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C796版)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公告 2025-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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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外,本次章程修订中,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将全文“股东大会”调整为“股东会”,其余只作个别字词的修改或因增减条款带来的序号改变,不涉及实质意思的改变,在此不作列示。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内容未作变动。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的公司管理层办理修订《公司章程》涉及的相关工商变更登记事宜。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4月)》。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