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279 证券简称:英利汽车 公告编号:2025-01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25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并于2025年4月2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应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7人,实际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7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林上炜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1、 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事项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2、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9)。
3、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
4、 审议通过《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合肥英利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部件”)、长沙英利汽车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沙英利”)、合肥英利汽车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工业 ”)、长春崨科汽车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春崨科”)日常生产经营资金的需求,公司向合肥部件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的财务资助,财务资助的利率按年利率2.34%执行,期限一年;向长沙英利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500万元的财务资助、向合肥工业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500万元的财务资助、向长春崨科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财务资助,财务资助的利率按年利率3.10%执行,期限一年。上述全资子公司可在经审议通过的资助额度以及期限内循环进行操作。上述资助事项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层办理具体的发放手续。
本次财务资助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发展。本次财务资助对象均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能够对其日常经营和资金使用进行控制,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5、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评估报告暨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评估报告暨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
特此公告。
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1279 证券简称:英利汽车 公告编号:2025-018
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25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方式送达各位监事。2025年4月29日,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侯权昌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和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1、 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 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
3、审议通过《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与会监事审议,一致通过《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特此公告。
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1279 证券简称:英利汽车 公告编号:2025-019
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向以下银行申请办理相关融资业务,额度合计4亿元人民币,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南关支行申请办理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产品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承兑汇票贴现等业务,并于期限内循环使用,期限为1年。
2、公司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申请办理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产品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业务,并于期限内循环使用,期限为1年。
本次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最终以各银行实际审批结果为准。具体授信额度、授信品种及其他条款以公司与银行最终签订协议为准。公司董事会授权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办理上述授信额度内(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融资等)的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1279 证券简称:英利汽车 公告编号:2025-021
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评估报告暨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
行动方案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积极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发展理念,进一步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增强投资者回报,维护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公司于2024年10月31日制定并发布了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2024年度,公司切实履行并持续评估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具体举措,现将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评估报告暨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报告如下:
一、聚焦主业,稳步提升经营质量
公司专注于实现汽车零部件的轻量化,主营业务为车身结构零部件及防撞系统零部件的设计、研发、制造及销售。公司经过多年的努力,已掌握轻量化前沿技术,并成为专业的轻量化解决方案提供商。在材料方面,经历了从高强钢、超高强钢、铝合金板材及型材到多种玻纤增强复合材料的单独及组合应用;在工艺方面,具备冲压、辊压、液压成型、铝挤压成型、热成型、激光焊接到挤出、热压和注塑等多种生产工艺。
(一)加强客户合作,努力拓展市场份额
随着汽车行业快速发展,汽车产业格局发生较大变化,新能源汽车占比日渐增高。公司顺应市场变化,持续加大市场拓展力度,持续开展与客户高层商务互访,让客户更加了解公司的产品及技术能力,争取更多优质项目定点。2024年度,公司聚焦优质客户,提升产品附加值,加大集成化、平台化项目开发,全年获取定点新项目120余个,其中新能源项目车型占总体项目比例达47%,包括北美知名新能源车企、比亚迪、小鹏、宝马、沃尔沃、蔚来、吉利、零跑等。
(二)建立卓越运营体系,持续推进精益化管理
公司矩阵式管理模式全面落地,以“横向协同、纵向贯通”为核心,打破传统职能壁垒,构建覆盖生产、研发、物流、财务、采购的矩阵式管理架构;通过建立“战略-预算-考核”一体化管理体系,将预算目标分解至最小业务单元,实现成本费用动态监控;通过对标行业标杆,搭建包含“标准化流程、数字化工具、KPI考核”的三维卓越运营体系。完成核心流程再造优化、生产效率提升;在人员、产能、效率、库存、采购降本等方面进行事前预测,提前行动应对市场波动给企业带来的库存风险及成本压力;在精益生产方面,实施价值流程分析,消除成本浪费,进一步实现降本增效的目标。
(三)积极推进海外服务体系建设,完善现有优势业务布局
为打造国际交往的平台与窗口,对接优秀专家、引进技术及对接德国以及海外的客户及供应商,更好地为客户提供不受地域限制的服务,结合对行业趋势、经营形势等因素的审慎考量,报告期内,公司筹划和推进在德国设立研发中心的工作,随着德国研发中心的设立完成,将有助于公司掌握欧洲主机厂前沿发展方向,便于公司与国际知名企业和研发机构的合作与交流,提升公司的技术水平、创新能力,有利于对接海外优质企业,对公司的业务发展有积极推动作用。
2025年,公司将继续坚持以客户为中心,坚持保障产品质量是企业的生命线,不断强化内部管理,大力引进人才,持续技术创新,建立符合公司发展战略的经营管理体系,增强管理水平及技术开发能力,提升管理运营效率,大力推进公司可持续经营和发展,推动公司持续高质量全面发展!
二、重视投资者回报,保障投资者利益
公司秉持与股东共享发展成果的理念,高度重视投资者回报,建立了科学合理、稳定可持续的分红机制。在制定分红方案时,充分考虑公司经营状况、未来发展规划以及股东利益诉求,确保现金分红既能满足股东合理回报需求,又能为公司长期发展预留充足资金。
2024年,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含税);以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585,785,985股计算合计拟派发红利31,715,719.70元(含税),2023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比例为31.25%。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2024年4月24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于2024年6月11日实施完成。
2025年,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1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1,585,785,985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红利15,857,859.85元(含税),2024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比例为32.48%。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2025年4月28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始终坚持以投资者为本,牢固树立回报股东意识,在综合分析公司经营发展实际、股东意愿、发展目标、社会资金成本和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的回报规划与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制定了《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3年-2025年)》,并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保证了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三、强化科技创新赋能,提升产品竞争力
2024年,公司以客户需求为导向,持续加大设计及实验能力的投入,重点推进新材料新工艺开发,包括多层复合材料和碳纤维材料开发及应用、利用碳纤维材料优异的机械性能与轻合金金属相结合等,为客户产品轻量化应用提供帮助;公司研发中心实验室持续加大投资力度,增加试验设备,优化试验方法,严格按照CNAS实验室规章制度进行实验操作,目前已拥有试验设备73台/套,可完成材料试验40余项,功能测试20余项,表面防护测试20余项,环境测试10余项,可以更好地为客户提供快速优质的检测服务。
2025年,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发展战略,不断提升核心竞争力,大力提高研发及生产技术水平,顺应工业自动化潮流,提升管理及生产经营效率,进一步提升产品竞争力及市场占有率。公司将继续秉持对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争取较好地完成各项经营指标,争取实现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最大化。
四、加强投资者沟通,高质量传递公司价值
公司一贯高度重视信息披露工作,通过信息披露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增强市场透明度、树立良好企业形象。
2024年,公司严格按照信息披露相关制度规定,始终遵循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的信息披露原则,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累计披露定期报告4份、临时公告75份,充分披露了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权益分派、首发及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进展情况等投资者关注的信息,保障投资者知情权。2024年公司已组织召开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2024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参加了“2024年吉林辖区上市公司网上集体业绩说明会”活动及2024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通过网络在线问答互动的形式,与投资者进行充分沟通和交流,及时就投资者关注的问题进行记录并回复。其中,公司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首次采用“视频+文字互动”方式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通过视频生动解读了公司经营情况、行业趋势,为中小投资者传递公司价值,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与投资者建立起长期、稳定、相互信赖的关系。
2025年,公司将按照信息披露制度持续规范信息披露工作,积极、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加强非强制信息的披露,确保信息披露及时,内容准确、完整。同时,公司进一步完善投资者沟通渠道,并切实保障投资者沟通成效。继续积极通过信息披露、通过上证e互动、投资者来访、电子邮箱、投资者电话、公司网站专栏、调研等多元化渠道,加强与投资者交流沟通,积极传递公司投资价值。
五、以公司治理为核心,持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持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不断提高公司治理与规范运作水平,严格按照相关规则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4年,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修订并完善《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关联交易决策制度》《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公司分红管理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制度,进一步加强对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
2025年,公司将结合新《公司法》及配套制度规则要求,进一步完善以公司章程为基础、议事规则为主体、配套制度为支撑的公司治理制度体系,持续修订完善公司的内部治理制度。继续坚持以合规为底线,强化董监高履职支撑,保障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规范运作,着力提高上市公司发展质量,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六、强化“关键少数”责任,提升履职能力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规范运作,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均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公司拥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及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公司控股股东行为规范,依法通过股东大会行使其股东权利,不存在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2024年,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关键少数”群体,始终保持紧密沟通。公司做好监管政策研究学习,及时传递监管动态和法规信息,确保“关键少数”能够迅速响应并适应不断变化的监管环境;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内外部合规培训,进一步提升“关键少数”的履职能力和责任感,持续铸牢敬畏意识、合规意识。此外,公司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必要的条件和保障,并指定人员协助独立董事高效、畅通履行职责。
2025年,公司将积极做好监管政策研究学习,及时传达监管动态和法规信息,确保“关键少数”能够迅速响应并适应不断变化的监管环境;组织相关人员参加监管机构举办的各类培训,积极学习掌握证券市场相关法律法规,持续提升上述人员的履职能力和风险意识。公司将持续实时关注法律法规更新,及时传达监管动态,不断增强“关键少数”的规范运作意识和责任意识,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本次“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是公司基于目前经营情况和外部环境做出的方案,其实施可能受行业发展、经营环境、市场政策等因素的影响,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承诺。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1279 证券简称:英利汽车 公告编号:2025-020
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
提供担保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
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1、上海鸿汉英利汽车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鸿汉”)
2、合肥英利汽车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工业”)
3、苏州英利汽车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英利”)
4、长春英利汽车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汽车部件”)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1、本次为上海鸿汉担保金额为3,000.00万元人民币,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为上海鸿汉提供的担保余额为5,000.00万元人民币(不含本次)。
2、本次为合肥工业担保金额为1,000.00万元人民币,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为合肥工业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3,000.00万元人民币(不含本次)。
3、本次为苏州英利担保金额为5,000.00万元人民币,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为苏州英利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0,000.00万元人民币(不含本次)。
4、本次为汽车部件担保金额为10,000.00万元人民币,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为汽车部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0.00万元人民币(不含本次)。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被担保对象上海鸿汉、合肥工业最近一年经审计资产负债率及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均超过70.00%,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 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以下担保:
1、为子公司即被担保人上海鸿汉向债权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总金额限额为人民币3,000.00万元。
2、为子公司即被担保人合肥工业向债权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总金额限额为人民币1,000.00万元。
3、为子公司即被担保人苏州英利向债权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总金额限额为人民币5,000.00万元。
4、为子公司即被担保人汽车部件向债权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总金额限额为人民币10,000.00万元。
(二)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对外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审议批准公司在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前,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7.10亿元的担保。具体内容详情请见公司于2025年3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对外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此次担保事项属于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担保计划预计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25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内容详情请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内容详情请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上海鸿汉成立于2022年8月26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MABX42YP5W,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500万元,注册地址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平海路918号,法定代表人为林上炜,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上海鸿汉主要从事:一般项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制造;金属结构制造;模具制造;塑料制品制造;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专业设计服务;汽车零部件研发;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上海鸿汉资产总额9,902.23万元,负债总额9,306.62万元,净资产595.61万元,资产负债率93.99%,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9,626.54万元,净利润-66.54万元。截至2025年3月31日,未经审计的上海鸿汉资产总额9,366.80万元,负债总额8,902.55万元,净资产464.25万元,资产负债率95.04%。2025年1-3月份,实现营业收入1,580.23万元,净利润-131.36万元。
2、合肥工业成立于2023年6月13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24MA8QK9FP9M,注册资本为人民币9,300万元,注册地址为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台创园永兴大道1号,法定代表人为林上炜,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合肥工业主要从事:一般项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专业设计服务;钢压延加工;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模具制造;模具销售;金属制品销售;金属链条及其他金属制品销售;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零部件研发;有色金属铸造;金属材料制造;金属制品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截至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合肥工业资产总额28,218.76万元,负债总额19,923.88万元,净资产8,294.88万元,资产负债率70.61%,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1,587.08万元,净利润-1,001.19万元。截至2025年3月31日,未经审计的合肥工业资产总额27,730.38万元,负债总额20,014.03万元,净资产7,716.35万元,资产负债率72.17%。2025年1-3月份,实现营业收入627.00万元,净利润-573.23万元。
3、苏州英利成立于2008年2月18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856720197161,注册资本为人民币9,988万元,注册地址为太仓市沙溪镇岳王岳镇村(台资科技创新产业园),法定代表人为林上炜,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苏州英利主要从事:生产、加工、销售铝合金制品、滚压保险杠、塑料件、汽车零部件及配件;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苏州英利资产总额46,871.52万元,负债总额21,587.63万元,净资产25,283.89万元,资产负债率46.06%,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50,720.60万元,净利润-1,185.74万元。截至2025年3月31日,未经审计的苏州英利资产总额44,271.01万元,负债总额19,347.13万元,净资产24,923.88万元,资产负债率43.70%。2025年1-3月份,实现营业收入9,051.42万元,净利润-359.03万元。
4、汽车部件成立于2001年7月19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201017271153273,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3,665.57万元,注册地址为长春工业经济开发区育民路567号,法定代表人为林上炜,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汽车部件主要从事:生产钣金冲压件、门框滚压件、汽车座椅安全带、卡车刹车调节器、千金顶、热压成型产品、注塑成型产品及汽车零部件(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不得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汽车部件资产总额75,731.85万元,负债总额12,136.03万元,净资产63,595.82万元,资产负债率16.02%,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41,281.09万元,净利润2,118.97万元。截至2025年3月31日,未经审计的汽车部件资产总额76,108.77万元,负债总额12,509.33万元,净资产63,599.44万元,资产负债率16.44%。2025年1-3月份,实现营业收入8,731.71万元,净利润3.67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及上述全资子公司目前尚未与银行签订担保协议,担保协议的具体内容以公司与银行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为上述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是根据其业务发展及生产运营需求情况,符合公司整体业务发展需要。被担保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信誉状况较好,履约能力、财务风险可控,公司能有效防范和控制担保风险,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上述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不存在与《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相违背的情况。此次担保有利于全资子公司开展日常经营业务,可以保障公司利益。上述全资子公司经营稳定,资信情况良好,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公司对其担保风险较小,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在2025年度预计的范围之内,公司对外提供的担保总额为43.50亿元(含本次),均为对全资及控股子(孙)公司的担保,占公司2024年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为101.73%。
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16.40亿元,占公司2024年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为38.35%。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形。
特此公告。
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1279 证券简称:英利汽车
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林上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许安宇 会计机构负责人:许安宇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3月
编制单位: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林上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许安宇 会计机构负责人:许安宇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3月
编制单位: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林上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许安宇 会计机构负责人:许安宇
(三)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