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178 证券简称:时空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5年4月28日(星期一)在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海五路1号院15号楼视频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4月15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宫殿海主持,监事、高管列席。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告编号:2025-020)。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22)。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2024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捷安泊2024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专项说明》(公告编号:2025-027)。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商誉减值测试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度商誉减值测试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5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3)。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因本议案涉及全体董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回避表决,同意将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4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3)。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宫殿海、王新才、杨庆民回避表决。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授信融资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5)。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计提2024年度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计提2024年度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6)。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向其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控股子公司向其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8)。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0)。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因本议案涉及全体董事,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回避表决,同意将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31)。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5178 证券简称:时空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9
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5年4月28日(星期一)在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海五路1号院15号楼视频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4月15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程飞舟主持。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监事对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做出了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要求;报告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4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告编号:2025-020)。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经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当前公司经营管理实际情况的需要,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能够得到有效执行,能够合理保证内部控制目标的实现。《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有利于保障公司持续稳定经营及健康发展,有利于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2024年度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规定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及披露义务,规范、合理的使用募集资金,不存在占用、挪用、违规存储或擅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亦不存在其他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编制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22)。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能满足公司2025年度审计工作要求。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因此,同意聘任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公司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4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3)。
因本议案涉及全体监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监事回避表决,同意将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计提2024年度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符合公司资产实际情况和《企业会计准则》规定,计提充分。计提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公司就本事项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计提2024年度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6)。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保障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基础上,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用于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的理财产品,能够有效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会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因此,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5)。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
规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公允地反映了相应报告期内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购买董监高责任险有利于保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的合法权益,促进相关责任人更好的履行职责,有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控制体系,促进公司良性发展;该事项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0)。
因本议案涉及全体监事,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监事回避表决,同意将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5178证券简称:时空科技公告编号:2025-025
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
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现金管理金额: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不超过2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 现金管理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 闲置自有资金投资对象: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风险较低的投资理财产品。
●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本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 本次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 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增加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
(二) 现金管理额度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 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风险较低的投资理财产品。
(四) 有效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 实施方式
在上述期限及额度范围内提请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工作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办理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现金管理活动由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六) 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 风险控制措施
尽管现金管理拟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风险较低的投资品种,但依旧存在一定的投资风险。针对可能出现的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措施包括:
1、 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时,将选择流动性好、安全性高、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产品,明确投资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2、 公司财务部门建立资金使用台账,对现金管理产品进行登记管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进展及收益。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现金管理进行审计监督。
4、 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5、 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 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26.49%,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公司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货币资金为229,401,260.45元,公司本次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与此同时,对部分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并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产品将严格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进行会计处理,可能影响资产负债表中的“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货币资金”科目,利润表中的“财务费用”与“投资收益”科目,最终以年度审计的结果为准。
四、 风险提示
尽管公司拟购买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风险较低的投资理财产品,但依旧不排除该投资受政策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等因素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五、 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专项意见
(一) 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 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保障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基础上,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用于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的理财产品,能够有效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会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因此,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六、 备查文件
(一)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二)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5178证券简称:时空科技公告编号:2025-028
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
子公司向其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控股子公司捷安泊拟使用自有资金向其参股公司甘新智捷提供不超
过人民币800万元的借款,用于停车场项目建设,借款期限为2年,借款利率为3.6%。
●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向其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本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财务资助事项为尽快补充参股公司流动资金,促进
参股公司项目建设和经营,其他股东为国资控股公司,未提供同比例财务资助或担保。
一、 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捷安泊交通科技(辽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捷安泊”)拟使用自有资金,向其参股公司大连甘新智捷交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甘新智捷”)提供不超过人民币800万元的借款,用于停车场项目建设,借款期限为2年,借款利率为3.6%。
2025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向其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财务资助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财务资助款项主要用于甘新智捷停车场项目建设,不会影响公司及捷安泊的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不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被资助对象及其他股东的基本情况
1、被资助对象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大连甘新智捷交通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伟
成立日期:2025-04-01
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211MAEFXDH18N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红旗东路299号309室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停车场服务;物业管理;公共事业管理服务;工程管理服务;规划设计管理;城市绿化管理;智能控制系统集成等
股东情况:大连甘井恒业经济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甘井恒业”)持股51%,捷安泊持股49%。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与甘新智捷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本次财务资助不构成关联交易。截至目前,公司未对甘新智捷提供过财务资助。
2、被资助对象其他股东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大连甘井恒业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震福
成立日期:2024-01-30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211MAD9RQ496R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红旗东路299号702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企业管理咨询;融资咨询服务。
股东情况:大连中投瑞地发展有限公司持股100%。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大连甘井恒业经济发展有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财务资助协议的主要内容
1、被资助对象:大连甘新智捷交通科技有限公司
2、资助方式:捷安泊以其自有资金向甘新智捷提供借款。
3、资助金额:不超过人民币800万元。
4、资助期限:2年
5、借款利率:3.6%
6、偿还方式:每年度支付利息,到期一次性偿还本金
7、资金用途:停车场项目建设资金。
四、财务资助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本次提供财务资助系公司控股子公司捷安泊向其参股公司提供股东借款,由于另一股东甘井恒业为国资企业,对外借款或担保须经严格审批,并经多级主管部门(至区政府)批准,程序复杂且耗时长,短期内无法完成,经协商,其未提供同比例财务资助或担保。
本次借款将主要用于补充甘新智捷流动资金,尽快推进大连市甘井子区停车场项目建设工作,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股东利益。甘新智捷由捷安泊主导项目建设、运营,且本次财务资助不会影响公司及捷安泊的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
综上,本次财务资助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将持续跟踪甘新智捷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确保资金安全。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向其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本次财务资助事项不影响公司自身正常经营的情况,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造成不利影响。
六、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金额累计0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以外的单位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不存在逾期未收回的情形。
特此公告。
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5178证券简称:时空科技公告编号:2025-030
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为优化公司治理,完善风险控制体系,促使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独立有效地行使职责,降低公司经营风险,保障公司和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购买责任保险(以下简称“董监高责任险”)。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对该事项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董监高责任险方案
1、投保人: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以正式签署的保险合约为准)
3、赔偿限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
4、保险费:不超过人民币30万元/年
5、保险期限:12个月
为提高决策效率,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方案范围内办理购买责任险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用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承保机构及相关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购买董监高责任险有利于保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的合法权益,促进相关责任人更好的履行职责,有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控制体系,促进公司良性发展;该事项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5178 证券简称:时空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1
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1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5月19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海五路1号院15号楼2层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19日
至2025年5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独立董事汇报《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分别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决议公告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7、8、9、10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时间:2025年5月13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
(二) 登记地点: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海五路1号院15号楼前台
(三) 登记方式:
1. 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办理的,须持有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 法人股东应持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股东帐户、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3. 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4. 以上文件报送以2025年5月13日17:00前收到为准。
六、 其他事项
(一)会务联系方式
联系人:证券事务部
电话:010-87227460
传真:010-87765964
邮箱:zqsw@nnlighting.com
(二)本次股东大会与会人员的食宿、交通、通讯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5178证券简称:时空科技公告编号:2025-032
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2023〕11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 号》(财会〔2024〕24号)要求变更会计政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因财政部新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相关要求而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及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2023年8月,发布了《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2023〕11号),对数据资源的会计处理及披露提出了具体要求。该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财政部2023年11月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 号》(财会〔2023〕21号),规定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和“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相关内容,该规定自 2024 年1 月1 日起施行。
财政部于 2024 年 12 月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 号》(财会〔2024〕24号),明确了关于保证类质保费用的列报规定,规定对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应当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预计负债”科目,该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企业会计准则解释17号》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项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一)执行《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对本公司的影响
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执行该规定对本报告期内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二)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要求,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对于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售后租回交易中形成的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中的相关规定进行后续计量。承租人在对售后租回所形成的租赁负债进行后续计量时,确定租赁付款额或变更后租赁付款额的方式不得导致其确认与租回所获得的使用权有关的利得或损失。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范围缩小或租赁期缩短的,承租人仍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规定将部分终止或完全终止租赁的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企业应当按照本解释的规定对《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首次执行日后开展的售后租回交易进行追溯调整。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 号》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三)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要求,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在对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进行会计核算时,企业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有关规定,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预计负债”科目,并相应在利润表中的“营业成本”和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负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预计负债”等项目列示。
执行上述会计政策对2024年度合并利润表的影响如下:
执行上述会计政策对2023年度合并利润表的影响如下: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4月29日
公司代码:605178 公司简称:时空科技
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鉴于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合并净利润为负,当年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根据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公司所处行业为“E50 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中的“E501 建筑装饰和装修业”。从公司业务所处细分行业来看,涉及夜间经济和智慧城市两大行业,本报告期内行业情况如下:
一、夜间经济行业:政策支持力度空前,市场响应略显分化
2024年,国家和地方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支持夜间经济发展。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激发文化和旅游消费潜力的意见》,明确提出发展假日和夜间经济,支持光影秀、沉浸式夜游等新业态。文化和旅游部公布第三批国家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名单,要求各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加强统筹协调,落实建设指引,推动集聚区提质升级。地方政府也积极响应,通过专项债资金配套,推进夜游基建,例如,杭州、成都等地将文旅专项债投向夜间经济项目。政策支持力度空前,夜间经济行业迎来广阔发展空间。
根据财政部《2024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投向分析报告》,2024年全国文旅专项债中28.7%的资金明确用于夜间经济相关基础设施建设。从市场情况来看,一线城市夜游项目投资保持活跃,而三四线城市因财政压力,部分规划项目存在不能按期招标的情况。面对行业变化,行业内企业都在积极寻求转型方向,上市公司依托资本优势有能力抢占政府大型项目,部分中小企业逐渐探索资产轻型化的生存模式,行业马太效应显现,且转型路径分化。
二、智慧城市行业: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智慧路灯和智慧停车迎来重要机遇
2024年,我国智慧城市建设进入高质量发展新阶段。5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数据局等四部委联合发布《关于深化智慧城市发展推进城市全域数字化转型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加快城市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各地政府积极响应,北京、上海等30余个城市相继出台配套实施方案,推动智慧城市从单点突破向全域数字化转型。在这一政策背景下,智慧交通作为城市数字化转型的核心场景迎来高景气发展,智慧路灯和智慧停车运营迎来重要发展机遇。
智慧路灯是城市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正加速从单一照明功能向集5G基站、环境监测、安防监控等多功能于一体的城市感知节点升级,逐渐成为新型城市照明的主流选择。据工信部数据显示,2024年全国智慧路灯部署量同比增长40%,市场渗透率持续提升。智慧停车运营同样展现出强劲的发展势头。2024年我国汽车保有量突破3.4亿辆,智慧停车已成为解决城市停车供需矛盾的行业共识。在国家政策推动下,城市级智慧停车平台快速推广,ETC无感支付、AI车位引导等创新应用加速落地。未来,随着城市数字化转型的深入推进,公司智慧城市业务发展空间将进一步扩大。
(一)公司业务情况
1、夜间经济:景观照明+文旅夜游
公司是国内领先的夜间经济综合服务商,专注于景观照明系统集成与文旅夜游创新开发,致力于通过光艺术重塑城市夜间形象,激活区域消费活力。在景观照明领域,公司积累了丰富的项目经验,业务涵盖城市地标亮化、市政设施照明改造、特色街区灯光提升等,已为全国300余座城市提供专业服务,打造了众多兼具功能性与艺术性的夜间景观。近年来,随着文旅融合趋势的深化,公司积极推动业务升级,以景观照明为基础,拓展文旅夜游市场,通过挖掘城市历史文脉与地域特色,将传统文化元素与现代光影技术相结合,形成了“文化+科技+旅游”的创新发展模式。
2、 智慧城市:智慧路灯+智慧停车
公司积极布局智慧城市领域,重点发展智慧路灯及智慧停车两大核心业务,致力于通过数字化、智能化技术提升城市管理效率与公共服务水平。智慧路灯方面,公司通过该业务参与新型城市基础建设,将传统照明设施升级为集智能控制、环境监测、安防监控、5G微基站等多功能于一体智慧灯杆,并通过自主研发的智慧路灯管理平台实现对照明设施的智能运维。智慧停车领域,公司依托控股子公司捷安泊的专业运营能力,构建了完整的智慧停车解决方案,涵盖路内停车、商业停车场、交通枢纽等多个场景,通过智能停车管理平台、无感支付、车位共享等技术创新,提升在管停车资源的利用效率。目前,捷安泊在运营项目超过300个,形成了“线下片区化管理+线上云坐席支持“的特色运营模式,并积极探索充电桩运营、商业导流等“停车+“增值服务。
(二) 主要经营模式
公司夜间经济和交付性智慧城市业务,主要采用专业承包和EPC总承包两种模式开展,主要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获取项目。
在专业承包模式下,公司作为专业施工单位,承接业主方发包的完整专业工程施工任务。具体实施内容包括:依据业主提供的设计图纸,负责工程材料采购、施工资金安排、设备安装调试及后期质保维护等全流程服务。该模式适用于设计方案已确定的项目,公司可充分发挥在专业施工领域的经验优势,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
在EPC总承包模式下,公司作为总承包商,对工程项目实行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等全过程的整体承包。这种“交钥匙“工程模式要求公司全面负责项目设计优化、设备选型、施工组织、成本控制等各个环节,并对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造价承担整体责任。EPC模式能够充分发挥公司在技术集成和项目管理方面的综合优势,通过设计施工一体化实现工程价值的最大化。
公司智慧停车业务主要以提供停车运营服务及承包运营模式为主,通过“技术+运营“为城市及停车场客户提供涵盖智能硬件、管理平台和运营服务的全链条解决方案。公司取得停车资源的运营管理权后,公司首先对停车场进行智能化改造,部署包括智能道闸、车位检测终端、无感支付系统等硬件设备,并搭建具备实时监控、智能调度、数据分析等功能的智慧停车管理平台,之后依托专业的运营团队和标准化的管理体系,实施精细化运营管理策略,提高车位平均周转率提升运营效率。同时,公司积极拓展停车场景的增值服务,包括新能源汽车充电、车辆清洁保养、商业消费导流等衍生业务,构建多元化的盈利模式。
(三)部分项目展示
报告期内,公司已实施并确认收入的部分项目展示(含项目效果图):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4年,我国宏观经济环境总体保持平稳态势,但国际局势复杂严峻,地缘政治紧张因素依然较多,贸易保护主义和单边主义抬头,外部环境变化对国内经济的不利影响加深。国内经济运行也面临有效需求不足、部分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等问题,经济回升向好基础尚不稳固。在此背景下,9月26日中央政治局会议部署一揽子增量政策,实施宏观政策逆周期调节,加大助企帮扶力度,推动经济回升向好。这些政策为民营企业发展提供了较为宽松的政策环境,也为公司经营带来了一定的机遇。 2019年以来,受宏观经济波动和行业需求规模缩减等因素影响,公司所在景观照明行业竞争日趋激烈,企业利润空间被压缩,生产经营困难增多,账款拖欠问题突出。为改善企业经营状况,公司坚定推动业务转型升级,践行“夜间经济”和“智慧城市”双轨战略。2024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4,101.13万元,同比增长68.1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6,199.29万元,经营性现金流净额7,845.87万元。尽管仍处于亏损状态,但营业收入显著增长,经营性现金流由负转正,整体经营呈现向好态势,企业安全性及抗风险能力有所提升。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