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4-29

  证券代码:600909       证券简称:华安证券        公告编号:2025-03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知及文件。本次会议于2025年4月28日以书面审议、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10人,实到董事10人,本次会议的有效表决权数占董事总数的100%。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华安证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预审通过。具体内容请参阅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华安证券2024年度文化建设实践报告》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909                                              证券简称:华安证券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章宏韬、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万利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陈宏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 母公司的净资本及风险控制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三)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四)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2025年1月6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职工董事、财务总监龚胜昔女士提交的书面辞呈。龚胜昔女士因到龄退休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职工董事、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及公司财务总监职务。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7日发布的《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职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

  2025年1月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聘任公司总经理赵万利先生兼任财务总监,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9日发布的《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

  2025年3月14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副总经理顾勇先生提交的书面辞呈,顾勇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离职后顾勇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及参控股公司的任何职务。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15日发布的《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9)。

  2025年3月17日,公司董事会收到独立董事李晓玲女士、郑振龙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任职年限将满,申请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各相关专业委员会委员职务。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18日发布的《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

  2025年3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同意提名张晨女士、万光彩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详见公司于3月28日发布的《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

  2025年3月27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副总经理周庆华先生提交的书面辞呈。周庆华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离职后周庆华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及参控股公司的任何职务。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发布的《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8)。

  (二)年度利润分配计划

  2025年3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华安证券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同意以本次分红派息的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发放现金红利1元(含税)。如因可转债转股导致公司股份总数变动,每股现金红利分配金额保持不变,总额及分红比例将由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时公司的总股本决定,该预案尚待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发布的《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

  (三)回购方案实施完成

  2024年12月11日,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2025年3月11日,本次股份回购计划实施完毕,累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19,317,23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41%,回购最高价格为6.38元/股、最低价格为5.61元/股,使用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8,765,071.60元(不含交易费用)。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12日发布的《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

  (四)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2025年3月2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预案》,同意聘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发布的《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6)。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章宏韬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万利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宏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3月

  编制单位: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章宏韬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万利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宏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3月

  编制单位: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章宏韬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万利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宏

  (三)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909       证券简称:华安证券       公告编号:2025-035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25年4月28日以书面审议、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本次会议的有效表决权数占监事总数的100%。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华安证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对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出具的审核意见:

  (一)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三)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华安证券2024年度文化建设实践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