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估值提升计划 2025-04-29

  证券代码:002872         证券简称:ST天圣         公告编号:2025-02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触及情形及审议程序

  (一)触发情形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市值管理》的相关规定,股票连续12个月每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其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的上市公司(以下简称“长期破净公司”),应当制定上市公司估值提升计划,并经董事会审议后披露。

  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已连续12个月内每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即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4月25日每日收盘价变动区间为4.12元/股至5.94元/股,均低于2022年经审计每股净资产6.86元,2024年4月26日至2024年12月31日每日收盘价变动区间为3.24元/股至5.09元/股,均低于2023年经审计每股净资产6.58元,属于应当制定估值提升计划的情形。

  (二)审议程序

  2025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估值提升计划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估值提升计划具体方案

  为提升公司投资价值和股东回报能力,增强投资者信心,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公司拟采取以下具体措施提升公司估值:

  (一)聚焦主营业务,提升经营质量

  公司将持续致力于“深研发、精生产、扩销售、控成本”的经营目标,全力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健康发展。

  1、研发方面:持续加大中成药和化学药品的研发力度,制定短期、中期、长期的研发计划,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既盯住高端产品,也抓好基础产品。将原有产品的优化作为一项长期持续的工作,同时开展创新药、改良型新药、大健康产品的开发,并继续积极推进公司产品通过仿制药质量与疗效一致性评价的相关工作。

  2、工业制造方面:遵循“整合、创新、提高”的产业发展方针,进一步整合公司内外资源,调整和优化产品结构,继续做大做强口服固体制剂、小容量注射剂市场;改造落后生产设备,新增数智绿色生产线,充分挖掘利用数据资产,提升新质生产力,充分利用生产基地现有条件新建绿色环保能源,降低能耗成本以扩大优势产品的核心竞争力;公司将建设自动化煎煮中心,服务辐射区域市场;充分利用现有产能,统筹安排,合理调配,最大限度低发挥设备的效能,生产出优质优价的产品,满足市场的需要;公司将继续以销售为龙头,多渠道开辟市场,提高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同时将狠抓内部管理,采用精细化的成本管控方式,控成本,提质量,以提高产品的竞争力。

  3、营销方面:在公司“立足重庆,布局全国,仿创结合,兼收并举”的发展思路指导下,继续加大主导产品和有市场潜力产品的市场开发推广力度,在市场开发中实行品牌推广与学术推广相结合,充分发挥市场部的前置功能。同时,将利用自有互联网医药平台大力开发第三终端市场,努力扩大工业自产品种的销售。同时将利用自建的中药智能化煎煮中心服务区域市场,扩大销售。以独家、基药、医保品种为核心着重发力,以等级医院创建产品品牌,在基层诊所、中小型连锁药店等终端市场提高覆盖率、增加产品可及性,并适时发力大型连锁药店市场;以优质省级经销商和县市级经销商合作共赢模式拓展、加深产品的市场可及性。

  (二)强化资源整合,把握投资机会

  为改善公司的财务状况,增强持续经营能力,公司于2020年12月召开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议案,公司向重庆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售重庆医药集团长圣医药有限公司51%的股权,通过本次资产出售,剥离医药流通业务,集中资源聚焦医药制造业,调整发展战略和业务结构,本次交易相关标的于2021年4月完成股权过户及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未来,公司将密切关注市场发展动态,审慎决策,在充分考虑股东利益的基础上,围绕主业,把握投资机会,不断优化公司业务结构及资源配置,通过资源整合、协同发展增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和整体估值。同时,对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没有成长潜力或影响公司盈利能力的资产进行剥离,对闲置资产进行盘活,提高资源配置效率,提升资产质量。

  (三)适时开展回购股份,鼓励主要股东增持

  公司将综合市场环境及公司资金情况,在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前提下,灵活运用自有资金或利用回购专项贷款等政策,适时开展股份回购,增强投资者信心,维护公司市值水平。

  公司将鼓励主要股东、董监高结合实际情况,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制定、披露并实施股份增持计划,或者通过承诺不减持股份等方式,提振市场信心。

  (四)构建长效激励机制

  在符合监管要求的前提下,公司将根据发展战略规划及管理需求,适时选择和运用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等激励工具,合理拟定授予价格、激励对象范围、股票数量和业绩考核等指标,强化管理层、员工与上市公司长期利益的一致性,激发管理层、员工提升上市公司价值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公司也将持续优化薪酬结构,使薪酬水平与市场发展、个人能力价值和业绩贡献、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匹配,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保障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五)持续提升规范运作水平

  公司严格遵循《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形成了权责分明、科学决策、有效制衡的法人治理结构,确保公司治理的高效性和透明性。通过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等多层级多维度监督,进一步强化内部和外部监督制衡,防范公司治理风险,全面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同时,公司将加大独立董事履职保障力度,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等方面的关键作用,切实保障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公司将持续健全和完善法人治理体系,优化公司治理架构,提高公司治理水平。贯彻落实监管机构对上市公司规范治理、高质量发展的新政策、新要求,及时修订完善以《公司章程》为核心的公司制度体系,持续优化和更新内部治理体系,确保各项制度在实际操作中的有效性和合规性。

  公司将不定期对董监高等关键少数人员开展相关培训,严格遵守各项监管要求,不断加深“关键少数”对自身责任的深刻认知,进一步强化其履约意识,严守合规底线,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

  (六)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

  公司将持续优化投资者关系管理机制,构建多渠道、多层次的投资者沟通机制,通过投资者热线电话、电子邮箱、互动易平台、股东大会、投资者调研、业绩说明会、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等多种形式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交流,让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的发展战略及生产经营情况。

  同时,公司将持续关注资本市场动态及投资者关切,收集、分析市场对公司投资价值的判断和对公司经营的预期,积极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形成定期向公司管理层反馈的汇报机制,为公司的经营决策提供参考,构建与投资者之间的双向良性互动关系,助推公司的发展和经营不断优化、提升,实现股东价值最大化。

  (七)持续提升信息披露水平

  公司将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严格遵循“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的信息披露原则。坚持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不断优化和提高信息披露质量。持续强化信息披露审核机制,优化信息披露内容,尽可能做到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便于投资者理解,准确、有效地向投资者传递公司价值,持续提升信息披露透明度和精准度。

  公司将加强舆情监测分析,密切关注各类媒体报道和市场传闻,对于可能对投资者决策或公司股票交易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发布澄清公告等,减少其对公司股价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另外,公司将不定期开展信息披露专题培训,为董监高、信息披露工作人员、及可能涉及信息披露事项的相关部门和子公司人员开展信息披露法规培训,确保信息披露义务人了解信息披露监管要求,保障公司合规经营。

  三、估值提升计划的后续评估及专项说明

  公司属于长期破净情形时,每年对估值提升计划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估,如评估后需要完善的,将完善后的估值提升计划经董事会审议后披露。如公司触及长期破净情形所处会计年度的日平均市净率低于所在行业平均值的,公司将就估值提升计划的执行情况在年度业绩说明会中进行专项说明。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估值提升计划的制定综合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市场环境及未来发展战略等因素,具有合理性和可行性,有利于提升公司投资价值和增强投资者回报。

  五、风险提示

  1、本次估值提升计划仅为公司行动计划,不代表公司对未来业绩、股价、市值、重大事件等任何指标或事项的承诺。公司业绩及二级市场表现受到宏观形势、行业政策、市场情况等诸多因素影响,相关目标的实现情况存在不确定性。

  2、本次估值提升计划的制定是基于公司对当前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市场环境、监管政策等条件和对未来相关情况的合理预期所制定。若未来因相关因素发生变化导致本计划不再具备实施基础,则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对计划进行修正或者终止。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872                证券简称:ST天圣                公告编号:2025-028

  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R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R适用 □不适用

  收到税务机关支付给企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手续费部分。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R适用 □不适用

  1. 预付款项较上年末增加186.43%,主要是公司为了生产备货所致。

  2. 短期借款较上年末增加43.74%,一是上年偿还的短期借款在本期重新贷款,二是本期贴现的承兑汇票增加所致。

  3. 预收账款较上年末减少31.22%,主要是上年预收的房租在本年确认了收入所致。

  4. 合同负债较上年末增加42.45%,主要是客户提前支付货款增加所致。

  5.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较上年末减少48.38%,主要是本期偿还上年末一年内到期的贷款较多所致。

  6. 长期应付款较上年末减少50%,主要是有一笔长期应付款将于一年内到期所致。

  7. 预计负债较上年末负债减少46.05%,主要是本期支付了部分预计负债所致。

  8. 研发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42%,主要是新项目的推进和药品再注册导致费用增加。

  9. 其他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244%,主要是本期收到增值税退税较大而上年同期没有收到增值税退税所致。

  10. 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减少1670%,主要是本期联营企业亏损所致。

  11.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较上年同期减少95%,主要是持有的重庆农村商业银行的股票在本期变动幅度小于上年同期所致。

  12. 信用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减少170%,主要是本期收回部分长账龄的其他应收款,其他应收款减值准备有所冲回所致。

  13. 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减少95%,主要是本期计提的存货减值准备减少所致。

  14. 资产处置收益较上年同期减少1441%,主要是处置固定资产产生损失所致。

  15. 营业外支出较上年同期减少63.46%,主要是本年较上年同期支出的滞纳金减少所致。

  16. 所得税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72%,主要是亏损产生的递延所得税差异形成的暂时性差异所致。

  1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831%,主要是本同期收到有增值税退税及应收账款减少所致。

  18.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流出减少55%,主要是本期子公司收到原退回土地的出让款,以及本期为购建固定资产资金支出减少所致

  19.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流入减少99%,主要是本期取得银行贷款金额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20.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较上年同期减少72%,主要是本期银行借款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R适用 □不适用

  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群先生于2025年1月7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152025001号、编号:证监立案字0152025002号),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群先生进行立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9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就前述立案调查事项的结论性意见或决定。立案调查期间,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群先生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工作,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03月31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刘爽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开胜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开胜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刘爽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开胜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开胜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0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