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 自主行权实施的公告 2025-05-07

  证券代码:601633            证券简称:长城汽车            公告编号:2025-061

  转债代码:113049            转债简称:长汽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数量:18,948,783股

  ●行权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议案》,根据《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规定,本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达成,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相关公告。现将本次行权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2023年12月12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1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相关公告。

  2024年1月8日至2024年1月18日,本公司在公司内部网站4A工作台对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与职务予以公示。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1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相关公告。

  本公司对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于2023年6月13日至2023年12月12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自查,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与本激励计划内幕信息无关,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2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相关公告。

  2024年1月26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4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议及2024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2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相关公告。

  (二)历次股票期权授予情况

  2024年1月26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2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相关公告。

  2024年2月20日,本公司完成了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登记工作。本次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1,131人,1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认购。因此本公司本次实际向1,118名激励对象授予共计6,979.4万份股票期权。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2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相关公告。

  2025年1月24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2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相关公告。

  2025年2月24日,本公司完成了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登记工作。本次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178人,实际授予数量与登记数量产生差异的原因为4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认购。因此本公司本次实际向174名激励对象授予共计784.9万份股票期权。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2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相关公告。

  (三)本次股票期权行权情况

  2024年4月16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议案》,根据上述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达成,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公司按照《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股票期权行权相关事宜。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相关公告。

  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18,948,783股,可行权人数为1,036人,行权价格为26.92元/股,行权方式为自主行权,行权有效期自2025年5月12日起至2026年1月25日止。

  (四)历次股票期权调整情况

  2024年6月4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因公司2023年度A股利润分配实施,根据《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对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后的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26.92元/股。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相关公告。

  2025年3月31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因公司部分激励对象离职、岗位调迁、降职或激励对象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不合格等情况,根据《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长期激励机制管理办法》《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拟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项下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拟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6,625,588股。上述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已于2025年4月7日完成。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31日及2025年4月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相关公告。

  2025年4月16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因公司部分激励对象离职或降职,根据《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长期激励机制管理办法》《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拟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项下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拟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257,623股。上述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已于2025年4月21日完成。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及2025年4月2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相关公告。

  二、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行权条件说明

  根据《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规定,本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达成,自2025年1月26日起进入第一个行权期:

  股票期权的行权条件达成说明:

  

  综上,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期权行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达成。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公司按照《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股票期权行权相关事宜。

  三、本次行权的具体情况

  (一)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第一个行权期

  1、授予日:2024年1月26日

  2、期权代码:1000000572

  3、可行权数量:18,948,783股

  4、可行权人数:1,036人

  5、行权价格:26.92元/股

  6、行权方式:本次将采用“自主行权”方式,聘请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次自主行权业务的代理券商

  7、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

  8、行权安排:本次行权有效期为2025年5月12日-2026年1月25日,行权所得股票可于行权日(T日)后的第二个交易日(T+2)日上市交易。

  9、激励对象名单及行权情况:

  

  注:本次股票期权涉及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四、股权激励股票期权费用的核算及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在授予日,公司采用“Black-Scholes”期权定价模型确定股票期权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授予日后,公司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股票期权行权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及资本公积;在行权日,公司仅根据实际行权数量,确认股本和股本溢价,具体数额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股票期权行权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五、薪酬委员会意见

  薪酬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关于公司行权条件达成情况安排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且符合《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和《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要求,相关行权条件已成就,公司为激励对象申请股票期权行权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1,036名激励对象第一个行权期18,948,783股股票期权按照相关规定行权。

  六、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监事会认为,本次行权条件已达成,经对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可行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首次授予第一期股票期权的1,036名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本次激励计划对各激励对象行权安排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行权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1,036名激励对象第一个行权期18,948,783股股票期权按照相关规定行权。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行权已履行相应的法律程序,本次行权的条件已成就,本次行权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管理办法》及《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6日

  

  证券代码:601633             证券简称:长城汽车          公告编号:2025-062

  转债代码:113049             转债简称:长汽转债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

  及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自主行权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可转债转股情况:2025年4月1日至2025年4月30日期间,共有78,000元“长汽转债”已转换成公司股票,转股数为1,968股。自2021年12月17日至2025年4月30日,累计共有4,875,000元“长汽转债”已转换为公司股票,累计转股数为127,897股,占可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0.0014%。

  ● 未转股可转债情况:截至2025年4月30日,尚未转股的可转债金额为3,495,125,000元,占可转债发行总量的99.8607%。

  ● 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期权行权结果: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65,045,039股,行权方式为自主行权,行权期为2024年7月22日至2025年7月21日。2025年4月行权0股,占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总量的0%。

  ● 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期权行权结果: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26,359,074股,行权方式为自主行权,行权期为2024年6月26日至2025年4月28日。2025年4月行权9,424股,占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总量的0.04%。

  一、可转债转股情况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353号)核准,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1年6月10日公开发行3,5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35亿元。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1]287号文同意,公司35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1年7月8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长汽转债”,债券代码“113049”。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长汽转债”自2021年12月17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股份,初始转股价格为38.39元/股,由于2021年10月21日及2022年5月20日分别实施了2021年半年度利润分配、2021年度利润分配;2021年7月20日、2021年9月8日、2021年11月9日、2022年4月15日、2022年6月22日完成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登记;2022年7月19日完成2022年6月已回购H股股份注销、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2022年8月11日完成2022年7月已回购H股股份注销;2022年10月24日完成《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2022年12月23日完成2022年9月9日至2022年12月14日已回购H股股份注销;2023年1月9日完成2022年12月15日至2022年12月22日已回购H股股份注销;2023年2月3日完成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2023年3月9日完成2023年2月13日至2023年2月24日已回购H股股份注销;2023年4月14日完成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2023年6月7日完成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2023年7月13日,实施2022年度利润分配;2023年10月11日,由于公司实施股票期权自主行权导致股本发生变动;2024年1月11日完成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2024年2月20日完成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2024年5月21日完成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2024年6月12日,实施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由于公司实施股票期权自主行权等导致股本发生变动;2024年9月13日完成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及公司实施股票期权自主行权等导致股本发生变动;2025年1月公司实施股票期权自主行权导致股本发生变动、及由于2025年2月24日完成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2025年4月14日完成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目前转股价格调整为39.61元/股。

  (二)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长汽转债”转股期为2021年12月17日起至2027年6月9日。

  可转债转股情况:2025年4月1日至2025年4月30日期间,共有78,000元“长汽转债”已转换成公司股票,转股数为1,968股。自2021年12月17日至2025年4月30日,累计共有4,875,000元“长汽转债”已转换为公司股票,累计转股数为127,897股,占可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0.0014%。

  截至2025年4月30日,尚未转股的可转债金额为3,495,125,000元,占可转债发行总量的99.8607%。

  (三)可转债转股导致的股本变动情况表

  

  二、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自主行权情况

  (一)已履行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2021年5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关于<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长期激励机制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已对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及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2021年5月2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相关公告。

  2021年7月5日至2021年7月14日,本公司在公司网站OA平台对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与职务予以公示。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1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相关公告。

  本公司对本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于2020年11月25日-2021年5月25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自查,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与本激励计划内幕信息无关,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2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相关公告。

  2021年7月22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2021年第二次H股类别股东会议及2021年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详见公司2021年7月2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相关公告。

  2021年7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及向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确定本公司首次股票期权的授予日为2021年7月22日,以33.56元/股的价格授予8,535名激励对象31,263.70万份股票期权。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2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相关公告。

  2021年9月8日,本公司完成了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登记工作。本次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首次授予8,535人,388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认购。因此本公司实际向8,147名激励对象授予共计30,059.40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33.56元/股。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相关公告。

  2021年10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因公司2021年半年度A股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根据《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对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后的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33.26元/股。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2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相关公告。

  2022年4月29日,根据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2021年第二次H股类别股东会议及2021年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的授权,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1年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确定本公司预留股票期权的授予日为2022年4月29日,并以25.45元/股的价格授予6,790名激励对象7,830万份股票期权。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相关公告。

  2022年5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因公司2021年度A股利润分配实施,根据《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对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后的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33.19元/股,调整后的预留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25.38元/股。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1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相关公告。

  2022年6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公司层面业绩达成情况,注销公司层面未行权部分股票期权,同时,因公司部分激励对象离职、岗位调迁、降职或结合激励对象年度个人绩效考核情况,根据《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长期激励机制管理办法》《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拟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项下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拟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38,646,252股。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2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相关公告。

  2022年8月2日,本公司完成了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登记工作。本次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预留授予6,790人,178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认购。因此本公司实际向6,612名激励对象授予共计7,549.71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25.38元/股。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相关公告。

  2023年3月31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由于公司2022年业绩未达到2021年股票期权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条件,同时因公司部分激励对象离职或岗位调迁,根据《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长期激励机制管理办法》《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拟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项下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拟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99,460,401股,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40,657,250股。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3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相关公告。

  2023年7月18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因公司2022年度A股利润分配实施,根据《2021年股票期权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对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后的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32.89元/股,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25.08元/股。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1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相关公告。

  2023年9月26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上述议案,因公司部分激励对象离职或岗位调迁、相关行权期结束后存在未行权的当期股票期权,根据《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长期激励机制管理办法》《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拟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项下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拟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79,677,919股,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1,803,400股。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2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相关公告。

  2024年3月29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公司层面业绩达成情况,注销公司层面不可行权部分,同时,因公司部分激励对象离职、岗位调迁、降职或结合激励对象年度个人绩效考核情况,根据《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长期激励机制管理办法》《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拟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项下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拟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16,691,742股,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6,544,877股。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相关公告。

  2024年5月10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因公司部分激励对象离职或岗位调迁或降职,根据《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长期激励机制管理办法》《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拟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项下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拟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263,297股,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132,499股。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1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相关公告。

  2024年6月4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因公司2023年度A股利润分配实施,根据《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对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后的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32.59元/股,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24.78元/股。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相关公告。

  2024年6月4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议案》,根据《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规定,本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达成,本次可行权人数为5,538人,可行权数量为 26,359,074股,行权价格为24.78元/股。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相关公告。

  2024年6月20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因公司部分激励对象离职或降职,根据《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长期激励机制管理办法》《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拟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项下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拟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804,738股。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2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相关公告。

  2024年7月5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议案》,根据《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规定,本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达成,本次可行权人数为5,992人,可行权数量为65,045,039股,行权价格为32.59元/股。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相关公告。

  (二)股票期权行权情况

  1、激励对象行权情况:

  ① 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行权期激励对象行权情况:

  

  ② 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个行权期激励对象行权情况:

  

  注:由于自主行权方式,行权所得股票需在行权日(T日)后的第二个交易日(T+2)上市交易,以上行权数据为截至2025年4月30日收盘后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的数据。

  2、行权人数:

  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人数为5,992人,截至2025年4月30日,共有4人参与行权。

  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人数为5,538人,截至2025年4月30日,共有3,543人参与行权。

  3、行权价格:

  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行权期:32.59元/股。

  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个行权期:24.78元/股。

  (三)股权激励计划行权所得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所得股票可于行权日(T)后的第二个交易日(T+2)日上市交易。

  (四)行权股份登记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4月30日,通过自主行权方式,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行权期及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个行权期累计行权且已在中国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过户登记股份为16,637,829股,并累计收到募集资金412,305,794.53元,筹集的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五)行权导致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表

  

  三、可转债转股、行权以及其他原因导致公司股本变化情况

  

  注:

  (1)公司于2024年12月1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部分激励对象离职,依据《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项下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合计1,548,000股。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1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2025年2月1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公司部分激励对象离职、岗位调迁、降职或激励对象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不合格等情况,依据《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项下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合计1,585,564股。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1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相关公告。

  公司已履行通知债权人程序并向中国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递交回购注销申请,上述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合计为3,133,564股已于 2025年 4月14日完成回购注销,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相关公告。

  (2)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因相关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公司按照《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对本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除限售,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为15,355,284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4月28日,上市流通后本公司限售流通股减少15,355,284股,无限售流通股增加15,355,284股,详见公司2025年4月16日及2025年4月2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相关公告。

  本次股份变动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特此公告。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