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59 证券简称:药明康德 公告编号:临2025-031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暨2024年年度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3月18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2025年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A股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2025-017)。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尚待将于2025年4月29日召开的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即2025年4月24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及持股数量、比例公告如下:
注:
1、公司的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一致。
2、“持股比例”,按公司截至本公告日的总股本2,887,992,582股计算。“股份种类”中,A股指人民币普通股,H股指境外上市外资股。
3、HKSCC NOMINEES LIMITED 即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其所持股份是代表多个客户持有;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为沪港通人民币普通股的名义持有人。
特此公告。
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