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5-04-29

  证券代码:000078                证券简称:海王生物                公告编号:2025-021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局、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R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R适用 □不适用

  1、应付职工薪酬较年初减少35.07%,主要系上年年末公司计提年度考核薪酬所致;

  2、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较年初减少47.56%,主要系本报告期偿还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所致;

  3、长期借款较年初增加54.96%,主要系本报告期公司借入一年以上的借款所致;

  4、预计负债较年初减少97.44%,主要系本报告期处置子公司所致;

  5、投资收益同比上期增加1290.07%,主要系本报告期处置子公司形成的处置损益同比增加所致;

  6、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同比上期减少79.53%,主要系待收股权款的摊余成本同比减少所致;

  7、信用减值损失同比上期增加331.15%,主要系上期收回一年以上应收款项所致;

  8、资产减值损失同比上期减少210.29%,主要系本报告期计提的存货跌价同比减少所致;

  9、资产处置收益同比上期减少100.31%,主要系上期公司子公司处置一台运输设备所致;

  10、营业外收入同比上期增加71.16%,主要系本报告期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核销增加所致;

  11、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上期减少116.45%,主要系本报告期支付在建工程项目进度款所致;

  12、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上期减少355.17%,主要系本报告期偿还的借款同比增加所致。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R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22年3月4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事项的提示性公告》。2024年1月1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签署附交易生效条件的合作协议书的提示性公告》。2024年1月13日,公司控股股东海王集团与丝纺集团签署了附交易生效条件的《关于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之合作协议书》。

  公司于2024年7月29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2024年7月28日,丝纺集团与海王集团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约定海王集团将其持有的公司315,734,8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给丝纺集团,占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份总数的12%。同日,丝纺集团与海王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张思民先生、张锋先生、王菲女士签署了《表决权放弃协议》。上述协议转让完成、海王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放弃表决权后,丝纺集团将持有公司12%的股份及表决权,海王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的表决权数量为0。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为丝纺集团,实际控制人变更为广东省人民政府。

  为进一步巩固控制权,2024年7月28日,公司分别与广新集团及丝纺集团签署了《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广新集团及丝纺集团拟合计认购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超过620,000,000股(含620,000,000股,最终认购数量以中国证监会核准文件的要求为准)。

  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根据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刊登的相关公告。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张锋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沈大凯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爽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张锋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沈大凯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爽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0078              证券简称:海王生物             公告编号:2025-022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局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193,414,955.25元。其中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2,924,031,770.95元,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1,445,810,111.63元。

  公司董事局为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

  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母公司2024年12月31日未分配利润为负,不符合2024年度进行现金分红的条件,故公司2024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 公司利润分配方案未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相关数据及指标如下表:

  

  公司结合上述情况及指标,对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未触及该规则第9.8.1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为控股型公司,未进行实际业务经营,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主要来自于子公司分红。近年来,国家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持续深化,医药流通企业在经营管理上面临的压力与日俱增。报告期内,随着集中带量采购政策与医保谈判降价等措施的持续推进,进一步影响了公司的利润空间。公司主要医院客户资金持续紧张,应收账款回款周期持续拉长,影响了公司的营运资金流转效率,进而导致公司营业规模的缩减及利润的下滑。公司为了保障下属子公司经营情况稳定,2024年度未要求主要子公司向母公司进行现金分红。因母公司2024年12月31日未分配利润为负,不符合2024年度进行现金分红的条件,故公司2024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078                证券简称:海王生物              公告编号:2025-024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核销坏账及计提资产减值

  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局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核销坏账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公司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为真实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情况,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财务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对2024年末应收款项、存货、固定资产、开发支出、商誉等资产进行了清查,对各类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应收款项回收的可能性、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开发支出的可收回金额等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和计入的报告期间

  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2024年末存在可能发生资产减值迹象的资产,范围包括应收款项、存货、固定资产、商誉等进行减值测试。经过全面清查和测试后,计提 2024年度各项资产减值准备811,871,188.17元,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4年1月1 日至2024年12月31日。具体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元

  

  注:若上述表格出现合计数的尾数与各分项数字之和的尾数不一致的情况,系由四舍五入的原因所引起。

  (三)本次计提坏账准备情况的具体说明

  1、应收款项个别认定法、预期信用损失法计提坏账准备金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应收款项(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计提坏账准备。

  (1)计提依据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公司对于应收款项,综合考虑历史及前瞻性的相关信息,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应收款项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其中按组合计提又区分为药品医院客户、器械医院客户以及非医院客户;公司采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本期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率时,系根据各分子公司账龄迁徙的情况分别计算。

  (2)提取坏账准备金

  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财务部门按照会计准则对2024年末应收票据账面价值进行检查,本期计提应收票据坏账准备金额609,461.73元,本期应收票据坏账准备其他减少金额1,445.12元系处置子公司形成。

  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财务部门按照会计准则对2024年末应收账款账面价值进行检查,本期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金额279,186,698.85元,本期核销坏账准备金额15,848,034.59元;本期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减少金额14,014,428.27元,本期减少系处置子公司形成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增加或减少的合计数。

  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财务部门按照会计准则对2024年末其他应收款账面价值进行检查,本期计提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金额13,325,840.79元;本期核销的其他应收款金额为4,677,642.03元,本期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其他减少金额616,610.62元,本期其他减少系处置子公司形成的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增加或减少的合计数。

  2、提取存货跌价准备金

  根据公司2024年12月31日存货盘点表和盘点分析报告,本期计提存货跌价准备40,966,319.83元,转回或转销存货跌价准备9,718,599.14元,转销原因系部分已计提存货跌价的存货对外销售;其他减少金额为1,981,128.88元,其他减少系处置子公司而减少的存货跌价准备的合计数。

  3、提取商誉减值准备

  公司应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判断商誉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在考虑商誉是否存在减值时采用预计未来现金流现值的方法计算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根据管理层批准的财务预算预计未来5年内现金流量,管理层根据过往表现及其对市场发展的预期编制上述财务预算。计算未来现金流现值所采用的税前折现率为9.67%-11.90%,已反映了相对于有关分部的风险。根据减值测试的结果,本期计提商誉减值477,782,866.97元;公司本期处置2家有商誉子公司,导致减少商誉减值准备20,186,830.24元。

  二、核销坏账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相关规定,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公司按照依法合规、规范操作、逐笔审批、账销案存的原则,对已确认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进行清理,并予以核销。本期核销的应收账款金额为15,848,034.59元,本期核销的其他应收款金额为4,677,642.03元。

  三、本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坏账对公司的影响

  本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811,871,188.17元,将减少公司2024年度利润总额811,871,188.17 元。

  四、董事局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公司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核销坏账依据充分,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资产状况,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核销坏账的决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核销坏账的议案。

  六、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局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078               证券简称:海王生物               公告编号:2025-026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释义:

  公司、本公司: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海王集团:深圳海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含其关联方)

  海王星辰:山东海王星辰医药连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含其关联方)

  一、 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1)与控股股东之关联方

  本公司与本公司控股股东海王集团、关联方海王星辰同为医药类企业,各自业务类型不同。本公司是一家集医药研发、医药制造、医药商业流通于一体的综合性医药企业;在医药流通领域公司具有较为完善的业务网络及丰富的医药自产和代理品种。本公司控股股东海王集团为一家大型集团化医药企业。关联方海王星辰为国内规模最大的连锁药店之一。

  结合目前实际情况,本公司与海王集团、海王星辰本着互惠互利、公平公正的原则,考虑到海王集团、海王星辰和本公司各自的发展趋势,公司预计2025年度与海王集团、海王星辰发生的累计关联交易最高交易额为人民币10亿元。其中预计2025年度与海王集团发生的关联交易最高交易额为人民币5亿元(含向海王集团租用办公场地的租金以及支付的物业管理费0.25亿元),预计2025年度与海王星辰发生的关联交易最高交易额为人民币5亿元。

  海王集团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截至目前持有本公司股份1,216,445,128股,约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6.23%;海王星辰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张思民先生实际控制的企业。海王集团及海王星辰均为本公司关联方。

  (2)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之关联方

  公司于2022年10月31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局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其中聘任史晓明先生为公司副总裁。山东康力为公司合计持股40%的参股公司,公司副总裁史晓明先生在山东康力任董事职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山东康力为公司关联方。结合目前实际情况,本公司与山东康力本着互惠互利、公平公正的原则,预计2025年度公司与山东康力发生的关联交易最高交易额为人民币0.15亿元(含向关联方出租办公场地以及收取物业管理费200万元)。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公司与海王集团、海王星辰、山东康力的交易类别为:

  1、 本公司采购海王集团、海王星辰及山东康力自产或销售的产品;

  2、 本公司向海王集团、海王星辰及山东康力销售本公司自产或销售的产品;

  3、 本公司向海王集团及其子公司租用办公场地以及支付物业管理费;

  4、 本公司向山东康力出租办公场地以及收取物业管理费。

  预计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最高交易金额及合计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局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张思民先生、张锋先生、车汉澍先生已回避表决。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海王集团的基本情况

  1、基础信息

  名称:深圳海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192214061U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未上市)

  注册资本:人民币12051.62 万元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中三路 1 号海王银河科技大厦 27 层

  法定代表人:张思民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康复仪器、医疗器械、电子产品、保健品和精细化工业品、副食品、纺织品、工艺品、日用百货;产品100%外销。从事经营范围内产品的研究开发业务;海王银河科技大厦物业租赁业务。海王大厦自有房产(租赁面积:4652.67平方)租赁业务。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管理服务、信息咨询。

  2、海王集团股东及持股比例

  深圳海王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海王集团59.68%的股权,为海王集团第一大股东;恒建企业有限公司持有海王集团20.32%的股权,为海王集团第二大股东;深圳市海合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有海王集团20.00%的股权,为海王集团第三大股东。张思民先生持有深圳海王控股集团有限公司70%股权,持有恒建企业有限公司15%的股权,持有深圳市海合投资发展有限公司100%股权。张思民先生为海王集团实际控制人。

  3、海王集团主要财务数据(经审计)

  海王集团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约为370.83亿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海王集团的总资产约为465.98亿元,净资产约为81.68亿元,2023年度实现的净利润约为-20.21亿元。

  4、关联关系说明

  海王集团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截至目前持有本公司股份 1,216,445,128 股,约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6.2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海王集团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5、 经查询,海王集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6、履约能力分析

  海王集团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是一家大型集团化医药企业,拥有雄厚的实力,考虑到双方业务发展的实际情况和发展趋势,公司认为其具备履约的条件和能力。

  (二)关联方海王星辰的基本情况

  1、基础信息

  名称:山东海王星辰医药连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63470932R

  公司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注册资本:人民币47422.6804万元

  住所:山东省枣庄高新区兴仁街道神工路369号新医药产业园综合办公楼418室

  法定代表人:张思民

  经营范围:药品零售;药品互联网信息服务;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医疗器械互联网信息服务;食品销售;酒类经营;食品互联网销售;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检验检测服务;生活美容服务;药品批发;诊所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个人卫生用品销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母婴用品销售;会议及展览服务;医护人员防护用品批发;医护人员防护用品零售;医用口罩零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医用口罩批发;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日用品销售;化妆品批发;化妆品零售;日用杂品销售;成人情趣用品销售(不含药品、医疗器械);新鲜水果批发;办公用品销售;玩具、动漫及游艺用品销售;文具用品零售;文具用品批发;礼品花卉销售;日用百货销售;家用电器销售;家居用品销售;针纺织品销售;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批发;塑料制品销售;眼镜销售(不含隐形眼镜);婴幼儿配方乳粉及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销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农副产品销售;地产中草药(不含中药饮片)购销;食用农产品零售;新鲜水果零售;日用品批发;日用口罩(非医用)销售;日用化学产品销售;日用家电零售;鞋帽零售;服装服饰零售;箱包销售;康复辅具适配服务;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代理销售;销售代理;养生保健服务(非医疗);中医养生保健服务(非医疗);远程健康管理服务;在保险公司授权范围内开展专属保险代理业务(凭授权经营);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咨询策划服务;广告制作;广告设计、代理;品牌管理;市场营销策划;市场调查(不含涉外调查);票务代理服务;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技术进出口;居民日常生活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海王星辰股东及持股比例

  深圳市海合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有海王星辰71%的股权,深圳市海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海王星辰8%的股权, 张思民先生为海王星辰实际控制人。

  3、海王星辰主要财务数据(经审计)

  海王星辰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约为147.04亿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海王星辰的总资产约为69.47亿元,净资产约为10.23亿元,2023年度实现的净利润约为5.61亿元。

  4、关联关系说明

  海王星辰的实际控制人为张思民先生,与本公司为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海王星辰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5、经查询,海王星辰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6、履约能力分析

  海王星辰是集中西医药和健康产品营销于一体的大型零售连锁企业,也是目前国内最大的医药零售连锁企业之一,资金实力雄厚,公司认为其具备履约的条件和能力。

  (三) 关联方山东康力的基本情况

  1、基础信息

  名称:山东康力医疗器械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400727541190A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3636.11万元

  住所:山东省枣庄市市中区汇泉东路

  法定代表人:梁会亮

  经营范围:医疗器械的研发、生产、销售;灭菌、消毒服务;化妆品、消毒用品、卫生材料、防护用品的研发、生产、销售;服装服饰、纺织品、日用百货、工艺美术品、计算机及外围设备、五金交电、仪器仪表、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汽车配件的销售;经营进出口业务(不含出版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股东及持股比例

  

  3、山东康力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山东康力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约为1.02亿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山东康力的总资产约为3.28亿元,净资产约为2.85亿元,2024年度实现的净利润约为0.02亿元。

  4、关联关系说明

  山东康力为公司合计持股40%的参股公司,公司副总裁史晓明先生在山东康力任董事职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山东康力为公司关联法人。

  5、经查询,山东康力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6、履约能力分析

  山东康力是医疗器械生产和经营的专业公司。山东康力技术力量雄厚、设备齐全、检测手段完善,是国内较大的医疗器械和卫生材料生产企业之一,主要生产和研制一次性使用医疗器械。目前已拥有产品注册证69个,开发不同规格医用卫生材料制品1000余种,主要有一次性无菌中心静脉导管穿刺包、一次性精密过滤输液器、一次性使用麻醉穿刺包、一次性使用静脉采血针、一次性使用无菌敷料包、一次性使用手术室用品、一次性转移床(垫)单、无菌橡胶外科手套、医用外科纱布敷料、日用高端防霾口罩、医用/家用护理床、豪华高档对接车、各种样式转运车及不锈钢制品等系列产品。公司认为其具备履约的条件和能力。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原因及协议签署情况

  1、关联交易主要原因和业务模式

  (1)与海王集团关联交易的主要原因和业务模式

  海王集团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是一家大型集团化医药企业。结合实际情况,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司与海王集团确定2025年双方的日常经营业务需求,主要业务模式为:

  1、本公司采购海王集团自产或销售的产品。

  2、本公司向海王集团销售本公司自产或销售的产品。

  3、本公司向海王集团租用办公场地以及支付物业管理费。

  上述业务公司将本着互惠互利、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预计2025年度与海王集团日常关联交易最高交易金额及业务模式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2)与海王星辰关联交易的主要原因和业务模式

  海王星辰在国内拥有数千家连锁药店,为国内最大的医药连锁药店之一,拥有较全的业务网络和丰富的自产或代理品种。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向海王星辰连锁店采购、销售自产或代理产品。

  上述业务公司将本着互惠互利、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预计2025年与海王星辰日常关联交易最高交易金额及业务模式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3) 与山东康力关联交易的主要原因和业务模式

  山东康力是医疗器械生产和经营的专业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司与山东康力确定2025年双方的日常经营业务需求,主要业务模式为:

  1、本公司采购山东康力自产或销售的产品。

  2、本公司向山东康力销售本公司自产或销售的产品。

  3、本公司向山东康力出租办公场地以及收取物业管理费。

  上述业务公司将本着互惠互利、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预计2025年度与山东康力日常关联交易最高交易金额及业务模式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在本次审议的预计关联交易金额范围内和预计关联交易的时间内,签署具体的业务或交易协议。

  四、日常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1、与海王集团日常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公司与海王集团的关联交易为公司采购其产品,向其销售产品以及向其租赁房屋。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经营行为,以市场价格为依据,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定价原则,交易双方协商定价。

  2、与海王星辰日常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公司与海王星辰的关联交易为公司向其采购、销售产品。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经营行为,以市场价格为依据,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定价原则,交易双方协商定价。

  3、与山东康力日常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公司与山东康力的关联交易为公司采购其产品,向其销售产品以及向其出租房屋。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经营行为,以市场价格为依据,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定价原则,交易双方协商定价。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是一家集医药研发、医药制造、医药商业流通为一体的综合性医药企业,在医药流通领域公司具有完善的业务网络及自产品种和医药代理产品。海王集团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是一家大型集团化医药企业。海王星辰为国内最大的连锁药店之一。山东康力是医疗器械生产和经营的专业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各方本着互惠互利、公平公正的原则,确定2025年日常经营业务需求。

  本次预计关联交易各方合作方式、各自业务明确,该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影响本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对本公司形成依赖,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

  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了2025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全票同意的结果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交易符合公司实际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本事项提交公司董事局审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2025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078               证券简称:海王生物               公告编号:2025-025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局审计委员会、第九届董事局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的外部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5年度的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是一家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优质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和强大的专业服务能力,能够较好满足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以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其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职责。

  为保持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根据公司董事局审计委员会的审核与提议,公司董事局拟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的外部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5年度的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公司董事局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审计业务的实际情况与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2025年度相关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前身是成立于1981年的北京会计师事务所,2011年12月22日经北京市财政局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2012年更名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财政局NO 0014469

  截至2024年末,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从业人员近六千人,其中合伙人239名,注册会计师1,359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人。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业务收入约27.03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约22.0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约5.02亿元。2023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57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收费总额约3.55亿元;2023年年报挂牌公司客户163家,审计收费3,529.17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7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3年末职业风险基金815.09万元。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15次、自律监管措施9次和纪律处分0次。58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1次、监督管理措施16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负责公司项目的项目合伙人(拟):平海鹏,201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家,签署的新三板公司审计报告2家。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负责公司项目的签字注册会计师(拟):雷兵,201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开始在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份。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负责公司项目的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拟):梁卫丽,199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3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3份。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0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费用为人民币22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80万元,与上期持平。公司董事局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审计业务的实际情况与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2025年度相关审计费用。2025年度是该所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第14个年度。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董事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董事局审计委员会委员通过对审计机构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并进行专业判断,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是一家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优质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和强大的专业服务能力,能够较好满足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以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其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职责。同时为保持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向董事局提议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的外部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5年度的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

  2、董事局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局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的外部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5年度的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九届董事局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4、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