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1598 股票简称:中国外运 编号:临2025-035号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5年5月7日,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同意聘任高翔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同时免去其所担任的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特此公告。
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五月七日
附件:简历
高翔,1972年出生,本公司副总经理、首席数字官。高先生于1995年毕业于南开大学。1995年至2016年,高先生任职于中国民航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历任工程师、市场部执行经理、航空业务部总经理及研发中心总经理、临时党委书记。2016年9月,高先生获委任为本公司首席信息官(2019年更名为“首席数字官”)。2022年2月,高先生获委任为本公司副总经理。2024年12月,高先生获委任为中外运-敦豪国际航空快件有限公司董事。
高先生与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高先生持有本公司300,000股A股股票。
股票代码:601598 股票简称:中国外运 编号:临2025-034号
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5月7日以书面议案方式召开,董事会于2025年5月6日向全体董事发出了会议通知并呈送议案资料。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11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1人。截至2025年5月7日,共收到有效表决票11票。会议的通知、召开和表决程序以及会议内容、表决结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聘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一致同意聘任高翔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同时免去其所担任的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表决票11票,赞成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预审通过。
特此公告。
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五月七日
附件:简历
高翔,1972年出生,本公司副总经理、首席数字官。高先生于1995年毕业于南开大学。1995年至2016年,高先生任职于中国民航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历任工程师、市场部执行经理、航空业务部总经理及研发中心总经理、临时党委书记。2016年9月,高先生获委任为本公司首席信息官(2019年更名为“首席数字官”)。2022年2月,高先生获委任为本公司副总经理。2024年12月,高先生获委任为中外运-敦豪国际航空快件有限公司董事。
高先生与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高先生持有本公司300,000股A股股票。
证券代码:601598 证券简称:中国外运 公告编号:临2025-036号
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
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回购A股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4年11月15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4年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和2024年第二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7,1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54,2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7.43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回购方案的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二、回购A股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5年4月30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A股股份86,564,536股,占公司截至2025年4月30日总股本的比例为1.19%,购买的最高价为5.32元/股、最低价为4.67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440,394,414.76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五年五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