证券代码:603125 证券简称:常青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26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 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5月26日 13:30
召开地点:江苏省镇江新区青龙山路3号公司二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26日
至2025年5月2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关于非独立董事严大景、职工代表董事吴玮娟薪酬方案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9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材料将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00、议案3.00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00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严大景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会议登记方式
个人(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持股证明并提供以上证件、材料的复印件;个人(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委托人持股证明、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并提供以上证件、材料的复印件。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股票账户卡、持股证明并提供以上证件、材料的复印件;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股票账户卡、持股证明、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并提供以上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二)会议登记地点: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三)登记时间:2025年5月23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六、 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的交通、食宿费用等自理。
(二)请参会股东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请在会议签到册上注明受托出席的情况。
(四)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2、联系电话:0511-80965519
3、联系人:孙杰、钱禹辰
4、电子邮箱:securities@cqs-hm.com
特此公告。
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2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董事会进行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03125 证券简称:常青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1
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5月8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镇江新区青龙山路3号公司二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总经理孙秋新主持。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孙杰先生出席;财务总监胡建平先生、副总经理严大景先生、副总经理孙白新先生列席。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 议案名称:《关于聘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5年度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预计2025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 议案名称:《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2、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3、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13.01议案名称:董事长、总经理孙秋新薪酬方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3.02议案名称:非独立董事金连琴薪酬方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3.03议案名称:非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孙杰薪酬方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3.04议案名称:非独立董事、副总经理雷树敏薪酬方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3.05议案名称:独立董事郭正龙薪酬方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3.06议案名称:独立董事孔宪根薪酬方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3.07议案名称:独立董事薛德四薪酬方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4、 案名称:《关于公司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14.01议案名称:监事会主席吴玮娟薪酬方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4.02议案名称:职工代表监事赵峻薪酬方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4.03议案名称:监事何芳菲薪酬方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9、11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议案5、7、10、13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3、议案13涉及关联股东孙秋新、金连琴、孙杰、雷树敏已针对相关子议案回避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秦桂森、黄靖渝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9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证券代码:603125证券简称:常青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3
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副总经理辞任暨提名
新任董事候选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副总经理辞任及提名新任董事候选人情况
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严大景先生的书面辞任报告,严大景先生因工作调整,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一职,该书面辞任报告自董事会同意时生效。严大景先生在担任公司副总经理期间勤勉敬业、恪尽职守,为促进公司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辞任副总经理后,严大景先生将被提名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公司于2025年5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同意提名严大景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新任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批准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为止。严大景先生作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薪酬方案同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一致。
二、 其他情况说明
严大景先生作为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不存在其他违法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附件:严大景先生简历
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9日
附件:
严大景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大专学历。1987年7月至1991年7月,任溧水县工商局洪蓝工商所协管员,1991年8月至1996年9月任溧水县洪蓝丝织厂销售经理;1996年9月至2002年4月,为南京市溧水县安泽化工厂负责人,2002年4月至2022年11月,任南京安景执行董事。2018年8月至2020年10月,任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0年10月至2025年5月,任公司副总经理。
证券代码:603125证券简称:常青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4
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及《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7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代表认真审议,会议同意选举吴玮娟女士为第二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自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为止。吴玮娟女士作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薪酬方案同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一致。
吴玮娟女士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对董事的任职资格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吴玮娟女士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与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特此公告。
附件:吴玮娟女士简历
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9日
附件:第二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简历
吴玮娟女士:吴玮娟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2002年4月至2012年1月,任江苏省122省道收费站班长;2012年2月至2019年12月,任丹阳市森林家居广场金美橱柜经营部财务;2020年1月至2023年12月,任公司仓储部职员;2023年12月至今,任公司行政文员。2020年10月至2025年5月,兼任公司监事会主席;2022年1月,兼任公司工会委员会主席。
证券代码:603125 证券简称:常青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5
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最新规定,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具体修订制度列表如下:
上述制度系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要求作出的全面修订,将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因此不再逐条对比。
修订后的《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对外投资决策管理制度》《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利润分配管理制度》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