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洋产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补充公告 2025-05-06

  证券代码:002696         证券简称:百洋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百洋产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披露了《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现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的规定进行如下补充披露: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25.42万元,2024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758.09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8,976.29万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8,478.23万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鉴于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负值,不满足公司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发展需要,并结合相关规定,为了维护公司的财务稳健和股东的长远利益,经董事会研究决定,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公司2024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具体指标如下:

  

  2.结合上述情况及指标,公司2024年净利润为负值,且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值,公司2022-2024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为18,202,271.38元,占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的280.17%,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股东回报规划,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发展需要以及公司长期发展规划,更好地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公司将积极改善公司经营状况,努力提升公司业绩,并一如既往地重视以现金分红形式对投资者进行回报,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严格执行相关的利润分配制度,强化分红管理,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四、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百洋产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