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 上市流通的公告 2025-05-08

  证券代码:688512          证券简称:慧智微          公告编号:2025-02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首发战略配售股份(限售期24月);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2,172,020股。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慧智微”)确认,上市流通数量等于该限售期的全部战略配售股份数量。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2,172,020股。

  ●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5月16日。

  一、本次上市流通股的限售股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462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4,300,500股,并于2023年5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挂牌上市。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总股本为452,506,348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404,040,012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48,466,336股。具体详见公司2023年5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结果公告》。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限售股股东数量为1名,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控股股东依法设立的相关子公司华泰创新投资有限公司,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24个月,限售股数量为2,172,020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0.47%。现限售期即将届满,上述限售股将于2025年5月16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2023年9月6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第一次行权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8)。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第一次行权的激励对象为51人,行权股票数量为2,697,200股,行权股票自行权日起满三年可上市流通,预计上市流通时间为2026年9月4日。行权后,公司的股本总额由452,506,348股变更为455,203,548股。

  2024年7月2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第二次行权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第二次行权的激励对象为30人,行权股票数量为2,766,000股,行权股票自行权日起满三年可上市流通,预计上市流通时间为2027年6月28日。行权后,公司的股本总额由455,203,548股变更为457,969,548股。

  2024年7月24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第三次行权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第三次行权的激励对象为8人,行权股票数量为1,943,000股,行权股票自行权日起满三年可上市流通,预计上市流通时间为2027年7月22日。行权后,公司的股本总额由457,969,548股变更为459,912,548股。

  2024年9月28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第四次行权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2)。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第四次行权的激励对象为4人,行权股票数量为850,000股,行权股票自行权日起满三年可上市流通,预计上市流通时间为2027年9月27日。行权后,公司的股本总额由459,912,548股变更为460,762,548股。

  除上述股本变化外,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等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根据《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华泰创新投资有限公司关于其持有的限售股上市流通作出的有关承诺如下:

  华泰创新投资有限公司承诺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24个月。限售期届满后,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对获配股份的减持适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减持的有关规定。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的限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上市的限售股股东严格履行相应的承诺事项,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认为:截至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本次上市流通的战略配售限售股股东严格履行了相应的股份锁定承诺;公司本次战略配售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数量及上市流通时间等相关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对本次战略配售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五、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战略配售限售股总数为2,172,020股,占公司目前股本总数的比例为0.47%。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份,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24个月。

  (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5月16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清单如下:

  

  注:持有限售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两位小数。

  (四)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六、上网公告附件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