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2025-04-30

  证券代码:003004          证券简称:声迅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8

  债券代码:127080          债券简称:声迅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通知》(财会〔2024〕24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8号》”)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根据法律法规或者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的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现将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适用日期

  2024年12月6日,财政部发布了《准则解释第18号》,对“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等相关内容进行了规定。

  《准则解释第18号》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二) 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的会计政策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 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18号》的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 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3004          证券简称:声迅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9

  债券代码:127080          债券简称:声迅转债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暨股票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上(www.cninfo.com.cn)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为30,173.91万元,营业收入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营业收入)后为28,244.55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119.57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525.29万元,利润总额为-5,407.48万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条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将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2、 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声迅股份,证券代码:003004)自2025年4月30日开市起停牌一天,并于2025年5月6日开市起复牌。

  3、 公司股票交易自2025年5月6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声迅股份”变更为“*ST声迅”,证券代码仍为“003004”。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将在风险警示板交易,公司股票交易价格的日涨跌幅比例限制为5%。

  一、 公司股票种类、简称、证券代码以及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起始日

  (一)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二) 股票简称:由“声迅股份”变更为“*ST声迅”

  (三) 股票代码:仍为“003004”

  (四) 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25年5月6日

  二、 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主要原因

  经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为30,173.91万元,营业收入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营业收入)后为28,244.55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119.57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525.29万元,利润总额为-5,407.48万元。上述财务指标已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 条之“(一)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规定的对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公司股票交易将在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后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三、 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有关事项提示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等有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将于2025年4月30日开市起停牌1天。自2025年5月6日复牌后,公司股票交易将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将在风险警示板交易,公司股票交易价格的日涨跌幅比例限制为5%。

  四、 公司董事会关于争取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意见及具体措施

  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将全力以赴采取有效措施来积极改善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维护公司与股东合法权益,力争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具体拟采取以下措施:

  (一) 深耕核心行业,提高差异化竞争力。继续深耕核心行业,深入挖掘行业应用场景下的客户需求,以切实解决客户的痛点和难点为着力点,积极推出有差异化竞争力的行业解决方案和运营服务方案,提高差异化竞争力。

  (二) 扩大业务合作范围,努力提高营收规模。以主营业务为基础,整合行业上下游资源,业务类型向纵向和横向均衡拓展,扩大业务合作范围,着力增加新的项目来源,从而打造新的业务增长点,努力提高营收规模。

  (三) 大力降本增效、提升精细化管理能力、提高企业盈利水平。做好成本管控、降低期间费用率,推动运营成本精细化管理,努力提高企业盈利水平。

  (四) 简政放权与加强激励、提升企业向心力与凝聚力。加大一线销售激励导向,调动主观能动性与创造力;公司还将适时研究与落实具备竞争力的股权激励方案,提高员工责任心与主人翁意识,提升内部的向心力与凝聚力。

  (五) 努力通过投资并购等方式为公司中长期发展注入新动力。围绕“产业协同与战略发展”目标,寻求并购或合作机会,实现企业产业价值链的延伸与业绩的增长,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为公司的中长期发展注入新动力。

  五、 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3.12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因触及本规则第9.3.1条第一款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实际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情形相应年度次一年度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一) 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

  (二) 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三) 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 追溯重述后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五)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六) 未按照规定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因实施完成破产重整、重组上市或者重大资产重组按照有关规定无法披露的除外。

  (七) 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

  (八) 虽符合第9.3.8条的规定,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九) 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本所审核同意。

  (十) 本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若公司2025年度出现上述规定所述情形之一,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六、 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期间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主要方式

  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期间,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方式不变,仍将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接受投资者的咨询,并在不违反内幕信息保密制度等规定的前提下,安排相关人员及时回应投资者的问询。

  公司联系方式如下:

  (一) 联系机构:证券事务部

  (二) 联系电话:010-6290022

  (三) 电子邮件:ir@telesound.com.cn

  (四)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丰豪东路9号院11号楼1至5层101

  特此公告。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3004          证券简称:声迅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6

  债券代码:127080          债券简称:声迅转债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取消公司监事会

  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取消公司监事会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 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情况

  公司于2022年12月30日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声迅转债”)于2023年7月7日进入转股期,截至2024年12月31日,声迅转债累计转股14,452股,公司总股本增加至81,854,452股,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81,854,452元。

  二、 取消公司监事会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取消设置公司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同时《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亦作出相应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三、 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亦将修订公司章程其他条款,调整、完善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的规定,将“股东大会”改为“股东会”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章程》《<公司章程>修订对比表》。

  四、 其他情况说明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上述变更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证券代码:003004          证券简称:声迅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0

  债券代码:127080          债券简称:声迅转债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声迅转债停牌及暂停转股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债券简称:声迅转债

  2、 债券代码:127080

  3、 转股期限:2023年7月7日至2028年12月29日

  4、 可转债停牌及暂停转股日期:2025年4月30日开市起停牌一天并暂停转股

  一、 公司可转债发行上市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368号)核准,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2月30日公开发行了28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28,000万元。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23〕65号”文同意,公司28,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已于2023年2月1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声迅转债”,债券代码“127080”。

  二、 公司股票停牌原因及日期

  经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为30,173.91万元,营业收入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营业收入)后为28,244.55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119.57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525.29万元,利润总额为-5,407.48万元。上述财务指标已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 条之“(一)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规定的对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公司股票交易将在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后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等有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将于2025年4月30日开市起停牌一天,并于2025年5月6日开市起复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股票停牌的公告》。

  三、 公司可转债停牌及暂停转股的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第三十五条规定:“上市公司股票停复牌的,其可转债同时停复牌并暂停或者恢复转股。公司因业务需要,可以单独申请可转债停复牌、暂停或者恢复转股。上市公司出现可转债按规定须停牌、暂停转股、停止交易或者转让的情形时,应当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因此,“声迅转债”将于2025年4月30日开市起停牌一天并暂停转股。敬请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留意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3004          证券简称:声迅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4

  债券代码:127080          债券简称:声迅转债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永拓”)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 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1) 名称: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20日

  3)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关东店北街1号2幢13层

  5) 首席合伙人:吕江

  6) 2024年末合伙人数量:99人

  7) 2024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350人

  8) 2024年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30人

  9) 2024年度收入总额(经审计):32,267.90万元

  10)  2024年度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26,948.44万元

  11)  2024年度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13,143.51万元

  12)  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0家

  13)  2024年度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33家

  14)  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医药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通用设备制造业。

  15)  2024年度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商务服务业;专用设备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通用设备制造业。

  16)  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收费:3,410.21万元

  17)  2024年度挂牌公司审计收费:2,530万元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1) 职业风险基金2024年末数:6,485.12万元

  2) 能适当承担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职业风险基金计提、质押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3) 近三年,永拓不存在在职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 诚信记录

  近三年,永拓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的具体情况如下:

  

  永拓从业人员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的具体情况如下:35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36次和自律监管措施0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不影响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 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田术会:200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加入永拓会计师事务所并为其提供审计服务,2008年开始从事新三板挂牌及年报审计业务,现任职永拓合伙人。近三年主持多家上市公司年审业务,包括山东沃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圣博润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日科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等上市公司的年报审计业务,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签字注册会计师张艺宝:202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开始在永拓执业,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先后为山东同大海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潍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年度审计鉴证工作,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林美红:2000年起从事审计工作,常年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8年成为执业注册会计师。近年审计了多家上市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2023年加入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主要从事质控工作,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 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 独立性

  永拓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4、 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是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4年度具体的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二、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 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执业水平。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二) 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续聘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 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从事公司审计工作中能恪尽职守,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续聘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四) 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 备查文件

  1、审计委员会决议;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4、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