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2025-04-28

  证券代码:002819     证券简称:东方中科    公告编号:2025-00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1、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内容

  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09,181,475.41元,合并财务报表期末未分配利润为877,666,805.64元;公司母公司2024年度净利润为-223,461,894.52元,期末未分配利润为1,425,863,414.86元(本年度未提取法定公积金)。根据利润分配比例确定应以母公司报表可供分配利润及合并财务报表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公司2024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877,666,805.64元。

  综合考虑公司财务状况,同时考虑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结合公司当前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99,608,617股剔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3,247,000股、部分业绩承诺方未完成2022年度业绩承诺应补偿而未补偿股份50,722,504股及未完成2023年度业绩承诺应补偿而未补偿限售股份7,265,984股后的总股本238,373,12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0.30元人民币(含税),预计分配现金红利约7,151,193.87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自本次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利润分配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股本若因新增股份上市、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原因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现金红利总额。

  2、2024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情况

  2024年度,公司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拟派发现金红利7,151,193.87元(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

  2024年度,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金额为40,506,853.50元(不含交易费用)。

  因此,2024年度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总额为47,658,047.37元,占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22.78%。

  二、 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1、 最近三年公司现金分红指标及公司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因此,公司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2、 利润分配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经营状况、资金需求、未来发展规划与投资者回报等因素,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方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以及公司《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对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三、 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 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是在根据公司财务状况、综合考虑全体投资者利益的基础上制定的,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利润分配政策及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规定和要求。监事会同意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五、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819    证券简称:东方中科     公告编号:2025-009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2025年度预计与关联人发生购买、销售产品及服务类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不超过4,000万元,去年同类交易实际发生总金额为4,300.12万元;预计与关联人发生租赁仪器仪表类设备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不超过250万元,去年同类交易实际发生总金额为0万元;预计与关联人发生租赁办公场所类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不超过700万元,去年同类交易实际发生总金额为506.80万元。

  本事项履行的审议程序如下:

  1、该事项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同意该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3、关联董事王戈先生、刘国平先生、石强先生及张广平先生分别对相关子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2025年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注:因公司关联方较多,故部分关联方合并列示,上述公司控股股东之子公司包含北京五洲东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东方国科(北京)进出口有限公司、东方科学仪器上海进出口有限公司、大连东方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广州市东方科苑进出口有限公司。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东方科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科仪控股”)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王戈

  注册资本:15,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1983年10月22日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67号银都大厦14层

  主营业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经营对销贸易和转口贸易;销售上述进出口商品、建筑材料、日用百货、办公用品、体育用品、汽车零配件、汽车(不含九座以下乘用车);租赁仪器设备;货物包装、仓储;对外经营贸易咨询服务;组织展览展示活动及技术交流业务;提供技术维修和技术咨询服务;销售第II类、第III类医疗器械。(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销售第III类医疗器械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为公司控股股东,且公司董事王戈、石强、张广平及监事魏伟均在东方科仪控股任职。

  3、履约能力分析

  东方科仪控股财务状况良好,利润、资产均处于较高水平,有能力履行相关关联交易合约。

  4、最近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系东方科仪控股合并口径财务报表数据。

  (二)联想集团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董事长:杨元庆

  总股本:124亿股

  成立日期:1993年10月5日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院

  主营业务:智能设备业务,基础设施方案业务和方案服务业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联营企业之子公司。

  3、履约能力分析

  联想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状况良好,利润、资产均处于较高水平,有能力履行相关关联交易合约。

  4、最近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亿美元)

  

  (三)北京五洲东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张广平

  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1年7月4日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1号院1号楼20层2006室

  主营业务:许可项目: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报关业务;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汽车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通讯设备销售;广播影视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软件开发;仪器仪表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食用农产品批发;农、林、牧、副、渔业专业机械的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为公司控股股东东方科仪控股控制企业,公司董事张广平在该公司担任董事长、总经理,监事魏伟在该公司担任董事。

  3、履约能力分析

  该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东方科仪控股控制企业,东方科仪控股财务状况良好,利润、资产均处于较高水平,有能力履行相关关联交易合约。

  4、最近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该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东方科仪控股控制企业,其财务数据请参考本公告披露的东方科仪控股财务数据。

  (四)东方国科(北京)进出口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魏伟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6年5月9日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67号14层1406、1408室

  主营业务:许可项目: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建筑材料销售;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办公用品销售;文具用品批发;机械设备租赁;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数字创意产品展览展示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贸易经纪;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专用设备修理;国内贸易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为公司控股股东东方科仪控股控制企业,公司监事魏伟在该公司担任执行董事。

  3、履约能力分析

  该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东方科仪控股控制企业,东方科仪控股财务状况良好,利润、资产均处于较高水平,有能力履行相关关联交易合约。

  4、最近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该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东方科仪控股控制企业,其财务数据请参考本公告披露的东方科仪控股财务数据。

  (五)东方科学仪器上海进出口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魏伟

  注册资本:1,25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1984年2月21日

  住所:上海市松江区泗泾镇泗砖路458号1幢346室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食品销售;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为公司控股股东东方科仪控股控制企业,公司监事魏伟在该公司担任董事长,公司董事张广平在该公司担任董事。

  3、履约能力分析

  该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东方科仪控股控制企业,东方科仪控股财务状况良好,利润、资产均处于较高水平,有能力履行相关关联交易合约。

  4、最近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该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东方科仪控股控制企业,其财务数据请参考本公告披露的东方科仪控股财务数据。

  (六)大连东方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翁熠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1985年8月26日

  住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黄浦路201号七层

  主营业务:许可项目: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国内贸易代理;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食品添加剂销售;化妆品零售;化妆品批发;日用杂品销售;科技中介服务;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饲料原料销售;饲料添加剂销售;食用农产品批发;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为公司控股股东东方科仪控股控制企业,公司董事张广平在该公司担任董事。

  3、履约能力分析

  该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东方科仪控股控制企业,东方科仪控股财务状况良好,利润、资产均处于较高水平,有能力履行相关关联交易合约。

  4、最近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该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东方科仪控股控制企业,其财务数据请参考本公告披露的东方科仪控股财务数据。

  (七)广州市东方科苑进出口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张广平

  注册资本:6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1982年2月18日

  住所: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0号大院8号楼三楼(自编306)

  主营业务:医疗设备租赁;第二类医疗器械租赁;第一类医疗器械租赁;机械设备租赁;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仪器仪表销售;机械设备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妆品批发;建筑陶瓷制品销售;卫生陶瓷制品销售;非食用植物油销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第三类医疗器械租赁;进出口代理;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酒类经营。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为公司控股股东东方科仪控股控制企业,公司董事张广平在该公司担任董事长,公司监事魏伟在该公司担任董事。

  3、履约能力分析

  该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东方科仪控股控制企业,东方科仪控股财务状况良好,利润、资产均处于较高水平,有能力履行相关关联交易合约。

  4、最近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该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东方科仪控股控制企业,其财务数据请参考本公告披露的东方科仪控股财务数据。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向关联人购买/销售产品、提供/接受服务、租赁房屋和仪器设备,该等交易定价政策和依据是以市场化为原则,双方在参考市场公允价格的情况下确定协议价格,并根据公平、公正的原则签订合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为本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所必需发生的交易。

  1、本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遵守了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不存在利益输送。

  2、以上关联交易占公司收入的比重较低,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

  3、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均为本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持续性、经常性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本公司主要业务的独立性造成影响。

  五、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我们对公司提供的2024年年度所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5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审核,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均属于公司和子公司正常经营所需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当期市场公允价格签订相关协议或合同,关联交易事项的审核批准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此项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六、备查文件

  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819     证券简称:东方中科    公告编号:2025-010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计提商誉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一)商誉形成情况

  2021年9月17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核准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万里锦程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033号),核准公司向万里锦程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里锦程”)等20名股东发行130,922,004股股份购买其持有的北京万里红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里红”)78.33%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6亿元。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形成商誉496,761,401.22元。

  (二)商誉减值准备的计提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要求,按照谨慎性原则并结合实际情况,公司于收购完成后每年期末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公司2024年期末聘请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健兴业”)对商誉相关的各资产组进行了减值测试,首先将该商誉包括在内,调整各资产组的账面价值,然后将调整后的各资产组账面价值与其可收回金额进行比较,以确定各资产组(包括商誉)是否发生了减值。因宏观经济下行等因素影响,万里红2024年度业绩不及预期。根据天健兴业出具的《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商誉减值测试所涉及的北京万里红科技有限公司商誉相关资产组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可收回金额的预计,表明资产组商誉出现减值迹象,具体情况如下:

  

  (三)商誉减值测试过程

  本公司采用预计未来现金流现值的方法计算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本公司根据管理层批准的财务预算预计未来5年内现金流量,其后年度采用的现金流量增长率预计为0.00%,不会超过资产组经营业务的长期平均增长率。管理层根据过往表现及其对市场发展的预期编制上述财务预算。计算未来现金流现值所采用的税前折现率为12.84%,已反映了相对于有关分部的风险。根据减值测试的结果,本期期末对商誉计提减值准备7,755.31万元。

  (四)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事项履行的审批程序

  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该事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金额计入公司2024年度损益,导致2024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减少77,553,100.00元。本次计提完成后,因收购万里红形成的商誉余额为47,643,044.28元。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事宜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四、审计委员会关于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和公司实际情况而作出的,依据充分、合理。且计提商誉减值准备后,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

  五、董事会关于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遵循谨慎性、合理性原则,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后,能够公允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董事会同意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

  六、监事会关于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等的规定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经过商誉减值准备计提后,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

  七、其他说明

  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事宜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根据《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和《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中的约定,就业绩承诺方应履行的补偿义务继续进行追偿。同时,公司将继续加强内部战略资源整合,充分发挥协同效应;强化公司的运营能力,加大研发力度和产品布局,提升公司整体竞争力及风险防控能力,从而保障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819     证券简称:东方中科    公告编号:2025-011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不含商誉减值)准备。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止2024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公司于2024年末对合并范围内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并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了充分的分析和评估,在此基础上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二)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情况

  本着谨慎性原则,经过全面清查和分析评估后,公司2024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8,206.66万元,明细如下:

  

  注:本公告中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不包含计提商誉减值准备情况,商誉减值准备情况将另行单独公告,具体详见同日在公司指定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公告》。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

  1.信用减值损失的计提依据

  公司对于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以及合同资产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划分为若干组合,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2.本年计提信用减值损失情况

  公司对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及应收保理款进行了减值测试,根据测试结果,本期共计提信用减值损失7,158.24万元。

  (二)存货跌价准备

  1.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依据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期末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原则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2.本年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情况

  公司对存货进行了减值测试,根据测试结果,本期共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048.42万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履行的审批程序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该事项。根据相关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 2024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计8,206.66万元,将减少公司2024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187.72万元(不考虑所得税影响),并相应减少公司2024年度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约6,187.72万元(不考虑所得税影响)。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宜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五、审计委员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和公司实际情况而作出的,依据充分、合理。且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

  六、董事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基于谨慎性原则进行上述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能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资产和财务状况。董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七、监事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等的规定计提资产减值(不包含商誉减值)准备,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经过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后,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819     证券简称:东方中科    公告编号:2025-012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24年度薪酬情况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情况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情况

  2024年度,由控股股东东方科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大连金融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指派的非独立董事(不包括郑大伟先生)、监事以及王戈先生,不在公司领取薪酬,其余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规定领取薪酬。独立董事的薪酬以固定津贴形式发放。

  经核算,2024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如下:

  

  注:任董监高之前即在公司任职的人员,在本年度担任公司董监高的,以其全年在公司获得的薪酬为口径进行统计。

  二、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方案

  (一) 本方案适用对象及适用期限

  适用对象:公司2025年度任期内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适用期限: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二)薪酬方案具体内容

  1、由控股股东东方科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大连金融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指派的非独立董事(不包括郑大伟先生)、监事以及王戈先生,不在公司领取薪酬,其余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监事,另按照在公司担任的职务与岗位责任确定薪酬标准。

  2、独立董事实行津贴制度,独立董事津贴确定为10万元/年(含税)(相关事项已在董事会换届时单独进行审议)。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财务总监)的薪酬将根据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要求进行制定。

  4、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等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行使其职责所需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三、其他事项

  1、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2、上述薪酬或津贴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819     证券简称:东方中科    公告编号:2025-013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适应公司快速发展的需要,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2025年度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如下:

  1、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五棵松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折合人民币12,000万元整,授信期限不超过一年;

  2、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折合人民币8,500万元整,授信期限不超过两年(其中同意控股子公司北京中科锦智数字技术有限公司使用公司综合授信额度500万元,用于其日常业务,具体授信品种及额度以银行审批为准);

  3、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礼士路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折合人民币4,000万元整,授信期限不超过一年;

  4、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金融中心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折合人民币12,000万元整,授信期限不超过一年;

  5、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长安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折合人民币15,000万元整,授信期限不超过一年;

  6、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西三环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折合人民币5,000万元整,授信期限不超过一年;

  7、向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西城科技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折合人民币10,000万元整,授信期限不超过一年;

  8、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交大支行申请授信额度折合人民币30,000万元整,授信期限不超过一年。

  公司2025年度拟累计向各家银行申请的授信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9.65亿元(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且不超过上述具体授信金额;融资期限、利率、种类以签订的合同为准。公司授权董事长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担保、抵押、融资、信托、租赁、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本公司承担。上述额度仅为信用授信,不涉及公司提供担保的授信。

  以上申请授信额度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819    证券简称:东方中科    公告编号:2025-014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控股子公司

  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被资助对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东科(上海)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科保理”)、上海北汇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汇信息”)、北京中科锦智数字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锦智”)、北京中科鸿略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鸿略”)、北京中科领虹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领虹”),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向上述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额度最高分别不超过人民币(下同)25,000万元、3,000万元、5,000万元、2,300万元、2,900万元,财务资助总额度共计不超过38,200万元,东科保理、北汇信息资金使用期限为自款项到账之日起一年,中科锦智、中科鸿略、中科领虹资金最长使用期限为自款项到账之日起三年,借款期满后如需延长借款,经双方友好协议一致,可以顺延。借款利率均按年利率不超过4.5%确定,利息从借款之日起按借款金额和实际占用天数计算,每季付息一次。

  2、本次交易不构成《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3、本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29日披露了《关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同意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不超过28,500万元,其中包括向控股子公司中科锦智提供财务资助3,000万元,资金使用期限为自款项到账之日起三年;公司于2023年4月12日披露了《关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同意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不超过29,500万元,其中包括向控股子公司中科鸿略提供财务资助1,500万元,资金使用期限为自款项到账之日起三年;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披露了《关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同意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不超过27,400万元,其中包括分别向中科锦智、中科领虹提供财务资助1,400万元、2,000万元,资金使用期限为自款项到账之日起三年;公司于2024年7月13日披露了《关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同意公司对控股子公司中科锦智提供财务资助不超过600万元,资金使用期限为自款项到账之日起三年。

  为方便管理,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公司重新对包括上述未到期的额度在内的控股子公司财务资助事项进行了审议,对东科保理、北汇信息、中科锦智、中科鸿略、中科领虹资助资金额度最高分别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3,000万元、5,000万元、2,300万元、2,900万元。资助资金总额度共计不超过38,200万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为了支持公司控股子公司的业务发展,满足其经营及发展的资金需要,在不影响本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向上述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具体如下:

  1、资助资金额度: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8,200万元,上述控股子公司所欠公司的实际金额以公司开户银行出具的转入其银行账户的凭证为准。

  2、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3、资金使用费用:借款利率均按年利率不超过4.5%确定,利息从借款之日起按借款金额和实际占用天数计算,每季付息一次。

  4、资金使用期限:东科保理、北汇信息资金使用期限为自款项到账之日起一年,中科锦智、中科鸿略、中科领虹资金最长使用期限为自款项到账之日起三年。借款期满后如需延长借款,经双方友好协议一致,可以顺延。

  5、资金用途:日常运营资金。

  6、公司股东会将授权公司董事长办理与本次财务资助事项相关的协议签署,财务资助款项的支付以及签署未尽事项的补充协议等相关事项。

  7、本次财务资助事项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提供财务资助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财务资助对象基本情况

  (一)东科(上海)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名称:东科(上海)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上海市普陀区云岭东路89号12层18室

  法定代表人:郑鹏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7年4月1日

  营业期限:2017年4月1日至2047年3月31日

  营业范围:进出口保理业务,国内及离岸保理业务,与商业保理相关的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股权结构

  

  其中,永新盈凯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合伙人为司徒宇(37.5%)、陈西滢(37.5%)、高永江(25%)。

  3、经审计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上海北汇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名称:上海北汇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上海市普陀区曹杨路1888弄11号14楼1402室-Y

  法定代表人:郑大伟

  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0年9月13日

  营业期限:2010年9月13日至无固定期限

  营业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集成电路销售;智能车载设备销售;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股权结构

  

  3、经审计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北京中科锦智数字技术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名称:北京中科锦智数字技术有限公司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87号5层4-501

  法定代表人:郑大伟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2年3月10日

  营业期限:2022年3月10日至无固定期限

  营业范围:一般项目: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区块链技术相关软件和服务;软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安全咨询服务;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服务;数字视频监控系统销售;企业管理;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集成电路销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软件销售;通讯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安防设备销售;物联网应用服务;规划设计管理;专业设计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股权结构

  

  其中,北京锦绣智圆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合伙人为刘国强(75.7972%)、梅彦铮(24.2028%),北京锦绣行方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合伙人为文晓彤(57.0472%)、贺超(15.8904%)、陈建忠(14.0436%)、李波(13.0188%)。

  3、经审计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四)北京中科鸿略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名称:北京中科鸿略科技有限公司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大兴区经济开发区科苑路9号3号楼三层Y155室

  法定代表人:吴旭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3年1月6日

  营业期限:2023年1月6日至无固定期限

  营业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区块链技术相关软件和服务;软件开发;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软件销售;通讯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物联网应用服务;规划设计管理;专业设计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股权结构

  

  3、经审计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五)北京中科领虹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名称:北京中科领虹科技有限公司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大兴区经济开发区科苑路9号3号楼三层T476室

  法定代表人:吴旭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3年6月8日

  营业期限:2023年6月8日至无固定期限

  营业范围:一般项目: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硬件销售;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系统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人工智能通用应用系统;人工智能公共数据平台;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基础资源与技术平台;人工智能公共服务平台技术咨询服务;人工智能理论与算法软件开发;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股权结构

  

  3、经审计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上述被资助对象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且被资助对象其他股东与公司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财务资助风险防控措施

  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是在不影响自身正常经营的情况下进行的,被资助对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目前经营稳定,且其建立了良好的风险控制体系。公司将会按照公司的风险控制体系的要求,加强对子公司所投资项目的评估,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东科保理、北汇信息、中科锦智、中科鸿略、中科领虹其他股东无能力进行资助,故未同比例提供财务资助,但上述控股子公司的其他股东以其各自所持借款公司的股权各自对公司本次财务资助提供相应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四、相关意见

  1、董事会意见

  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能满足其经营及发展的资金需要,更好地提供服务,为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带来更多的回报及收益,且资金占用费定价公允,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被资助对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其建立了良好的风险控制体系。

  2、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本次对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事项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资金占用费定价公允,本次财务资助符合公司发展的需求,且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同意公司本次财务资助事项。

  五、其他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提供财务资助后,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总余额为38,200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3.38%;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财务资助;公司不存在逾期未收回财务资助金额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