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2025-05-07

  证券代码:603306         证券简称:华懋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4

  债券代码:113677         债券简称:华懋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 本次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4年12月4日召开2024年第八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第二次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回购的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价格不超过42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5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12月5日和2024年12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华懋科技关于2024年第二次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08)和《华懋科技关于2024年第二次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111)。

  2024年12月19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九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4年第二次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规模的议案》,同意公司增加2024年第二次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回购股份规模,由“不低于人民币2.50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5.00亿元(含)”增加为“不低于人民币4.00亿元(含),不超过8.00亿元(含)”。除调整回购规模外,本次回购方案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12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华懋科技关于增加2024年第二次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规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15)和《华懋科技关于2024年第二次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修订稿)》(公告编号:2024-116)。

  二、 本次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1、截至2025年4月30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0,860,449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329,060,195股的比例为6.34%,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40.41元/股,最低价为29.50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770,558,321.37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2、公司历年合计回购股份比例达公司总股本 9.99%的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2年10月28日、2023年12月30日、2024年12月5日公告了《华懋科技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4)、《华懋科技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9)、《华懋科技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07),公司前述三次回购股份数量累计12,024,994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329,060,195股的比例为3.65%。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四次回购股份数量累计32,885,443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329,060,195股的比例为9.99%,不超过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0%,符合相关规定。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7日

  证券代码:603306         证券简称:华懋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5

  债券代码:113677         债券简称:华懋转债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坚定信心及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公司控股股东东阳华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东阳华盛”) 拟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以自有和自筹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不低于10,000万元人民币(含),不高于20,000万元人民币(含)(以下简称“本次增持计划”)。

  ● 本次增持计划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 风险提示: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增持资金未能及时到位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无法实施的风险。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如出现上述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东阳华盛《关于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名称:东阳华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增持主体已持有股份的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截至2025年4月30日,东阳华盛持有公司股份49,228,2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96%。

  3、在本公告披露前12个月内,东阳华盛未披露过增持计划。本公告披露前6个月内,东阳华盛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况。

  二、本次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增持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坚定信心及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

  2、本次增持股份的种类和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方式增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A股股份。

  3、本次增持股份的金额:增持金额不低于10,000万元人民币(含),不高于20,000万元人民币(含)。

  4、本次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计划未设定固定价格及区间,东阳华盛将基于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以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5、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如遇公司股票停牌,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

  6、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自有及自筹资金。

  7、增持主体承诺:在上述实施期限内完成本次增持计划,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并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执行,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短线交易等行为。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增持资金未能及时到位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无法实施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2、公司将参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规定,持续关注东阳华盛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特此公告。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