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D101版)
除上述条款修订及补充之外,《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本事项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全部事宜。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内容为准。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3、《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特此公告。
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