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5001 公司简称:威奥股份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92,886,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9,288,6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70.95%。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2024年,国内轨道交通行业继续保持强劲增长态势,展现出蓬勃的发展活力和广阔的市场前景。客运方面,全国铁路旅客发送量完成43.12亿人次,同比增长11.9%,年度旅客发送量首次突破43亿人次大关。其中动车组旅客发送量32.72亿人次,占全国铁路旅客发送量的75.9%,同比增长12.9%;旅客周转量完成15,799.10亿人公里,同比增长7.3%,其中动车组旅客周转量10,845.49亿人公里,同比增长10.3%。2024年全国铁路固定资产投资为8,506亿元以上,同比增长约11%。铁路营业里程达到16. 2万公里以上,其中高铁营业里程接近4.8万公里。按照《“十四五”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目标,到2025年铁路营业里程将达到16.5万公里,高铁营业里程达5万公里,目前仍有约1,000公里的差距。这表明未来几年铁路交通市场仍将持续增长。根据中商产业研究院统计数据显示,2024年全国动车组累计产量为1,868辆,同比增长约50.65%,动车组生产和交付的增长直接反映了铁路客运需求的持续上升。
行业发展趋势方面,轨道交通行业已从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建设多层次轨道交通体系成为重点任务。国家陆续发布《交通强国建设纲要》《数字中国建设整体布局规划》等文件,强调数字化、智能化技术的应用,推动大数据、人工智能、北斗卫星、云计算等技术在轨道交通领域的广泛应用。轨道交通行业将呈现数智化、高效化、环保化、低碳化的发展特点,推动行业转型升级。
(一)公司的主要业务、主要产品及用途
公司主要从事轨道交通车辆配套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是一家为高速列车及城轨、地铁车辆提供模块化产品与零部件的专业化公司。公司主要产品包括轨道车辆内装产品、真空集便系统、金属结构件、模块化产品和车外结构件等五大类,主要服务包括检修业务,如日常维修,3级修,4级修,5级修,专项修等,以及高速列车配套领域产品设计、研发、生产和综合配套服务,是中国中车、德国西门子、法国阿尔斯通(已收购庞巴迪的轨道交通业务)、西班牙CAF、西班牙Talgo等国内外知名高速列车制造商的核心供应商。
公司全程参与了中国高速列车的引进、消化、再创新的历程。自2006年的CRH1型、2型、3型、5型系列动车组、2008年的“和谐号”CRH380动车组、2015年启动的全系列“复兴号”中国标准动车组(160公里、200公里、300公里)、以及满足-40℃运营条件的京哈线高寒动车组、满足低温抗风沙条件的兰新线动车组、2022北京冬奥会的京张奥运智能化高铁、高速智能化货运动车组、时速600公里磁悬浮动车组、京雄新型动车组、中老铁路、拉林铁路等,公司都广泛参与了设计、制造和产品供货服务,为中国高铁打造亮丽“中国名片”做出了一定的贡献。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和主营产品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公司经营模式
1.研发设计模式
公司研发中心以公司的战略目标为导向确定研发方向。及时掌握行业动态、技术发展趋势和市场需求变化,将前瞻性的技术和理念融入研发工作中、聚焦于产品的轻量化、模块化、绿色环保等要求,持续推进高集成度、高附加值产品的研发。
为了适应公司可持续发展的战略目标。公司研发中心下设工业设计中心、仿真计算中心、样机及工程化试制车间及各产品研发组,并建有专家工作站,主要负责公司新产品研发、产品过程开发、技术及标准化管理等。
公司研发中心制定了“加强平台建设、推进自主创新、应用知识管理、紧跟市场需求、培育核心技术、打造精品产品”的方针目标。公司建立了以质量管理体系ISO9001和铁路行业标准IRIS为主导的项目管理流程,从产品开发、设计验证、产品试制、设计变更到最终产品确认,将具体管理流程穿插到每一个项目中,从设计开发的源头保证高性能、高质量的产品。公司研发中心建立了科学的“项目制”管理体系,对研发项目从资源、成本、风险等方面进行全面规划、监控和评估。明确项目目标、进度节点和责任人,确保项目按时、按质量要求完成。同时,合理分配资源,提高资源利用效率。让员工收入与项目的盈亏、进度和成果相关,形成有效的内部竞争机制,增强员工的积极性和危机意识。此外,研发中心与高校、科研机构建立紧密的合作关系,充分利用外部的科研资源和智力支持。通过合作开展科研项目、共建研发平台等方式,加速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保持公司技术创新在行业内的领先地位。同时也积极参与相关行业标准的制定工作,通过参与标准制定有助于公司将自身的技术优势转化为行业标准。提升公司在行业内的话语权和影响力。
2.采购模式
公司生产所需主要原材料有真空集便系统配件、酚醛板/PC板、铝型材、油漆/粉末、电器件、胶衣/树脂/片材、不锈钢板、铝板等。公司供应商管理部负责供应商资源开发、供应商资质审核、价格谈判及合作协议签订等。
公司项目经营部根据客户下达的订单制定交付计划,各子公司及分厂的生产部门根据交付计划制定生产计划,同时SAP系统根据生产计划自动生成采购计划,供应商管理部根据SAP系统中采购信息记录和工艺BOM筛选匹配供应商和价格,由采购部相关人员根据采购计划负责向合格供应商下达具体的采购订单,采购价格由供应商管理部采取比价、议价或招标等方式确定。
在供应商管理方面,公司对供应商实行准入管理,建立了合格供应商目录及考核制度,公司定期对供应商的生产规模、产品质量、供货能力以及供应价格等各方面指标进行综合考评,对于产品质量、交期、价格等核心评价指标不符合公司要求的供应商,公司将其移除出合格供应商名录。
3.生产模式
轨道交通车辆因车型的不同,在产品类型、设计方案、规格型号等方面均存在较大差异,直接决定了本行业具有多品种、多批次、小批量、短交期的特点;同时,由于轨道交通车辆安全经营方面的高要求、高标准,也使得轨道交通配套产品需要具有高可靠性,具有明显的定制化特征。这从客观上促使公司采取订单导向型生产模式,具体表现为:研发部门以客户具体的订单需求为导向进行设计、开发,由生产制造中心根据项目经营部提供的销售计划制定生产计划,生产车间根据生产计划组织生产。
公司订单导向型生产模式符合公司产品生产的特性化要求,通过各个生产环节的优化和有序衔接,全面推进精益生产,提高了生产效率,保证了产品的交货期和质量控制要求。
4.销售模式
公司作为轨道交通车辆配套产品制造商,主要客户为国内外轨道交通整车制造厂商。其中,国内市场主要以高铁动车组车辆配套产品为主,城轨车辆配套产品为辅;国外市场主要为城轨车辆配套产品。
公司下设项目经营部,负责公司产品的整体销售工作。公司项目经营部下设4个销售团队,包括国内高铁业务部、国内地铁城轨业务部、国内检修备件业务部和海外业务部,分别负责各业务单元的销售业务。同时,项目经营部设有专人负责跟踪客户订单完成情况、跟踪产品发货及销售回款等工作。
公司直接参与客户的招投标或竞争性谈判获取订单,并根据客户需求进行设计生产,所有轨道交通配套产品销售均通过直销模式实现,不存在经销模式和代理销售模式。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527,834,472.45 元,较上年同期上涨 29.5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5,375,500.17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47,106,328.62 元。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5001 证券简称:威奥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7
青岛威奥轨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1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5月16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青岛市城阳区兴海支路3号 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16日
至2025年5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5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8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5、6、7、8、10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 登记时间:2025年5月13日
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00
2、 登记地点:青岛市城阳区兴海支路3号,青岛威奥轨道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3、 登记办法:公司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4、 登记方式:直接登记,外地股东可用信函或邮件发送扫描件方式登记,本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六、 其他事项
1、通信地址:青岛市城阳区兴海支路3号 青岛威奥轨道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邮政编码:266108;来函请在信封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2、联系人:赵婷婷、王盼盼
3、联系电话:0532-81107030,邮箱:zqtz@victall.com
4、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者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特此公告。
青岛威奥轨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青岛威奥轨道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5001 证券简称:威奥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8
青岛威奥轨道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青岛威奥轨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和议案材料于2024年4月15日以书面形式送达全体监事。
(三)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25年4月25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四)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加监事3人。
(五)本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马庆双先生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相关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威奥股份2024年年度报告》及《威奥股份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遵守了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内部制度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股东的整体利益和长期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公司继续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5年度公司外部审计机构。相关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青岛威奥轨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2024年度监事薪酬及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2024年度支付的监事人员薪酬共计人民币169.48万元,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内容。
公司监事2025年度薪酬方案如下:
1.公司监事不以监事职务领取薪酬,按其在公司的任职和考核情况发放薪酬,监事每人每年领取的薪酬不超过人民币150万元。
2.公司监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该议案涉及全体监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监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相关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青岛威奥轨道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相关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青岛威奥轨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相关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青岛威奥轨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相关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青岛威奥轨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相关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相关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相关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威奥股份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青岛威奥轨道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5001 证券简称:威奥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9
青岛威奥轨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本公司自2025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规定。
2、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4年12月31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规定“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3、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具体内容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要求,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
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财会〔2017〕22号)第三十三条等有关规定,对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财会〔2006〕3号)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在对因上述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进行会计核算时,企业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有关规定,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预计负债”科目,并相应在利润表中的“营业成本”和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负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预计负债”等项目列示。
三、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执行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本公司2024年度合并利润表的影响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执行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本公司2023年度合并利润表的影响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符合有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客观公正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同时也体现了会计核算的真实性与谨慎性原则,能够更加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青岛威奥轨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5001 证券简称:威奥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0
青岛威奥轨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青岛威奥轨道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青岛威奥轨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青岛威奥轨道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636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556.00万股,发行价格16.14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19,538,4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1,128,896,686.79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5月15日全部到账,由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0)第110ZC0113号)。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9,441.31万元。
2、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2024年度,公司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人民币9,846.55万元。公司
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49,287.86万元,募集资金余额1人民币66,036.23万元(包括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和理财产品含税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其中,用于购买7天通知存款产品尚未赎回的募集资金余额为10,000.00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金额为55,428.78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607.45万元。
12023年5月26日,公司召开了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之“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024年3月25日,“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专户已销户,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4,000.86万元及已签订合同待支付的1,147.40万元,共计5,148.26万元已转至自有资金账户,该项目后续支出将通过自有资金支付。因此,本次统计的募集资金余额中已不包含前述5,148.26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与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管理与监督等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的签订和履行情况
根据上述管理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2020年5月15日,公司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四方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嘉定路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城阳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宁夏路支行(以下统称“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简称“《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2020年5月15日,公司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唐山威奥轨道交通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唐山威奥”)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四方支行(以下简称“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简称“《四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唐山威奥及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严格履行《三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规定的内容。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立和存储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三、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49,287.86万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进行,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已根据项目进展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进行投入,在募集资金到位后对其予以置换。
截至2020年5月22日,公司以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投项目共计人民币36,904,216.36元。2020年8月2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6,904,216.36元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相关规定,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8月全部置换完毕。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4年2月2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含2.5亿元)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即须在2025年2月28日前归还。
2024年4月1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含3.5亿元)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即须在2025年4月16日前归还。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实际金额为5.54亿元。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35亿元(含7.3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银行保本型金融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等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为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含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投资活动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分别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1)。
公司于2024年4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银行保本型金融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等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为自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报告期内,公司已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注1:2024年4月26日,公司在交通银行青岛嘉定路支行购买7天存款产品20,000.00万元,过程中根据实际需求进行支取。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7天通知存款产品余额为10,000.00万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未到期余额为人民币10,000.00万元。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其他情况
1.轨道交通车辆配套装备(青岛)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青岛项目”):
(1)项目概述
公司拟上市时,聘请了专业机构结合轨道交通行业细分市场和公司的自身情况,充分论证了青岛项目的可行性和必要性,拟通过引进先进的生产设备、新建批量生产轨道交通车辆内部装饰类和设备类产品的生产基地,扩大轨道交通车辆配套装备的产能。青岛项目的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33,351.02万元,原定建设期18个月。
公司于2020年5月上市,自2020年以来,受大环境影响,作为公司主营业务的国内动车组新造及检修业务相关订单下滑较大,公司根据市场需求、客户开发及订单情况放缓了青岛项目建设,将预计投入使用时间由2021年11月延期至2023年12月。因受前述原因影响,公司亦未能在2023年12月前完成青岛项目。但2023年以来,铁路行业呈现复苏趋势,因此,公司决定继续推进青岛项目的实施,将预定投入使用时间调整至2025年12月。
(2)项目实施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青岛项目累计投入人民币15,361.49万元。
2.轨道交通车辆配套装备(唐山)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唐山项目”)
唐山项目系公司结合2018年当时的市场环境、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实际情况等因素制定,目的是进一步扩大产能、丰富产品结构、提高自动化水平和产品竞争力。近年来,外部宏观及市场环境较唐山项目确定时发生诸多变化,根据公司现阶段的实际经营情况,现有生产基地能够满足目前的经营需求,继续实施唐山项目已不符合公司实际需要。
综上,本着谨慎使用募集资金的原则,为降低投资风险,合理有效配置资源,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实现公司股东利益最大化。经审慎研究,公司决定终止实施唐山项目,并于2023年12月15日通过了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终止唐山项目后,将原计划投入该项目的募集资金及其利息继续按照募集资金的管理要求进行存放和管理。公司将积极筹划、寻找合适的投资方向,科学、审慎地进行项目可行性分析,在保证投资项目具有较好市场前景和盈利能力的前提下,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审批及披露程序后使用募集资金,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了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的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违规的情况。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审核,威奥股份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4年度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有关规定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威奥股份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查阅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相关的制度、募集资金使用相关的会议文件以及相关信息披露文件,取得并查阅了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流水,抽查了募集资金使用对应的会计凭证及相关资料,查阅了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所出具的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等文件。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威奥股份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故意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青岛威奥轨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4年1-12月
编制单位:青岛威奥轨道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 万元
注1:轨道交通车辆配套装备(青岛)建设项目,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将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调整为2025年12月。
注2:轨道交通车辆配套装备(唐山)建设项目,2023年12月15日,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轨道交通车辆配套装备(唐山)建设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终止实施唐山项目。
注3:研发中心建设项目:2023年5月26日,公司召开了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之“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注4: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因此“本年度产生的效益”披露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