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欧莱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5-04-26

  证券代码:688530         证券简称:欧莱新材        公告编号:2025-01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2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5月21日   15点00分

  召开地点:广东省韶关市创业路5号公司一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21日

  至2025年5月2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事项。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注:本次股东大会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作《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1、3、4、5、6已经公司2025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2、3、4、5、6已经公司2025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7因审议议案的全体董事回避表决,议案8因审议议案的全体监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相关公告及文件已于2025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予以披露。公司将在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欧莱新材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4、议案6、议案7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5年5月16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二)登记地点:广东省韶关市创业路5号公司一楼会议室

  (三)登记手续

  1、拟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有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企业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护照、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身份证明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注册证书(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企业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护照、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注册证书(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护照、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护照、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

  2、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可于登记时间直接到登记地点办理现场登记,也可以通过邮件方式于2025年5月16日17:00之前将登记文件扫描件(详见登记手续所需文件)发送至公司董秘办邮箱dmbgs@omat.com.cn进行登记,邮件标题注明“股东大会登记材料”字样,邮件登记以公司董秘办邮箱收到邮件的时间为准,通过邮件方式登记的股东或代理人需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查验登记材料原件。

  (四)注意事项

  1、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2、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现场出席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请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龚文家

  电话:0751-8702516

  电子邮箱:dmbgs@omat.com.cn

  联系地址:广东省韶关市创业路5号欧莱新材证券部(邮编:512029)

  特此公告。

  广东欧莱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广东欧莱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2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530         证券简称:欧莱新材        公告编号:2025-012

  广东欧莱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广东欧莱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对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广东欧莱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227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01.1206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9.6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8,410.76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6,118.65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2,292.11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4年5月6日全部到位,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4年5月6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4]610Z0003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上表数据如存在尾差,系因四舍五入所致。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广东欧莱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同时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

  (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上表数据如存在尾差,系因四舍五入所致。

  (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本公司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会同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16日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韶关浈江支行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龙门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相关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4年5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4,349.17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900.23万元(不含增值税)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4年5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含12个月),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余额为人民币8,162.82万元,授权期限内最高余额未超出授权额度。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4年5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上述决议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含12个月)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人民币1,000.00万元,授权期限内最高余额未超出授权额度,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4年11月12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 “高端溅射靶材生产基地项目(一期)”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8)。

  2024年11月14日和11月25日,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29,480,000.00元和8,703.07元分两笔转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项目募集资金专户(账号:34050144770800003580,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龙门支行)已于2024年11月25日注销,公司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与保荐人、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六)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公司于2024年5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结合实际情况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2)。

  2、公司于2024年5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为顺利推进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公司拟向全资子公司合肥欧莱高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欧莱”)增资5,000万元用于高端溅射靶材生产基地项目(一期),其中使用募集资金3,757.99万元,使用自有资金1,242.01万元;同时拟向全资子公司广东欧莱新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莱金属”)增资9,500万元用于高纯无氧铜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其中使用募集资金9,184.94万元,使用自有资金315.06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合肥欧莱注册资本将增加至8,000万元,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欧莱金属注册资本将增加至14,500万元,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的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后附的欧莱新材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欧莱新材2024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特此公告。

  广东欧莱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广东欧莱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4:上述表格数据如有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证券代码:688530         证券简称:欧莱新材        公告编号:2025-013

  广东欧莱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欧莱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为真实、准确、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中主要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可能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了相应的减值准备。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公司2024年对各项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合计为4,706,688.49元,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公司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票据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信用减值损失,经测算,公司本报告期计提信用减值损失金额为768,574.16元。

  (二)资产减值损失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公司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对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则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的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经测算,公司本报告期计提资产减值损失金额为3,938,114.33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合并报表口径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准备合计4,706,688.49元,对公司2024年度合并利润总额影响数为4,706,688.49元(合并利润总额未计算所得税影响)。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对公司的影响已在2024年度的财务报告中反映。

  四、其他说明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能够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

  特此公告。

  广东欧莱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