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 承诺函的公告 2025-05-07

  证券代码:600426        证券简称:华鲁恒升       编号:临2025-02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州分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出具的《贷款承诺函》,中国银行承诺为公司股票回购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7,000万元人民币的专项贷款,贷款期限3年,贷款资金专项用于公司股份回购。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2025年4月29日分别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2025年第2次临时会议、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使用不低于人民币20,000.00万元(含),不高于人民币30,000.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以不超过人民币32.38元/股(含)的价格回购公司股份,最终回购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本次回购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上述回购方案及股东大会决议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18日、2025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鲁恒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临2025-022)、《华鲁恒升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27)。    二、取得金融机构《贷款承诺函》的主要内容

  公司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关于设立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有关事宜的通知》及后续政策更新的规定,向中国银行申请股票回购专项贷款。公司已取得中国银行《贷款承诺函》,主要内容如下:

  (一)承诺函的承诺贷款金额:最高不超过27,000万元人民币且不超过回购总金额上限的90%。

  (二)贷款用途:股票回购。

  (三)贷款期限:3年。

  (四)承诺函有效期:本承诺函有效期自签发之日起为1年。

  三、其他说明

  本次取得《贷款承诺函》可为公司回购股份提供融资支持,具体贷款事宜以双方签订的借款合同为准。本次股票回购专项贷款额度不超过27,000万元,不代表公司对回购金额的承诺,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

  公司将根据后续市场情况及资金到位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股份回购方案,并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