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63 证券简称:派能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5月6日
(二) 股东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江碧波路699号上海博雅酒店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注:截至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245,359,249股;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为5,998,520股,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韦在胜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8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公司董事会秘书叶文举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均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 议案名称: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 议案名称: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 议案名称:关于调整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 议案名称:关于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 议案名称: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11.01、 议案名称:关于2025年度与湖北融通高科先进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02、 议案名称:关于2025年度与深圳中兴新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03、 议案名称:关于2025年度与深圳市中兴新力精密机电技术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04、 议案名称:关于2025年度与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05、 议案名称:关于2025年度与中兴新通讯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06、 议案名称:关于2025年度与深圳新视智科技术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2、 议案名称: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3、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4、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5、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6、 议案名称: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13、议案14、议案15、议案16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他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2、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议案6、议案7、议案8、议案9、议案10、议案11.01-11.06、议案12、议案13、议案14、议案15;
3、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9、议案10、议案11、议案13、议案14、议案15;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上海晢牂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中派云图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储特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应对议案9、议案10回避表决;派锂(宁波)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应对议案11.01回避表决;中兴新通讯有限公司、共青城新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应对议案11.02-议案11.06回避表决;作为激励对象的股东或者与激励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应当对议案13、议案14、议案15回避表决。4、本次股东会还听取了《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
律师:冯成亮、熊茂竹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6日
证券代码:688063 证券简称:派能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2
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
自查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2025年4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相关内部保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同时对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必要登记。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 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
2、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本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六个月(即2024年10月11日至2025年4月12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查询证明。
二、 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本次激励计划自查期间,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具体情况如下:
在自查期间,共有2名内幕知情人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经公司核查及上述核查对象出具的书面说明及承诺,上述人员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均系基于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以及其对二级市场的交易情况独立判断而进行的操作,属于个人投资行为。在买卖公司股票前,并未知悉本次激励计划的具体方案要素等相关信息,不存在利用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内幕信息进行公司股票交易的情形。
除上述人员外,其余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 结论
公司在策划本次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制度》及相关公司内部保密制度,限定参与策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并采取相应保密措施。公司已将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商议筹划、论证咨询、决策讨论等阶段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登记,内幕信息严格控制在《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登记的人员范围之内,在公司披露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公告前,未发现存在内幕信息泄露的情形。
经核查,在自查期间,公司未发现存在内幕信息泄露的情形,亦未发现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利用本次激励计划的有关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特此公告。
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