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山东钢铁 证券代码:600022 编号:2025-02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拟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审计、内控审计及其他相关咨询业务,聘期1年。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59人,注册会计师 178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700人。
信永中和2023年度业务收入为40.46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30.1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9.96亿元。2023年度,信永中和完成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64家,收费总额4.56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建筑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38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除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之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7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和纪律处分0次。5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17次、自律监管措施10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均具有相应资质和专业胜任能力,具体如下: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路清先生,1995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09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10家。
拟担任质量复核合伙人:郭勇先生,2007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5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杨晓东先生,2001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执业行为未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122万元,内控审计费用41万元,合计163万元,定价原则为招标定价。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风险管理与审计委员会在选聘会计师事务所过程中的履职情况及审查意见。
2025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风险管理与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风险管理与审计委员会通过审查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符合《证券法》规定的相关要求,能较好地完成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且从聘任以来一直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注册会计师能够遵守相关职业道德规范,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意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审计、内控审计及其他相关咨询业务。
(二)公司董事会对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5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9名董事一致同意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审计、内控审计及其他相关咨询业务,聘期1年。
(三)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股票简称:山东钢铁 证券代码:600022 编号:2025-019
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监事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8日以电子邮件和直接送达的方式发出。
(三)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25年4月28日在山东省日照市东湖开元名都大酒店怡海厅以现场方式召开。
(四)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到监事3人,亲自出席监事2人,监事齐登业先生因公务未能出席现场会议,书面委托监事李林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
(五)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董立志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会议审议议案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关于公司2024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1.2024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反映出公司2024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监事会认为该报告真实、完整、准确,全面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经营业绩,没有损害公司股东的利益。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详细内容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
(三)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及2025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四)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2024年度经营状况、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详细内容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
(五)关于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执行情况的议案
该议案涉及监事年度薪酬,监事齐登业先生需回避表决,回避后无法达到有效表决人数,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
(六)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详细内容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
(七)关于购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的议案
由于全体监事均为被保险对象,属于利益相关方,全体监事均需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
详细内容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
(八)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
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