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425 证券简称:铁建重工 公告编号:2025-021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国铁建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5年4月28日以现场会议与视频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监事会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5年4月18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应出席会议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胡晓兵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中国铁建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中国铁建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作出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中国铁建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监事会同意《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中国铁建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中国铁建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425 证券简称:铁建重工
中国铁建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一、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中国铁建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赵晖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培荣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淑川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3月
编制单位:中国铁建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赵晖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培荣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淑川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3月
编制单位:中国铁建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赵晖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培荣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淑川
(三)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中国铁建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425 证券简称:铁建重工 公告编号:2025-020
中国铁建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4月28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湖南省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东七线88号铁建重工一号楼四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由公司董事会提议召开,并由董事长赵晖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均符合《公司法》和《中国铁建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8人,全部董事出席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全部监事出席会议;
3、 董事会秘书李刚先生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公司其他高管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00 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会议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已经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票的过半数审议通过;
2、本次会议议案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律师:周书瑶、朱璐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中国铁建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中国铁建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