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34 证券简称:旺能环境 公告编号:2025-40
债券代码:128141 债券简称:旺能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2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专项贷款资金等合法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若公司未能在本次回购实施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将已回购的股份用于前述用途的,未使用部分的回购股份应予以注销。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2.00元/股,回购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24年11月28日、2024年12月5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金融机构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2024-96)、《回购报告书》(2024-99)。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5年4月30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9,366,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2.16%,最高成交价为20.2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4.00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149,979,140元(不含交易费用等)。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三、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十八条的相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按照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7日
证券代码:002034 证券简称:旺能环境 公告编号:2025-41
债券代码:128141 债券简称:旺能转债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
进展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美欣达集团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一、计划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美欣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欣达集团”)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坚定信心及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同时为了提振投资者信心,计划自2025年3月13日起6个月内(即2025年3月13日至2025年9月12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增持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本次增持计划不设定价格区间,美欣达集团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本次增持计划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暨获得增持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
二、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截止2025年4月30日,美欣达集团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票1,995,556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46%,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35,296,754元(不含交易费用等)。
截止2025年4月30日,美欣达集团共持有公司股票144,861,766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33.28%。
本次增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美欣达集团将继续按照计划增持股份。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的风险,以及可能存在因增持资金未能及时到位,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无法实施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及《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2、本次增持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3、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有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