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423 证券简称:东阿阿胶 公告编号:2025-2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R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R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R适用 □不适用
1.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
2025年1月10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25年1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o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相关事项
截至2025年4月9日,华润医药投资有限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7,516,790股。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25年4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o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03月31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孙金妮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丁红岩 会计机构负责人:丁红岩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孙金妮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丁红岩 会计机构负责人:丁红岩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04月28日
证券代码:000423 证券简称:东阿阿胶 公告编号:2025-22
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5年4月22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
2.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5年4月2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3.会议应出席会议董事8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8人。
4.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符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下同)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24)。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25)。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项议案,需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关于2025年中期分红安排的议案》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会议同意,根据相关规定,结合当前未分配利润与当期业绩,公司2025年中期分红以总股本为基数,派发现金红利总额度,不超过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由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批准授权,并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具体分红方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项议案,需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关于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及《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摘要》。
董事孙金妮女士、丁红岩先生进行了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项议案,需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关于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二次修订稿)的
议案》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二次修订稿)》。
董事孙金妮女士、丁红岩先生进行了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项议案,需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关于对外捐赠的议案》
本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对外捐赠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27)。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28)。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3.第十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决议;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423 证券简称:东阿阿胶 公告编号:2025-23
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5年4月22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
2.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25年4月2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3.会议应出席会议监事5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5人。
4.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符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是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等有关要求编制的,所包含内容真实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等事项。
本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下同)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24)。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关于2025年中期分红安排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提出的2025年中期分红安排,其提议和审核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该议案充分考虑了公司长远发展、日常生产经营需要以及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等综合因素,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有利于更好回馈广大投资者,进一步提高资本市场回报水平。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项议案,需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关于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及其摘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及《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摘要》。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项议案,需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关于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二次修订稿)的
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二次修订稿)》,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二次修订稿)》。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项议案,需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423 证券简称:东阿阿胶 公告编号:2025-28
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5月20日(星期二)上午9:30起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2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20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或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13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2025年5月13日(星期二)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山东省东阿县阿胶街78号 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提交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如下:
2.审议及披露情况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各提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11日、2025年2月26日、2025年3月18日、2025年4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上述提案中,审议提案6时,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提案12、13、14、15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拟作为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股东及与激励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应当回避表决,同时不接受其他股东委托投票。
上述全部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并披露。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5年5月19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登记地点:山东省东阿县阿胶街78号 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 访客中心C区会议室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和持股证明办理登记,并须于出席会议时出示;
(2)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证明办理登记,并须于出席会议时出示;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个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并须于出席会议时出示;
(4)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并须于出席会议时出示;
(5)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出席现场会议时,需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6)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山东省东阿县阿胶街78号 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办公室
联 系 人:高振丰、逯华欣
联系电话:0531-88800423
传真电话:0531-88800423
电子邮箱:deejdb@dongeejiao.com
邮 编:252201
(7)会议费用:参会者的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4.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5.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6. 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7.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为“360423”,投票简称为“阿胶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5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20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5月20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股票账号: 持股数: 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下述提案表决如下:
注意事项:
1.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提案作出具体表决指示,受托人可否按自己决定表决:
□ 可以 □ 不可以
2.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3.本授权委托书于2025年5月19日17:00前填妥,并通过专人、邮寄、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送达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方为有效。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0423 证券简称:东阿阿胶 公告编号:2025-27
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捐赠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捐赠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对外捐赠事项概述
为支持国家医学科技创新体系建设以及医学教育科研事业发展,提高相关资源获取能力,精准赋能科研创新,拟向中国医学科学院下设的北京协和医学院教育基金会捐赠人民币100万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捐赠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外捐赠旨在进一步推动产学研融通创新,为国家医学科技创新体系建设贡献力量,是公司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及回馈社会的具体实践。
本次对外捐赠事项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三、备查文件
(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二)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423 证券简称:东阿阿胶 公告编号:2025-25
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拟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毕马威华振”)事项,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等相关规定。
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于1992年8月18日在北京成立,于2012年7月5日获财政部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的合伙制企业,更名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2年7月10日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并于2012年8月1日正式运营。毕马威华振总所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2座办公楼8层。
毕马威华振的首席合伙人邹俊,中国国籍,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毕马威华振拥有合伙人241人,注册会计师1,309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300人。
毕马威华振2023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超过人民币4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39亿元(包括境内法定证券服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9亿元,其他证券服务业务收入约人民币10亿元,证券服务业务收入共计超过人民币19亿元)。
毕马威华振2023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数为98家,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收费总额约为人民币5.38亿元。前述上市公司主要涉及制造业,金融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采矿业,房地产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以及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行业。其中,与本公司同行业的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5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毕马威华振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符合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近三年毕马威华振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事项为:2023年审结债券相关民事诉讼案件,终审判决毕马威华振按2%-3%比例承担赔偿责任(约人民币270万元),案款已履行完毕。
3.诚信记录
毕马威华振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曾受到一次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涉及四名从业人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行政监管措施并非行政处罚,不影响毕马威华振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张杨,2008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是本项目的签字注册会计师。2004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23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1份。
本项目的另一签字注册会计师徐未然,2014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2009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5份。
项目的质量控制复核人杨昕,2001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1997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8份。
2.诚信记录
签字注册会计师徐未然、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杨昕最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项目合伙人张杨于2023年12月曾受到辽宁证监局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一次,详见下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行政监管措施不影响相关人员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除上述情形外,该人员最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3.独立性
毕马威华振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并按照职业道德守则的规定保持独立性。
4.审计收费
2024年度审计收费为人民币12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人民币10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人民币20万元。
2025年度审计收费,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毕马威华振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且具备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毕马威华振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会议同意聘请毕马威华振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2025年审计费用。该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毕马威华振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二)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三)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四)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