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58 证券简称:时代新材 公告编号: 临 2025-01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24年12月,财政部颁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公司根据规定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该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公司于2024年度执行了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及指引,具体如下: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8号”)中“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的规定。
二、执行新会计政策对公司的影响
1、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规定
根据解释第18号的规定,公司将计提的保证类质保费用计入“营业成本”,不再计入“销售费用”。
公司采用追溯调整法对可比期间的财务报表数据进行相应调整。
2、变更对当年财务报表的影响
本公司自 2024 年1月1日起执行该会计政策,并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会计处理。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2024年度合并利润表及母公司利润表各项目的影响汇总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变更对比较期间财务报表的影响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2023年度合并利润表及母公司利润表各项目的影响汇总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上述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458 证券简称:时代新材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彭华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蕴洁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麻帅杰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彭华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蕴洁 会计机构负责人:麻帅杰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3月
编制单位: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彭华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蕴洁 会计机构负责人:麻帅杰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3月
编制单位: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彭华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蕴洁 会计机构负责人:麻帅杰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5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彭华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蕴洁 会计机构负责人:麻帅杰
母公司利润表
2025年1—3月
编制单位: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彭华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蕴洁 会计机构负责人:麻帅杰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5年1—3月
编制单位: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彭华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蕴洁 会计机构负责人:麻帅杰
(三)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458 证券简称:时代新材 公告编号:临2025-007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的通知于2025年4月17日以专人送达和邮件相结合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4月28日上午在公司全球总部园区912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彭华文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5名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与会董事听取了《公司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经与会董事表决同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5年度预算报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2024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005,500.7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4.3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4,486.1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5.20%。2025年度,公司计划完成营业收入不低于210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71%。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16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824,448,152股,拟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78,080,800.83元(含税)。
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临2025-009号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与中车财务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关于与中车财务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
关联董事冯晋春先生、张向阳先生、丁有军先生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中车财务公司的持续风险评估报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关于公司对中车财务公司的持续风险评估报告》。
关联董事冯晋春先生、张向阳先生、丁有军先生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外汇衍生品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临2025-010号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关于公司2025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各合作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预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合并范围内下属控股子公司向各合作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金额为人民币219.6亿元。
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临2025-011号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5年度为合并范围内部分下属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度预计为4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临2025-012号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受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2024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临2025-013号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六、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风险评估报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本议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全体委员回避表决,建议提交董事会审议。
根据公司《管理者年薪管理办法》,确定了公司管理者2024年度的年薪,具体数额详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第四节。
本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将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进行2025年度中期利润分配的议案;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回馈投资者对公司的坚定支持,提振投资者的持股信心,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进行中期利润分配,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公司当期盈利规模、现金流状况、公司所处的发展阶段及资金需求,在授权范围内制定公司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并在规定期限内实施。
授权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中期利润分配的前提条件:(1)公司当期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数;(2)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公司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3)公司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现金分红金额不超过2025年当期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 50%。
2.审议程序:在授权范围内,中期利润分配预案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且经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同意方为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临2025-014号公告。
关联董事彭华文先生、杨治国先生、刘军先生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完成情况及2025年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临2025-015号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第一、二、三、四、十一、十二、十四、十七、十八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458 证券简称:时代新材 公告编号:临2025-008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的通知于2025年4月17日以专人送达和邮件相结合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4月28日上午在公司全球总部园区1010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鹏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4年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本审核意见出具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2024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同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财务报告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5年度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临2025-009号公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兼顾了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所需资金,结合了公司目前的现金状况,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公司严格执行了现金分红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并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现金分红政策。我们同意将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对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本审核意见出具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
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中车财务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
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关于与中车财务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
监事会认为该风险处置预案能够防范、控制和降低公司及子公司在中车财务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保障资金安全,保护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对该预案表决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监事会同意本项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中车财务公司的持续风险评估报告;
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关于公司对中车财务公司的持续风险评估报告》。
公司监事会认为该风险评估报告对公司在中车财务公司办理存贷款业务的风险进行了客观、充分的评估。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该持续风险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外汇衍生品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临2025-010号公告。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为有效规避汇率风险,减少汇率波动对公司跨国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为目的,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全体股东及上市公司利益。监事会同意本项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公司2025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公司监事会认为该可行性分析报告对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的相关风险和可行性进行了客观、合理的分析,监事会同意该可行性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各合作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预计额度的议案;
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临2025-011号公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额度的议案;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临2025-012号公告。
监事会认为本次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风险处于受控状态,相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广大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监事会同意本项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临2025-013号公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进行2025年度中期利润分配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进行2025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是在综合考虑公司经营状况、现金流量状况、未来的业务发展规划及资金需求等因素后,做出的决策;该事项有利于简化分红程序,提升投资者回报,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临2025-014号公告。
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达成。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解除限售安排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除限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以上第一、二、三、四、十一、十二、十三、十五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458 证券简称:时代新材 公告编号:临2025-009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金额:每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216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公司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444,861,150.83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443,466,588.42元。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综合考虑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同时兼顾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所需资金,结合公司目前的现金状况,公司拟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16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824,448,152股,拟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78,080,800.83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40.03%。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单位:元
如上表所示,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经2025年4月28日召开的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全体董事一致通过《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相关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兼顾了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所需资金,结合了公司目前的现金状况,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公司严格执行了现金分红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并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现金分红政策及执行情况。我们同意将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