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928 证券简称:西安银行 公告编号:2025-02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00元人民币(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 本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2024年度,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4年度会计报表按国内准则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按照审计报告,本公司2024年度实现母公司口径净利润25.57亿元,经董事会审议,拟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一)本公司法定盈余公积金已超过注册资本的50%,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暂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二)根据财政部《金融企业准备金计提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按照风险资产余额的1.5%差额计提一般准备5.91亿元;
(三)以本公司普通股总股本4,444,444,445股为基数,向实施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的全体股东派发现金股利,每10股分配现金股利1.00元人民币(含税),合计分配现金股利4.44亿元人民币(含税);
(四)留存未分配利润将结转至下一年度,全部用于本公司资本金的内源性积累,进一步满足本公司战略落地实施和业务发展的资本金需求。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本公司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三、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本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25.59亿元,本次拟分配的普通股现金股利共4.44亿元(含税),占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17.37%。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主要考虑了如下因素:一是商业银行资本监管政策持续趋严,外源式资本补充难度不断加大,内源式资本补充和积累的重要性日益凸显,本公司需要进一步加强内源性资本储备,强化自身抵御经营风险的能力;二是本公司正处于战略优化调整和深化转型阶段,合理留存利润,提升资本充足水平,有助于本公司为实现高质量转型发展蓄势储能,在保持长期健康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上,推动全体股东共享经营发展成果。
本公司将深刻把握金融工作的政治性和人民性,在主动融入国家区域经济战略,紧跟地方经济转型步伐,积极服务实体经济,切实提升金融服务质效的基础上,结合区域优势、资源禀赋和经营特点,通过战略优化调整推动经营转型发展,并牢固树立回报股东意识,坚持推动公司质量和价值的持续提升。
本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监管法规,提前发布股东大会通知和议案内容,并在召开股东大会时为投资者提供网络投票便利,按照参与表决的股东持股比例分段披露表决结果。同时,各中小股东亦可通过投资者热线、邮箱、上证e互动平台、股东大会现场交流等多种方式与本公司进行持续沟通互动。
四、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二)监事会意见
本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监管部门对现金分红的要求及指导意见、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保障内源性资本的持续补充,并兼顾投资者分享本公司经营发展成果、获取合理投资回报的要求等因素,制定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928 证券简称:西安银行 公告编号:2025-025
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于1992年9月成立,2012年8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截至2024年末拥有合伙人251人,首席合伙人为毛鞍宁先生。
安永华明一直以来注重人才培养,截至2024年末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逾1,700人,其中拥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超过1,500人,注册会计师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逾500人。
安永华明2023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总收入人民币59.55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人民币55.8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人民币24.38亿元。2023年度A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137家,收费总额人民币9.05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等。与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0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安永华明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保险涵盖北京总所和全部分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安永华明近三年不存在任何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安永华明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3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纪律处分0次。1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4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0次;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个人行为受到行政监管措施各1次,不涉及审计项目的执业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事项不影响安永华明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安永华明承做本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的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基本信息如下: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许旭明先生,自2000年加入安永华明并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于200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自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4家A股上市公司年报和内控审计报告,涉及的行业包括金融业。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蔺育化女士,于200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4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自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1家A股上市公司年报和内控审计报告,涉及的行业包括金融业。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郭杭翔先生,于199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自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5家A股上市公司年报和内控审计报告,涉及的行业包括金融业。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安永华明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5年度本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内部控制审计、半年度报告审阅、季度报告商定程序的合计收费为人民币299万元,其中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30万元,与上年持平。本公司2025年度法定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以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及其他各级别员工在审计工作中所耗费的时间成本为基础而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2025年4月17日,本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请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综合考虑安永华明的基本信息、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诚信记录和审计服务等情况后,认为安永华明能够认真履行审计职责,独立、客观出具审计报告,满足本公司外部审计工作的相关要求。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2025年4月29日,本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请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三)本次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928 证券简称:西安银行 公告编号:2025-018
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以电子邮件及书面方式发出关于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5年4月29日在公司总部4楼第4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李超监事主持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5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对如下议案进行了审议并表决:
一、审议通过了《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对董事会及董事履职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同意将评价意见纳入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对高级管理层及其成员履职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同意将评价意见纳入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及监事履职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同意将评价意见纳入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出公司当期的经营管理情况和财务状况。
六、审议通过了《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出公司当期的经营管理情况和财务状况。
七、审议通过了《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第三支柱信息披露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了《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第三支柱信息披露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了《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监管部门对现金分红的要求及指导意见、保障内源性资本的持续补充,并兼顾投资者分享本公司经营发展成果、获取合理投资回报的要求等因素,制定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关联交易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关联交易公平合理,关联交易的审议、表决、披露、执行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未发现有损害本公司和其他利益相关者利益的行为。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了《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结果》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准确地反映了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十三、审议通过了《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请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会议还听取了2024年社会责任(ESG)报告、2024年度银行账簿利率风险管理报告及2025年管理方案、2024年度预期信用损失法模型投产后验证报告、2024年度预期信用损失法制度执行及实施情况评估报告,以及2025年第一季度全面风险管理评估报告和洗钱风险识别分析报告等。
特此公告。
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一)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仔细阅读本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
(二)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三)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5年4月29日审议通过了本年度报告及摘要。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到董事8名,实到董事8名。公司5名监事列席了会议。
(四)本公司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已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五)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以总股本4,444,444,44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股利1.00元人民币(含税),合计派送现金股利4.44亿元人民币(含税)。上述预案尚待股东大会批准。
二、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简介
(二)报告期内主要业务简介
1.总体经营情况回顾
2024年,在全体股东的大力支持和全行员工的共同努力下,本公司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及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积极落实监管法规和国家经济金融政策,加快推进陕西省深化“三个年”活动和西安市“八个新突破”重点工作,围绕高质量发展主线,持续深化战略转型,坚守服务实体经济初心,严守风险底线,确保各项业务平稳发展。报告期内,本公司经营管理主要呈现以下特点:
(1)坚持稳健经营,整体业绩稳步向好
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资产总额达到4,803.70亿元,较上年末增长11.14%;贷款及垫款本金总额2,372.54亿元,较上年末增长16.92%;存款本金总额3,220.31亿元,较上年末增长9.61%。报告期内,本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1.90亿元,同比增长13.68%;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5.59亿元,同比增长3.91%。
(2)坚守金融本源,服务效能显著增强
本公司始终牢记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使命担当,紧扣陕西省深化“三个年”活动和西安市“八个新突破”重点工作,聚焦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积极支持产业转型升级和振兴实体经济,创新推出了“硬科技投易贷”“人才经营贷”“薪资管家”等特色金融产品,搭建“财资管理平台”,开展“链式”金融服务,为航空航天、光伏、清洁能源等省市重点项目和重点领域提供资金支持超过160亿元,向制造行业投放新增贷款近50亿元,着力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提升小微企业服务质效。
(3)坚定改革步伐,发展优势持续夯实
本公司全面深化战略转型,提出“四个对标”“数一数二”的改革原则,明确“以客户为中心”“以绩效为导向”“走专业化路径”的改革方向,制定“5+4+3”战略子规划和三年行动计划,积极开拓发展新赛道。聚焦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完善科创金融产品体系,科技型企业贷款余额较上年末增长16.28亿元;发行绿色金融债券15亿元,成为西部地区首只定价破“2.0%”的金融债券;建立“金融+公证+法律+反诈”养老金融服务体系,发布“西银禧安健”养老金融品牌;首创大雁塔景区“双中心”支付服务模式,加快数字银行建设,以重点突破带动全面发展。
(4)坚固风险防线,筑牢经营根基
本公司始终坚持稳健审慎的风险管理策略,通过优化风险偏好管理、加强授权管理、推进授信管控、完善信贷流程等措施,构建“防新增+化存量”双重机制,健全信贷风险考核问责机制,强化关键领域和重点客户信用风险化解,全力开展清收和风险化解工作。截至报告期末,关注类贷款占比较上年末下降1.94个百分点。同时,持续深化内控合规治理专项行动,健全完善员工行为管理制度体系,优化轻微违规行为积分标准,不断强化全行合规意识。
2.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2024年,在世界经济复苏进程整体缓慢的背景下,国内经济受内需不足、预期低迷及房地产市场深度调整等因素影响,前3季度承压运行,随着第4季度增量政策发力,经济企稳回升。同时,国家大力推进实施“两重”“两新”政策,激发内需潜力,监管部门持续完善关于金融支持“五篇大文章”的政策体系,为银行业精准服务重大战略、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提供了方向和路径。
受国内经济增速放缓、产业结构调整等因素的影响,银行业整体扩表速度放缓,净息差持续承压,但行业普遍强化业务布局优化和资产结构调整,积极围绕“两重”“两新”、做深做实金融“五篇大文章”等,在促进经济结构优化和产业转型升级的同时,实现自身高质量发展。从城商行来看,各家城商行积极主动融入地方发展大局,结合当地资源禀赋和区位条件,打造特色产品和服务体系,全年资产规模增速高于银行业平均水平。此外,各家城商行还在优化县域网点布局、加强科技赋能以及提升经营效能等方面持续发力,努力实现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千元
注:1.非经常性损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3年第65号——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的规定计算。
2.“贷款损失准备”包含以摊余成本计量的贷款和垫款损失准备和以摊余成本计量的贷款和垫款应计利息损失准备。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贷款和垫款损失准备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有关详情请参阅财务报告附注。除特别说明,此处及下文相关项目余额均为上述口径。
2.主要财务指标
注:1.每股收益、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规定计算。
2.净息差=利息净收入/生息资产平均余额;净利差=生息资产平均收益率-计息负债平均成本率。
3.本报告期末的资本充足率指标系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2023年颁布的《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规定计算。
4.流动性指标根据原中国银保监会《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规定计算。其中,流动性比例为母公司口径。
3.2024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千元
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千元
5.资本构成情况
单位:千元
注:1.核心一级资本净额=核心一级资本-核心一级资本扣减项。
2.一级资本净额=核心一级资本净额+其他一级资本-其他一级资本扣减项。
3.资本净额=一级资本净额+二级资本-二级资本扣减项。
4.信用风险加权资产采用权重法计量,市场风险加权资产采用简化标准法计量,操作风险加权资产采用基本指标法计量。
5.本报告期末的资本充足率指标系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2023年颁布的《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规定计算。本行资本构成的详细信息请查阅本行网站(www.xacbank.com)“关于西安银行—投资者关系—监管资本”专栏。
6.杠杆率
单位:千元
注:本行杠杆率的详细信息请查阅本行网站(www.xacbank.com)“关于西安银行—投资者关系—监管资本”专栏。
7.流动性覆盖率
单位:千元
8.净稳定资金比例
单位:千元
(四)股东情况
1.股东数量
2.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注:1.报告期内,大唐西市文化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将其于2021年实施稳定股价措施,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的本公司4,071,700股股份进行了转让。
2.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未参与融资融券及转融通业务。
3.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1)控股股东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
(2)实际控制人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西安市人民政府。本公司股东西投控股为西安市财政局的全资子公司;西安经开金控为事业单位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二级控股子公司;西安城投(集团)为西安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全资子公司;西安金控为事业单位西安浐灞管委会实际控股公司;西安曲江文化为事业单位西安曲江新区管理委员会的三级控股子公司;长安国际信托第一大股东西安财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37.45%)和第二大股东西投控股(持股25.29%)均是西安市财政局全资控股公司;西安投融资担保为西安市财政局的实际控股公司。基于行政关系或股权关系,上述7家股东与西安市人民政府构成关联关系。截至报告期末,合计持有本公司1,218,448,240股,占本公司股本总额的27.42%。具体情况如下:
(五)公司债券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债券。
(六)主要经营情况分析
1.利润表分析
报告期内,本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1.90亿元,同比增长13.68%;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5.59亿元,同比增长3.91%。本公司主要损益项目变化情况见下表:
单位:千元
2.资产负债表分析
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资产总额4,803.70亿元,较上年末增长11.14%;负债总额4,468.98亿元,较上年末增长11.37%;股东权益334.72亿元,较上年末增长8.23%,经营规模实现稳健增长。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千元
注:1.其他资产包括: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递延所得税资产、使用权资产等。
2.其他负债包括: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预计负债、租赁负债等。
3.根据新财务报表格式,上表报告期末资产及负债项目为包含其对应应计利息的净额。
3.现金流量表分析
单位:千元
4.可能对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的表外项目情况
单位:千元
5.比较式会计报表中变化幅度超过30%的项目
单位:千元
三、重要事项
报告期内,除已披露信息外,公司无其他重大事项。
证券代码:600928 证券简称:西安银行 公告编号:2025-022
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25年4月29日,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该日常关联交易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该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不构成重大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5年4月29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关联董事李勇、陈永健、胡军、曹慧涛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加拿大丰业银行、大唐西市文化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西安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西安经开金融控股有限公司、西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西安金融控股有限公司、西安曲江文化产业风险投资有限公司、长安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西安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将在股东大会上对上述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获得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预计的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属于银行正常经营范围内发生的常规业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没有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关联交易管理的公允性原则,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资产状况造成重大影响。该议案已在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上经非关联董事审议通过,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和类别
1.关联法人
单位:万元
2.关联自然人
对个人客户提供授信是本公司核心授信产品之一,个人客户的授信融资主要包括个人综合消费贷款、个人房产抵押贷款、个人住房按揭贷款、个人商用房贷款、贷款承诺等表内外授信业务,本公司个人客户可以根据其实际资金需求在本公司申请办理上述一项或多项授信产品。截至2024年末,本公司关联自然人授信业务余额6,712万元。2025年,本着风险可控和操作高效的原则,本公司关联自然人总授信预计金额2亿元,主要用于个人贷款、信用卡透支、个人信用卡承诺等业务。
上述对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的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不构成本公司对关联方的授信或交易承诺。该预计额度内的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时,将按照本公司内部审批流程,落实业务风险审批及关联交易审批,实际交易方案以本公司有权审批机构出具的书面批复为准。
上述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有效期自相关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公司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之日止。该预计额度内的关联交易无需重复履行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批及披露程序。针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中同时满足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金融监管局”)认定标准的关联方和关联交易,本公司同时执行金融监管局关于关联交易的审批程序、授信集中度等相关监管要求。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西安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西安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8月,法定代表人刘金平,注册资本200亿元,由西安市财政局出资。该公司注册地址为西安市高新区沣惠南路16号泰华金茂国际1号楼28层,经营范围包括投资业务;项目融资;资产管理;资产重组与购并;财务咨询;资信调查;房屋租赁、销售;物业管理;其他市政府批准的业务。
截至2024年9月末,该公司资产总额387.44亿元,净资产252.52亿元;2024年1-9月营业收入19.79亿元,净利润-2.95亿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关联关系
该公司系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具有关联关系。
(二)西安经开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西安经开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3月,法定代表人季峰,注册资本50亿元,由西安经发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西安经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出资。该公司注册地址为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十二路凯瑞B座18层,经营范围包括对金融及金融服务性机构进行投资;资产管理;股权投资及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投资策划与咨询服务;金融信息数据处理服务;金融软件技术投资及技术咨询等。
截至2024年末,该公司资产总额124.76亿元,净资产70.36亿元;2024年度营业收入1.39亿元,净利润2.49亿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关联关系
该公司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具有关联关系。
(三)西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西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年7月,法定代表人韩红丽,注册资本90亿元,由西安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资。该公司注册地址为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文景北路8号,经营范围包括经营管理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建设等。
截至2024年9月末,该公司资产总额2,955.53亿元,净资产1,405.44亿元;2024年1-9月营业收入96.49亿元,净利润-11.01亿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关联关系
该公司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具有关联关系。
(四)西安浐灞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西安浐灞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8月,法定代表人韩梅,注册资本15亿元,由西安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出资。注册地址为西安市浐灞生态区浐灞大道一号浐灞商务中心5A40室,经营范围包括非融资担保服务;融资咨询服务;财务咨询;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等。
截至2024年末,该公司资产总额17.5亿元,净资产15.6亿元;2024年度营业收入0.34亿元,净利润0.02亿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关联关系
该公司是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具有关联关系的西安金融控股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五)大唐西市文化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大唐西市文化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4月,法定代表人梁雷,注册资本2.174亿元,由吕建中、于宝安、杨兴文、梁雷和宁波欧盈宏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该公司注册地址为西安市高新区高科广场A幢2501号,经营范围包括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数字文化创意内容应用服务;区块链技术相关软件和服务;大数据服务;数字文化创意软件开发;文化用品设备出租;园区管理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旅游开发项目策划咨询;游览景区管理;文艺创作;文物文化遗址保护服务;艺(美)术品、收藏品鉴定评估服务;文化场馆管理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
截至2024年末,该公司资产总额243.37亿元,净资产134.42亿元;2024年度营业收入4.72亿元,净利润1.26亿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关联关系
该公司系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六)加拿大丰业银行
1.基本情况
加拿大丰业银行成立于1832年3月,是加拿大最国际化的银行,也是北美、拉丁美洲、加勒比地区及中美洲和亚洲顶尖的金融机构之一,主要通过加拿大银行事业部、海外银行事业部、环球财富管理事业部和环球银行及市场部向其客户提供全方位的产品和服务,包括个人与中小企业银行、财富管理及私人银行、企业及投资银行和资本市场等。加拿大丰业银行已在多伦多和纽约两个股票交易所上市。
截至2024年10月31日(加拿大丰业银行2024会计年度截止日),该公司资产总额14,120.27亿加元,净资产840.76亿加元;2024会计年度营业收入336.70亿加元,净利润78.92亿加元。
2.关联关系
该公司系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七)西安中科光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西安中科光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6月,法定代表人曹慧涛,注册资本1.64亿元,由西安西光产业发展有限公司、陕西财金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等8家公司出资。该公司注册地址为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毕原二路3000号西科控股硬科技企业社区曲率引擎楼4层,经营范围包括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企业管理咨询;企业管理;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创业空间服务;品牌管理;会议及展览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知识产权服务(专利代理服务除外);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企业形象策划;软件开发;数字技术服务;科普宣传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
截至2024年末,该公司资产总额37.42亿元,净资产26.92亿元;2024年度营业收入0.59亿元,净利润-1.09亿元。
2.关联关系
本公司独立董事曹慧涛先生担任该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
(八)比亚迪汽车金融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比亚迪汽车金融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2月,法定代表人周亚琳,注册资本100亿元,由本公司、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比亚迪精密制造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该公司注册地址为西安市高新区科技路38号林凯国际大厦20层2001、2002、2012室,经营范围为接受境外股东及其所在集团在华全资子公司和境内股东3个月(含)以上定期存款;接受汽车经销商采购车辆贷款保证金和承租人汽车租赁保证金;发行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提供购车贷款服务等。
截至2024年末,该公司资产总额584.49亿元,净资产140.40亿元;2024年度营业收入28.36亿元,净利润16.44亿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关联关系
该公司系本公司参股的联营公司。
(九)关联自然人
本公司关联自然人是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规定的关联自然人。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
本公司与关联方实际发生关联交易时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交易。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预计的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属于银行经营范围内发生的常规业务,有利于充分发挥优质关联方客户资源优势,积极稳妥拓展本公司业务;本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不存在利益输送及价格操纵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关联交易管理要求的公允性原则,不会对本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构成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928 证券简称:西安银行 公告编号:2025-023
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延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决议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3年3月23日和2023年5月24日,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根据上述会议决议,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决议的有效期及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经营管理层全权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有效期为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即2023年5月24日至2024年5月23日。2024年4月29日和2024年6月20日,本公司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决议及授权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决议和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经营管理层全权办理相关事宜的有效期延长十二个月,即延长至2025年5月23日。
鉴于上述有效期即将届满,为了确保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工作的顺利推进,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决议及授权延期的议案》,同意并拟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决议和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经营管理层全权办理相关事宜的有效期再延长十二个月,即延长至2026年5月23日。除延长决议和授权的有效期外,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的其他内容不变。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