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的 提示性公告 2025-05-08

  证券代码:688045          证券简称:必易微          公告编号:2025-02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3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的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实施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4日、2024年4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鉴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于2025年5月7日届满,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基本情况

  根据《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必易微A股普通股股票。2024年5月9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证券账户号码:B886011244)中所持有的104.00万股公司股票已于2024年5月8日非交易过户至“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证券账户号码:B886520683),过户价格为15.00元/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104.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49%。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完成非交易过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8)。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

  根据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的规定,本员工持股计划通过非交易过户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所获标的股票的锁定期为12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锁定期满后,在满足相关考核条件的前提下,一次性解锁本员工持股计划所获标的股票。故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于2025年5月7日届满。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考核情况

  (一)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考核年度为2024年,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注:上述“营业收入”及“毛利率”指标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为准。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4年审计报告》(容诚审字[2025]518Z0142号),公司2024年营业收入为68,829.10万元,营业成本为51,001.09万元,公司2024年度毛利率为25.90%。本员工持股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已达标,公司层面解锁比例为100%。

  (二)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持有人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个人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A”、“B+”、“B”、“C”和“D”五个档次,届时依据2024年度的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确认个人层面解锁比例。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与个人层面解锁比例对照关系如下表所示:

  

  持有人实际解锁份额=持有人计划解锁份额×公司层面解锁比例×个人层面解锁比例。

  本员工持股计划12名持有人的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均为“B”及以上,个人层面解锁比例为100%。

  综上,本员工持股计划实际解锁的股票数量为104.00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1.49%。

  四、本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的后续安排及交易限制

  根据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规定,由管理委员会在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间择机出售相应已解锁份额对应的标的股票,并按持有人所持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的比例进行分配;或者由管理委员会向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提出申请,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将持有人已解锁份额对应的标的股票过户至持有人个人账户,由个人自行处置。

  本员工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股票买卖的相关规定,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五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五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起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止;

  4、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

  若未来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规范性文件等发生变化,适用修改后的相关规定。

  五、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变更及终止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72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全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

  在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内,本计划的变更包括但不限于持有人出资方式、持有人获取股票的方式、持有人确定依据、存续期延长等事项须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

  1、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满且未展期的,自行终止。

  2、本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后,若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标的股票全部出售或过户至本计划份额持有人,且按规定清算、分配完毕的,经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3、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1个月,或因公司股票停牌、敏感期等情形导致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标的股票无法在存续期届满前全部出售或过户至本计划份额持有人时,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可以延长,延长期届满后本员工持股计划自行终止。

  六、其他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后续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