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06 证券简称:华懋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7
债券代码:113677 债券简称:华懋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重新制定<公司章程>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截至2025年4月25日,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的第三个行权期内股票期权累计行权且完成过户登记2,965,400股,“华懋转债”转股702股,合计新增股份2,966,102股。因此公司注册资本将由32,609.4093万元增加至32,906.0195万元,公司股本由32,609.4093万股增加至32,906.0195万股。同时根据最新的法律法规、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以及相关措辞的调整,重新制定《公司章程》和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除上述修订内容外,本次将原《公司章程》中的“股东大会”表述统一调整为“股东会”,因不涉及实质性变更不再逐条列示。修订后,制度条款序号依次进行调整,涉及条款之间相互引用的,亦做相应变更。修订后的全文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懋科技公司章程》。
特此公告。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306 证券简称:华懋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9
债券代码:113677 债券简称:华懋转债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4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96名、注册会计师2,498名、从业人员总数10,021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743名。
2024年度立信业务收入(经审计)47.48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6.7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05亿元。
2024年度立信为693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8.54亿元,同行业(汽车制造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1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4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6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43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和纪律处分0次,涉及从业人员131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崔志毅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张雯婷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黄晔
2、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3、诚信记录
上述人员最近三年均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三)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公司业务规模、行业收费标准及审计工作量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2025年度审计费用130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100万元,内控控制审计费用30万元),较2024年度110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8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30万元)增加20万元。审计费用的增加主要系因为伴随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张进而导致审计范围的变化,所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数量及工作量的增加,以及会计处理难度的加大。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2025年4月26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应有的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良好的诚信状况,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需求,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5年4月26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的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并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306 证券简称:华懋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1
债券代码:113677 债券简称:华懋转债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度
暨2025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9日(星期五)13:00-14:45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视频直播和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5年4月29日(星期二)至5月8日(星期四)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ir@hmtnew.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5年4月29日发布公司2024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4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5年5月9日(星期五)13:00-14:45举行2024年度暨2025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视频结合网络互动召开,公司将针对2024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9日(星期五)13:00-14:45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视频直播和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董事长:吴黎明
董事、总经理:张初全
独立董事:党小安
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肖剑波
证券事务代表:臧琨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5年5月9日(星期五)13:00-14:45,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5年4月29日(星期二)至5月8日(星期四)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preCallQa),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ir@hmtnew.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华懋科技证券部
电话:0592-7795188
邮箱:ir@hmtnew.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306 证券简称:华懋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0
债券代码:113677 债券简称:华懋转债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5年4月26日在厦门市集美区后溪镇苏山路69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4月16日以通讯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由王锋道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其中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3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集、召开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议案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懋科技2024年年度报告》及《华懋科技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针对本议案,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5]第ZA12570号《审计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议案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议案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2025年中期分红授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议案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懋科技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2025年中期分红授权的公告》。
(五)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议案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懋科技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针对本议案,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
(六)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议案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懋科技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针对本议案,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5]第ZA12571号《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津贴方案的议案》
依据公司企业规模,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HMT薪资核定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监事津贴方案如下:监事不因其担任监事职务本身而领取津贴或报酬,其同时担任具体管理职务的,根据其在公司的具体任职岗位领取相应报酬。
表决结果:1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2票回避。其中关联监事王锋道、谢妹仔回避表决。
因议案非关联监事人数不足监事会人数的半数,无法形成有效决议,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议案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懋科技关于2025年度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及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议案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懋科技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及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针对本议案,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议案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懋科技关于公司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行权股票期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议案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懋科技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针对本议案,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华懋科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法律意见书》。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议案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懋科技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十三)审议通过了《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议案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懋科技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议案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懋科技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特此公告。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306 证券简称:华懋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5
债券代码:113677 债券简称:华懋转债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公司全资下属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预计为有融资需求的各级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等值其他币种)的对外担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为华懋(海防)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约1,000万美元(折合人民币约7,5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除此之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对外提供担保。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2025年度生产经营及投资计划的资金需求,为保证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各项工作顺利进行,公司预计为有融资需求的各级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等值其他币种)的对外担保,其中为全资子公司华懋(海防)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华懋海防”)提供1,000万美元(折合人民币约7,500万元)担保、为全资子公司华懋(东阳)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华懋东阳”)提供17,500万元担保,公司为全资孙公司东阳华碳新材料有限公司(简称“东阳华碳”)提供25,000万元的担保。
所担保的业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贷款、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保函担保及采购合同履约担保等。担保有效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12个月。在此期间内发生的债权债务均纳入本担保事项的范围内,无论债项到期日是否超出上述有效期。
(二)上市公司本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议程序
公司2025年4月26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担保事项系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上述担保预计额度内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担保额度及有效期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担保有关的各项法律文件。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华懋(海防)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华懋(海防)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初全
注册资本:8,700万美元
成立日期:2018年8月7日
住所:越南海防市安阳县洪峰乡安阳工业园区1#厂房,CN1号地块
经营范围:汽车零部件安全气囊等特种工程产品的研发和生产
股权结构:华懋科技持股100%
财务数据:截至2024年12月31日,华懋海防总资产74,907.38万元,净资产66,375.60万元,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25,804.10万元,净利润3,743.70万元。
前期担保进展:2024年10月,华懋科技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胡志明市分行签署了《保证合同》,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为华懋海防提供250,000,000,000越南盾(折合约1,000万美元)连带责任担保。
(二)华懋(东阳)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名称:华懋(东阳)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783MA2K1BDU23
法定代表人:蒋卫军
注册资本:15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20年11月23日
住所:浙江省金华市东阳市六石街道经济开发区木雕小镇云松路2号青创基地商务楼东楼204-2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合成纤维制造;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汽车销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石墨及碳素制品销售;产业用纺织制成品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新型膜材料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日用口罩(非医用)生产;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股权结构:华懋科技持股100%
财务数据:截至2024年12月31日,华懋东阳总资产119,667.37万元,净资产115,762.70万元,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10,344.29万元,净利润-718.81万元。
(三)东阳华碳新材料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东阳华碳新材料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783MA7KEM223R
法定代表人:蒋卫军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22年3月3日
住所:浙江省金华市东阳市江北街道猴塘社区广福东街23号总部中心D幢西区701-5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合成纤维制造;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零配件批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子公司东阳华懋新材料科技研究院有限公司持股100%
财务数据: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东阳华碳总资产7,178.94万元,净资产4,836.44万元,2024年未实现营业收入,净利润-69.36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为华懋海防提供担保的协议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0月30日披露的《华懋科技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98)。
其他担保情况待实际发生时再签订并按要求进行披露。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预计是为了满足公司及各级子公司2025年度的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被担保公司均为公司全资下属公司,公司拥有对被担保方的控制权,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2025年4月26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为华懋(海防)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约1,000 万美元(折合人民币约7,5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98%。除此之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对外提供担保,不存在担保逾期的情况。
特此公告。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