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2025-04-29

  证券代码:600881      证券简称:亚泰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5-037号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4年10月11日和2024年10月30日召开2024年第十七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和2024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2024年11月2日,公司披露了回购报告书。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主要内容如下: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2,7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自有资金,以不超过人民币2.20元/股的价格,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的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自2024年10月30日至2025年4月29日止)。

  二、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5年1月24日,公司首次实施回购股份,并于2025年1月27日披露了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公告编号:临2025-005号)。

  (二)2025年4月25日,公司完成回购,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6,762,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2%,回购最高价格1.66元/股,回购最低价格1.58元/股,回购均价1.61元/股,使用资金总额27,002,347.69 元(不含交易费用)。

  (三)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已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四)本次股份回购方案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回购后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24年10月12日,公司首次披露了回购股份方案(公告编号:临2024-103号)。截至本公告披露前,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股份提议人在此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及理由如下:

  根据公司2024年7月1日披露的股份增持计划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51号)及2024年12月31日披露的延长股份增持计划期限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141号),长春市城市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发集团”)拟自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方案至本公告披露日期间,长发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共买入公司24,939,600股股份,占公司已发行股份数量比例为0.77%(按照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后总股本计算)。除上述情形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日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行为。

  四、股份注销安排

  经公司申请,公司将于2025年4月2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注销本次所回购的股份16,762,600股,并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等相关事宜。

  五、股份变动表

  本次股份回购及注销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六、 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16,762,600股将全部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后续将依法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