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立案告知书》的公告 2025-05-07

  证券代码:600777          证券简称:ST新潮        公告编号:2025-03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6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0042025005号),具体内容如下:

  “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因未按规定期限披露定期报告(2024年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2025年5月6日,我会决定对你/你单位立案。

  特此告知。”

  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工作,并严格按照规定及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目前公司经营情况正常。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