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司法拍卖完成过户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2025-04-29

  证券代码:603825          证券简称:华扬联众         公告编号:2025-06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系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姜香蕊女士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所致,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前,公司股东姜香蕊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苏同先生、上海华扬联众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扬企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47,535,28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8.76%;本次权益变动后,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43,885,58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7.32%。

  ●本次权益变动前,公司控股股东湖南湘江新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湘江集团”)持有公司股份44,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7.37%;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控股股东湘江集团持有公司股份47,649,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8.81%,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为湘江集团,实际控制人为长沙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本次司法拍卖导致的权益变动概述

  公司股东姜香蕊女士所持有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票共计3,649,700股被司法拍卖,公司控股股东湘江集团在本次网络拍卖中以共计人民币39,682,454元的价格竞买成功公司股票共计3,649,70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43)、《关于公司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48)。

  2025年4月28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上述司法执行及过户程序已实施完毕。

  本次权益变动前,公司股东姜香蕊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苏同先生、上海华扬联众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股份47,535,28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8.76%;本次权益变动后,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43,885,58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7.32%。

  本次权益变动前,公司控股股东湘江集团持有公司股份44,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7.37%;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控股股东湘江集团持有公司股份47,649,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8.81%,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

  

  2、一致行动人之一

  

  3、一致行动人之二

  

  4、信息披露义务人

  

  (二)本次司法拍卖导致的权益变动明细

  

  注:若上述数据相加减后在尾数上存在差异,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三、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后续事项及其他提示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系公司股东姜香蕊女士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所致,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情形。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为湖南湘江新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长沙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4、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七十四条:“在上市公司收购中,收购人持有的被收购公司的股份,在收购完成后18个月内不得转让。”规定,本次司法拍卖股份,受让方湘江集团在受让后18个月内不得减持。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825         证券简称:华扬联众        公告编号:2025-049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4月21日以微信告知方式发出。

  (三) 本次会议于2025年4月27日10时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四)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

  (五)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利刚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1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的要求,公司编制了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和《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在2024年度任职的独立董事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向董事会提交了《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验证:2024年度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46,564,694.24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264,350,276.74元。

  为确保生产经营和可持续发展的资金需要,公司董事会建议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1)。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4票。关联董事张利刚、冯康洁、杨家庆、彭红历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2)。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公司2025年度对外担保预计额度相关事宜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担保风险总体可控,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及长远发展,同意公司对控股子公司计划担保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3)。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1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54)。

  1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报告的议案》;

  同意《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13.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减值准备、核销报损资产的议案》;

  同意2024年度公司计提减值准备合计22,808.16万元、核销资产合计13,642.84万元、报损资产2,182.61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计提减值准备、核销报损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5)。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14.审议《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规模、参照行业薪酬水平等实际情况,2024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执行情况详见《2024年年度报告》之“第四节 公司治理”之“四、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该薪酬情况是指相关人员在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职工福利费和各项保险费、公积金、年金以及以其他形式从公司获得的报酬。

  根据公司2024年度业绩水平,并经考察其他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结合行业、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薪酬标准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职责,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拟对2025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进行调整。具体方案如下:

  1、独立董事津贴为人民币8.4万元(税前)/人/年。

  2、公司非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按其在公司所任具体职务核定。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内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领取与岗位相应的薪酬,其薪酬按职务与岗位责任等级确定,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两部分组成,即:年度薪酬=基本薪酬+绩效薪酬,绩效薪酬依据考评结果发放;未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外部董事、监事,不领取薪酬。

  表决结果: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7票。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全体董事作为利益相关方,均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本议案已提交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认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符合公司薪酬政策要求、相关人员实际工作情况、公司所处行业及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委员作为利益相关方,均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并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直接提交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

  15.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16.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17.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董事会关于2024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1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同意《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1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2025年第一季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加强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价、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舆情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舆情管理制度》。

  21.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

  公司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2025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更正后的财务报表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实际经营业绩情况和财务状况。董事会同意对本次会计差错进行更正及追溯调整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6)及《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后的财务报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22.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关于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同意《董事会关于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财务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董事会关于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财务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23.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5年5月20日召开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57)。

  特此公告。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825         证券简称:华扬联众         公告编号:2025-054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华扬联众”)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387号)核准,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份方式向8名特定投资者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26,936,88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14.26元,募集资金总额384,119,908.80元,扣除承销费用及保荐费用合计人民币5,300,000.00元(含增值税)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378,819,908.80元,扣除其他与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的费用1,498,997.06元(不含增值税)后的净额为377,320,911.74元。

  截至2021年9月15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募集资金到账事项出具了《验资报告》(XYZH/2021BJAA190377号),确认募集资金到账。

  (二)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注1:扣除承销及保荐费(含增值税)后,公司实际到账募集资金为378,819,908.80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329,232,836.72元,其中:根据公司2021年9月29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13,000,000.00元;公司于2023年1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临时补充流动资金80,000,000.00元(已于2024年1月17日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公司于2023年9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临时补充流动资金130,000,000.00元(已于2024年9月5日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支付非公开发行股票信息披露费用480,000.00元;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5,752,836.72元。

  注2:除以募集资金支付其他发行费用(含增值税)480,000.00元,与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相关的其他费用均以公司自有资金支付。

  注3:2024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支出241,660,000.00元,其中:根据公司于2024年1月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临时补充流动资金80,000,000.00元;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临时补充流动资金23,660,000.00元;公司于2024年9月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临时补充流动资金130,000,000.00元;公司于2024年9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临时补充流动资金8,000,000.00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为18,423,807.15元(含募集资金累计利息收入498,089.20元及累计银行手续费支出1,354.13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公司与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及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分别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签署的前述三方监管协议均参考《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制定,不存在重大差异,协议各方均按照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履行相关职责。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公司原于中信银行北京国际大厦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银行账号:8110701012602149960)已于2023年11月2日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4)。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存在冻结。冻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注:截至本专项报告披露日,表格中注1、注2、注3、注4所涉及的募集资金账户冻结金额1,512,774.75元、647,448.00元、4,859,006.48元、955,483.49元已分别于2025年1月23日、2025年3月27日、2025年2月27日、2025年2月7日解除冻结。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公司为了保证项目建设顺利实施,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已根据项目进展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先期投入未进行置换。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余额24,166.00万元,使用情况如下:

  公司于2023年1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已于2024年1月17日将 8,000.00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1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归还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1)。

  公司于2023年9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3,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已于2024年9月5日将13,000.00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归还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8)。

  公司于2024年1月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4年12月31日,该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尚未到期,该笔资金尚未归还。公司已于2025年1月13日将8,000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归还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2)。

  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366.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4年12月31日,该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尚未到期,该笔资金尚未归还。

  公司于2024年9月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3,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4年12月31日,该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尚未到期,该笔资金尚未归还。

  公司于2024年9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4年12月31日,该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尚未到期,该笔资金尚未归还。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五)超募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尚在投入过程中,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七)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2021年至2024年主要建设实施过程中受外部环境影响进展缓慢;同时互联网营销行业周期变化快、热点营销方式转换快,技术迭代更新快,人员密集型投入的项目建设的前置条件在整体项目建设周期滞后,开始逐步被虚拟人物、虚拟的现实场景等人工智能应用替代;外加公司总部迁址前后的筹备和实际行动等因素影响,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进度不及预期。

  此外,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部分募集资金存在冻结情况,具体详见本专项报告二、(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公司将会持续关注募集资金使用进度及相关冻结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投资风险。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已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华扬联众《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南的规定编制,反映了华扬联众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4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603825          证券简称:华扬联众         公告编号:2025-056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涉及到2021年至2023年度合并及公司财务报表,不会导致公司已披露的年度报告出现盈亏性质的改变,影响相对较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

  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分别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及第六次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经公司自查发现以前年度会计处理存在会计差错事项,公司已对相关会计差错进行更正,并对财务报表进行了追溯调整,涉及到2021年至2023年度合并及公司财务报表。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2025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的要求,本公司现将前期差错更正事项说明如下:

  一、会计差错更正的原因及概述

  公司对税收相关法律法规的理解出现偏差,在对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及文化事业建设费的计提上,错误的以权责发生制计提的增值税金额作为计税依据,导致历年来公司对上述税费存在多计提的现象。

  为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实际经营业绩情况和财务状况,公司已对相关会计差错进行更正,并对财务报表进行了追溯调整,涉及到2021年至2023年度合并及公司财务报表。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不会导致公司已披露的年度报告出现盈亏性质的改变,影响相对较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

  二、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对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公司对上述事项采用追溯重述法进行更正,追溯调整了2021年至2023年度相关财务报表项目。上述差错更正事项对公司2021年至2023年度财务报表影响如下:

  (一)2021年度

  1、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

  

  (续)

  

  2、合并利润表项目

  

  3、公司资产负债表项目

  

  (续)

  

  4、公司利润表项目

  

  (二)2022年度

  1、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

  

  2、合并利润表项目

  

  3、公司资产负债表项目

  

  4、公司利润表项目

  

  (三)2023年度

  1、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

  

  2、合并利润表项目

  

  3、公司资产负债表项目

  

  4、公司利润表项目

  

  三、更正后的2021年度至2023年度合并及公司财务报表

  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后的财务报表及相关附注》。

  四、2023年与更正事项相关的财务报表附注

  22、应交税费

  

  32、未分配利润

  

  34、税金及附加

  

  五、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监事会及会计师事务所意见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2025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和要求,更正后的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客观、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2025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更正后的财务报表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实际经营业绩情况和财务状况。董事会同意对本次会计差错进行更正及追溯调整事项。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和财务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程序符合要求,更正后的财务数据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实际经营业绩情况和财务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对本次会计差错进行更正及追溯调整事项。

  (四)会计师事务所意见

  公司审计机构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中兴财光华审专字(2025)第211013号),认为公司的专项说明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制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2025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编制,对2021年度至2023年度合并及公司财务报表会计差错的更正情况进行了如实反映。

  特此公告。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825         证券简称:华扬联众        公告编号:2024-058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而进行的相应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原因及变更日期

  2023年10月,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规定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和“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相关内容,该解释自2024年1月1 日起施行。

  2024年12月,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规定了“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的相关内容,该解释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要求执行。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