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122 证券简称:四方新材 公告编号:2025-02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现金管理额度: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
● 现金管理期限:自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 现金管理授权情况: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有效期及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及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 现金管理投资品种:向金融机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现金管理产品,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保荐机构和监事会对此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更好发挥募集资金的效能,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及募集资金使用安排,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向金融机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产品,具体情况介绍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86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1]97号)《关于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交易的通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3,09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42.8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32,499.2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8,986.90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23,512.30万元。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报告号为XYZH/2021CQAA20008的《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施专户存储。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情况如下:
二、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增加资金收益,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二)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投资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现金管理方式包括向金融机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现金管理产品,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四)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公司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优先用于补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六)具体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有效期及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及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现金管理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并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运作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监察中心为现金管理事项的监督部门,对公司现金管理产品事项进行审计和监督;
4、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监事会对公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开展现金管理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二)通过对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适度、适时地进行现金管理,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六、保荐机构及监事会出具的意见
(一)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00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无异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开展现金管理,可以提高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部分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本次对最高额度不超过7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
特此公告。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5122 证券简称:四方新材 公告编号:2025-027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2024年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1年3月10日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3,09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42.8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32,499.2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8,986.90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23,512.30万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情况如下:
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于2021年3月4日全部到位,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相应的《验资报告》。
2024年,公司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274.13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未含孳息)为50,583.39万元,募集资金余额(含孳息)为4,932.85万元,未包含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公司实行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制度,并明确了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实施管理、报告和披露,以及监督和责任追究等管理措施,为公司规范使用募集资金提供了制度保障。
2021年3月4日,公司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施专户存储。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上表中的“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包括现金管理利息和普通存款利息收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未包含在内。
公司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关条款的约定,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履行严格的审批,保证募集资金的专款专用,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50,583.39万元,占募集资金金额初始净额40.95%;2024年使用募集资金274.13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2、募投项目的具体进展情况说明
为促进房地产行业健康平稳发展,国家于2019年12月出台房地产行业“三道红线”标准,并自2021年1月1日开始实施。据国家统计局和重庆统计局统计,2021年至2024年,房地产行业的发展情况如下:
商品混凝土行业受房地产行业影响较大,公司商品混凝土的主要销售市场在重庆市,根据重庆市混凝土协会统计,2021年至2024年,重庆市商品混凝土产量及销售价格情况如下:
基于上述行业发展情况,募投项目进展情况如下:
(1)装配式混凝土预制构件项目
目前,重庆市装配式混凝土预制构件发展不及预期,仍处于行业发展初期,尚无行业相关数据。
装配式混凝土预制构件产品的下游主要应用市场为房地产行业,因此,受重庆市房地产行业发展影响,装配式混凝土预制构件产品市场需求下滑导致竞争激烈,行业发展不及预期。因此,公司采用分期建设的方式投入募集资金,具备了一定的装配式混凝土预制构件生产能力,目前处于市场拓展阶段。公司基于市场发展情况于2024年1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装配式混凝土预制构件项目延期至2026年3月。
截至2024年12月31日,装配式混凝土预制构件项目已累积投入9,236.57万元,其中,2024年投入274.13万元。2024年装配式预制构件生产量为2.47万立方米,同比增长18.92%。
(2)干拌砂浆项目
近年来,随着房地产行业的调整,预拌砂浆行业发展规模未达预期,根据重庆市商品混凝土协会统计,具体情况如下:
受下游房地产行业发展影响,2024年,干拌砂浆市场规模已不足200万吨、湿拌砂浆市场规模已不足50万方,砂浆市场规模发展不及预期。
为了低成本且快速的切入砂浆细分行业,公司于2021年10月26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租赁及购买资产的议案》,以自有资金购买重庆砼心建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两条砂浆生产线,年设计产能为120万立方米,公司具备了一定的砂浆生产能力。
综上所述,重庆市砂浆市场受房地产行业影响,市场规模不及预期且逐渐萎缩,未来发展空间有限且具有不确定性,并且公司已通过购买砂浆生产线的方式具备了一定的砂浆生产能力,为合理审慎使用募集资金,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干拌砂浆项目的募集资金及其孳息尚未投入。公司基于市场发展情况于2024年1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干拌砂浆项目延期至2026年3月。
(3)物流配送体系升级项目
1)市场地位变化情况
随着重庆市商品混凝土车辆租赁公司的企业质量的优化、运营规模的增长,管理水平也逐步提高,车辆运输外包服务在车辆维修、计提折旧、人员管理、车辆调度、车型结构、车型数量等方面更具优势。根据公司对车辆运输服务外包和自有车辆运输成本的统计,运输服务外包成本低于自有车辆运输成本;并且,随着新能源车辆的不断发展,如果商品混凝土运输车由燃油车转换为新能源车,运输服务外包方式将为公司节约转换成本,并保证灵活性。
截至目前,公司部分日常运输任务由新能源车辆完成,并且能够满足日常运输任务。
2)“双碳”实施情况
2020年9月22日,我国政府在第七十五届联合国大会上首次提出“碳中和”目标,即:“中国将提高国家自主贡献力度,采取更加有力的政策和措施,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
2021年3月5日,2021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扎实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各项工作,制定2030年前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优化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提出“碳达峰”。
2023年2月20日,重庆市政府发布《重庆市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由市生态环境局根据本市温室气体排放控制要求,综合考虑经济增长、产业结构调整、能源结构优化、大气污染物排放协同控制等因素,制定碳排放配额总量确定与分配方案,核定重点排放单位年度碳排放配额,并书面通知重点排放单位。目前,公司尚未纳入重点排放单位。
2024年5月29日,国务院发布了《2024—2025年节能降碳行动方案》。该方案旨在加大节能降碳工作推进力度,采取务实管用措施,尽最大努力完成“十四五”节能降碳约束性指标。
根据测算,物流配送体系升级项目将使公司新增475台各类车辆,预计每年将新增柴油消耗1,521.63万升,新增“二氧化碳”排放量约4万吨,增加能耗约1.86万吨标煤,单位能耗为0.75吨标煤/万元,预计未来将会给公司节能减排工作造成较大压力。
综上所述,公司采用运输服务外包的方式保障日常运输任务,不仅使得运输成本更低、管理更高效,并且结合国家未来“碳排放”发展趋势,公司在未来经营中能够灵活转换使用新能源车执行运输任务;为合理审慎使用募集资金,使募集资金利用率达到最大化,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物流配送体系升级项目的募集资金及其孳息尚未涉及资金投入。公司基于市场发展情况于2024年1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物流配送体系升级项目延期至2026年3月。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的情况。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尚未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的金额共计70,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2023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3.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业务,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2024年4月11日,公司已将前述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3.5亿元全额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2023年8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亿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2024年8月12日,公司已将前述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2亿元全额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3、2023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2024年10月18日,公司已将前述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1.5亿元全额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4、2024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3.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2025年4月25日,公司已将前述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3.5亿元全额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5、2024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亿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目前,前述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期限尚未到期,该笔资金尚未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6、2024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目前,前述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期限尚未到期,该笔资金尚未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尚未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的金额共计39,500万元,在相应的使用期限到期前,公司将按规定足额归还至原募集资金账户。
(四)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2024年,公司的现金管理产品均为协定存款等类型的存款产品,无到期收回和新增的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截至2024年12月31日,现金管理的进展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上表中的协定存款为存款类产品,“认购金额”为2024年12月31日的账户余额,本金及其孳息均在募集资金账户内;“实际收益”为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累积收益。
(五)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发生变更、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相关信息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况。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上述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已经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四方新材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证券代码:605122 证券简称:四方新材 公告编号:2025-028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为真实、客观、准确反映公司实际资产和财务状况,基于谨慎原则,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对公司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并进行减值测试,经测试,2024年度对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21,895.6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币种:人民币,单位:万元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审计确认。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
(一)信用减值损失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政策,并充分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公司以单项或组合的方法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票据等应收款项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减值损失。
经测试,2024年度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9,104.55万元,计提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128.72万元,计提应收票据坏账准备-260.99万元。
(二)资产减值损失
合同资产的坏账准备计提方法参照上述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方法,经测试,2024年度计提合同资产减值准备-423.09万元。
经测试,公司收购重庆鑫科新型建筑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产生的商誉计提减值9,819.65万元,收购重庆庆谊辉实业有限公司产生的商誉计提减值2,580.06万元,收购重庆光成建材有限公司产生的商誉计提减值300.42万元,商誉计提减值合计12,700.13万元。
其他非流动资产根据市场价值计提减值903.72万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将减少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21,895.60万元。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依据充分、程序合法,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相关审议程序及审核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是对相关资产可能存在的减值风险进行综合分析和判断后作出的决定,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真实、准确的反应了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是基于谨慎性原则对相关资产可能存在的减值风险进行综合分析和判断后作出的决定,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真实、准确的反应了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特此公告。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5122 证券简称:四方新材 公告编号:2025-029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
薪酬发放情况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监事2024年度薪酬发放情况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和《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发放情况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4年董事、监事税前薪酬的情况
单位:万元
二、2024年高级管理人员税前薪酬的情况
单位:万元
注:上表的高级管理人员不包含兼任董事的相关人员。
三、2025年税前薪酬方案
在公司担任职务的董事、监事,薪酬按其所任岗位领取,不再另外领取董事、监事津贴。2025年,公司薪酬情况将结合年度业绩完成情况、公司相关制度及个人绩效考核情况,适时、适度调整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水平。
独立董事津贴为5万元/年。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涉及本人的情况均进行了回避表决,并同意提请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5122 证券简称:四方新材 公告编号:2025-030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及解释对公司的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财政部于2023年10月25日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规定“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和“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财政部于2024年12月6日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规定“关于浮动收费法下作为基础项目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和“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二、监事会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投票结果审议通过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取得了公司审计委员会事先认可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特此公告。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29日
公司代码:605122 公司简称:四方新材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根据公司2025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拟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按照证监会、国家统计局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所属行业为“C30非金属矿物制品业”。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和《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2025年本)》中相关内容,公司业务属于“高强、高性能结构材料与体系的应用”的鼓励发展的建筑行业。
(一)我国商品混凝土行业现状及市场情况
商品混凝土行业市场规模受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和房地产开发投资影响较大,根据国家统计局相关统计数据,2024年全年全国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51.44万亿元,同比增长3.2%,分领域看,基础设施投资增长4.4%,增速有所放缓,房地产开发投资下滑10.6%,降幅继续扩大。全国商品房销售面积9.74亿平方米,同比下滑12.9%;全国商品房销售额9.68万亿元,同比下滑17.1%,房地产终端消费市场仍然低迷。全国房地产施工面积73.32亿平方米,同比下滑12.7%;房地产新开工施工面积7.39亿平方米,同比下滑23.0%,房地产建设端仍处于持续萎缩阶段。
在商品混凝土产量方面,根据中国混凝土与水泥制品协会的数据显示,2024年,商品混凝土市场需求量继续下滑,行业经营效益继续走弱,全国商品混凝土产量同比下降10.1%,下降幅度较去年进一步扩大;规模以上混凝土与水泥制品工业主营业务收入同比降低 15.6%,利润总额同比下降35.8%,行业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较去年继续扩大。
(二)重庆市商品混凝土行业现状及市场情况
根据重庆市统计局数据显示,2024年,重庆市地区生产总值3.22万亿元,同比增长5.7%。其中,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0.1%。分领域看,基础设施投资增长0.3%,增长幅度大幅放缓,房地产开发投资下降8.3%,下降幅度收窄。
重庆市2024年房地产施工面积1.71亿平方米,同比下降16.5%,下滑幅度较去年明显增加;房地产新开工面积1431.95万平方米,同比下滑27.5%,下滑幅度较去年明显增加。
根据重庆市混凝土协会统计,2024年重庆市商品混凝土生产量为4,195.21万立方米,同比下滑25.45%,降幅增长较大。
根据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网数据显示,2024年重庆市商品混凝土(C30规格)含税指导单价平均值为325元/立方米,较上年下降17.5元/立方米;碎石含税指导单价平均值为92.42元/吨,较上年下降8.3元/吨;特细砂含税指导单价平均值为185.42元/吨,较上年下降21.25元/吨。
(一)主要业务
公司是以商品混凝土研发、生产和销售为主业,同时生产建筑用砂石骨料的建筑材料制造商,目前主要生产并销售各强度等级的普通商品混凝土、高强度商品混凝土以及特种商品混凝土,产品广泛应用于房地产开发和道路、桥梁、隧道、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拥有4个商品混凝土生产基地,设计生产能力约1,550万立方米/年;拥有砂浆生产线2条,年设计产能为120万立方米/年。公司是“预拌混凝土绿色建材评级标识”企业。
(二)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成本招采中心及各生产基地供应部门根据年度、月度的销售、生产计划、库存情况制定采购计划,实施原材料采购,试验室负责对采购的原材料进行检验。
在水泥的采购方面,公司自成立以来即选择重庆市产品品质、供应能力排名前列的多家水泥生产厂商进行长期、深度的合作。公司综合比较价格、产品品质等因素确定主要供应商,同时保持与其他水泥生产商的采购合作,在水泥需求量较大且主要供应商难以满足公司需求时调整采购量,以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求。
砂石骨料供应方面,公司拥有石灰岩矿山资源,能够满足部分砂石骨料需求,同时,各生产基地综合比较价格、产品品质、运输距离等因素,采取市场询价机制采购性价比较高的外部砂石骨料,以满足日常生产经营需求。
对于混凝土外加剂、掺合料等原材料,公司建立了动态合格供应商名录,选择其中的3-5家供应商开展长期合作。
2、生产模式
(1)商品混凝土生产模式
公司通过自有生产线为主、租赁生产线为辅的生产方式,根据客户需求组织生产,采取以销定产的模式。各生产基地的生产部门根据客户的工程施工进度和混凝土需求情况在每月末制定各施工项目未来三个月的预计生产计划。客户通常提前一天向公司提出供货需求,生产部门汇总客户需求后制定次日具体生产计划。公司生产部门设立了生产调度中心,对各种资源集中调配,统筹安排混凝土生产、运输和泵送等各个运营环节;试验室负责配合比设计和混凝土质量检验;技术部门负责根据生产任务单调整并下发生产配合比;生产部门机楼控制室负责操作自动化生产系统按照配合比生产混凝土;运输部门负责混凝土运输保障;设备部门负责混凝土泵送环节。公司的生产组织和资源调配系统能够有效地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持续性、稳定性和产品质量的可靠性,以及对客户需求的及时响应。
(2)砂石骨料生产模式
公司建材分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光成建材(以下合称“建材公司”)负责砂石骨料生产的统一管理,组织矿山开采、砂石骨料生产;供应部门根据砂石骨料库存情况及市场供需情况向建材公司提出砂石骨料供应要求;建材公司根据供应部门提出的要求组织砂石骨料的生产;生产完成后由运输部门负责将砂石骨料运输至公司商品混凝土生产基地用于商品混凝土的生产。
(3)装配式混凝土预制构件生产模式
装配式混凝土预制构件的生产是根据客户需求,对装配式建筑中涉及的预制混凝土部品、部件实施生产工作。现阶段,公司主要以客户提供的预制混凝土构件工艺图纸为生产依据,通过自动化生产设备进行生产,生产完成后根据约定交付时间予以交付。
3、销售模式
(1)商品混凝土销售模式
公司商品混凝土的销售市场主要为重庆市主城区,销售客户主要是各类建筑施工企业。公司营销管理中心及各生产基地销售部门开展日常销售工作,其中,营销管理中心以拓展新的大客户为主要任务,保障公司客户群体不断扩大;各生产基地销售部门对客户的资金实力、财务、诉讼等情况进行背景调查;选取综合实力较强的客户进行投标或谈判,确定合同条款;合同评审委员会对合同进行评审,评审通过后由销售部门与对方签订销售合同。合同中的销售价格通常约定以市场指导价为基准,若商品混凝土、砂石骨料市场价格涨跌达到一定幅度时,商品混凝土销售价格将相应进行调整。
商品混凝土的销售采取即产即销的模式。公司根据客户的施工进度组织生产,运送至施工现场,由客户验收并在送货单上签字确认。公司按照合同约定与客户对账并结算。
(2)装配式混凝土预制构件销售模式
公司装配式混凝土预制构件的销售市场主要为重庆市,销售客户主要是各类建筑施工企业。公司销售部门根据客户对装配式混凝土预制构件的需求,签订产品销售合同,并根据合同约定交付产品。
(三)报告期内主要项目进展情况
2024年1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装配式混凝土预制构件项目、干拌砂浆项目和物流配送体系升级项目因市场环境原因,延期至2026年3月。募投项目进展的具体情况请关注本报告“第六节 重要事项”之“十四、募集资金使用进展说明”的相关内容和《2024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4年,公司商品混凝土生产量为410.62万立方米,同比下降26.51%;实现营业收入14.12亿元,同比下降28.9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4亿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6亿元。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5122 证券简称:四方新材 公告编号:2025-020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25年4月17日以电子邮件、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4月27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在公司总部多媒体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翔先生主持,应出席会议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名,全体董事、部分高管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了《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年度的经营管理情况和财务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审议通过了《2025年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25年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一季度的经营管理情况和财务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
(四) 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财务决算方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 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 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该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等相关要求,并且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完备,充分保护了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的分配方案是综合分析了公司发展阶段、资金状况、公司股东长期利益等因素,同意该分配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担保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拟在2025年度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含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提供不超过7亿元的担保,包括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的担保,主要用于控股子公司的主营业务发展,符合公司现阶段发展情况,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为保障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公司将根据实际经营需要与商业银行平台公司等金融机构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累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前述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办理应收账款保理相关事宜。该议案符合公司现阶段发展情况,并且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开展现金管理,可以提高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部分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本次对最高额度不超过7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
(十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要求,募集资金的使用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十二) 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企业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 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是基于谨慎性原则对相关资产可能存在的减值风险进行综合分析和判断后作出的决定,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真实、准确的反应了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十四) 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结合现阶段发展情况根据相关规定建立了合理、健全的内部控制机制,在2024年度的经营管理活动中执行有效,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运行,达到了防范和控制风险的目的,不存在重大内部控制缺陷。
(十五) 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监事2024年度薪酬发放情况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因全体监事与本议案均有重大利害关系,监事会一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 审议通过了《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发放情况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及发放情况符合公司相关制度及考核办法,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十七) 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十八) 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业务执业资格,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本次续聘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