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47 证券简称:宝鹰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相应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及日期
2023年8月1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2023〕11号),规范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强化相关会计信息披露。该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于2024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规定。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规定“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等相关内容。该解释内容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于2024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规定。
2024年12月6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规定“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等相关内容,该解释内容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公司于2024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规定。
公司根据上述准则解释规定,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二)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上述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往年度财务数据的追溯调整,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047 证券简称:宝鹰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7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叠加其他风险警示
暨股票停牌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股票于2025年4月25日开市起停牌一天,并于2025年4月28日开市起复牌。
2、公司股票自2025年4月28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证券简称由“宝鹰股份”变更为“*ST宝鹰”,证券代码仍为“002047”。
3、被实施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交易价格的日涨跌幅比例限制为5%。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 年4月25日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经审计后的年度报告数据显示,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条第(二)项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同时,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四)项的规定,上市公司出现“(四)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的情形,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票种类、简称、证券代码以及实施风险警示起始日
1、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2、证券简称:由“宝鹰股份”变更为“*ST宝鹰”;
3、证券代码:仍为“002047”;
4、实施风险警示起始日:2025年4月28日;
5、公司股票停复牌起始日:公司股票于2025年4月25日停牌一天,2025年4月28日开市起复牌。
6、实施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为5%。
二、实施风险警示的主要原因
(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适用情形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出具的2024年度审计报告,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条第(二)项的规定,上市公司出现“(二)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的情形,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其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股票交易因此将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二)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适用情形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四)项的规定,上市公司出现“(四)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的情形,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其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交易因此将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由于公司同时触及对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证券简称由“宝鹰股份”变更为“*ST宝鹰”。
三、公司董事会关于争取撤销风险警示的意见及主要措施
公司董事会尊重和认可审计机构的专业性、独立性和职业判断,董事会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努力消除风险、争取撤销风险警示。截至目前董事会已经或计划进行的主要工作如下:
(一)针对公司净资产为负的主要解决措施
为保证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全力提升业务盈利能力,压降财务费用、管理费用等各项经营成本,力争将净利润、净资产转正;同时充分发挥国资控股股东的资本资源赋能优势,优化资产结构,对低效资产进行整合优化,加快引入优质资产,提高公司抗风险能力及可持续发展能力,使公司尽快满足撤销风险警示的条件。
(二)针对2024年度内部控制被出具否定意见的主要解决措施
1、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管理,持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和流程,强化内部控制与监督检查,切实提高公司治理水平,推动公司建立更为科学、规范的内部治理长效机制。
2、组织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认真学习深交所关于关联交易的法律法规及制度文件,要求公司严格按照制度要求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管理,确保公司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3、加强董监高及相关工作人员的合规意识培训。进一步加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对《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培训和学习,公司将不定期组织内外部的专业培训,保障各项规章制度能够有效落实,增强规范运作的风险意识,提高规范运作水平。
4、严格执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与职责,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公司披露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与及时性。
董事会将逐项落实上述整改措施,切实解决存在的问题,持续加强内部控制管理,提高规范运作水平,促进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四、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2规定:“上市公司因触及本规则第9.3.1条第一款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实际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情形相应年度次一年度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一)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二)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三)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四)追溯重述后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期末净资产为负值。(五)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六)未按照规定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因实施完成破产重整、重组上市或者重大资产重组按照有关规定无法披露的除外。(七)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八)虽符合第9.3.8条的规定,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九)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本所审核同意。(十)本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若公司2025年度出现上述情形,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决定公司股票终止上市,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公司股票被实施风险警示期间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主要方式
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风险警示期间,公司将通过电话、邮件、互动易等方式接受投资者的咨询,在不违反内幕信息保密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安排相关人员及时回应投资者的问询。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1、联系电话:0755-82924810
2、电子邮箱:zq@szby.cn
六、其他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相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047 证券简称:宝鹰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6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R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公司主营业务情况
报告期公司完成重大资产出售事项,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宝鹰慧科将持有宝鹰建设的100%股权出售给控股股东大横琴集团。公司作为控股平台型上市公司,立足建筑装饰行业,积极发展新兴产业,继续通过旗下宝鹰建科开展建筑、装饰工程施工等主营业务,以“弘扬工匠精神、打造精品工程”的服务理念,致力于为客户提供包括建筑、装饰工程施工、承建管理在内的一体化综合解决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公司经营模式
公司经营模式为自主承揽业务、自主组织设计或/和施工。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
(三)主要业务流程
(四)质量控制体系
公司依据法律法规、国家行业标准规范及企业标准,结合ISO9001:2015质量管理体系标准,建立并运行了涵盖施工、验收、检查等项目全周期过程的全面质量管理体系,根据建筑工程、装饰装修项目行业特点实行严格的质量控制和监督,打造一流的工程项目施工管理质量控制体系。
1.公司制定了完善的质量管理机制
一是高要求、科学地明确企业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建立企业质量管理组织机构,制定企业质量管理制度、工程项目全过程质量控制流程和各类技术操作规程、操作指引;二是全面实施了岗位质量管理责任考核制,严格落实各级管理人员的质量管理职责,严格执行项目管理人员、操作人员持证上岗制度,认真落实从业人员的质量教育和技术培训工作;三是积极开展技术研发创新和新设备、新工艺的应用,持续提升项目质量管理及工艺水平,推广新型工具应用于项目技术、管理及工艺水平的提升;四是坚持定期开展了质量控制活动和质量管理监督考核工作,成功打造了一批精品工程。
2.获奖情况
宝鹰建科凭借优越的项目质量管理机制,已然形成其自身特色、优势及核心竞争力,在业内取得了良好声誉,多年来荣获珠海市优秀建筑装饰工程奖、广东省优秀建筑装饰工程奖、中国建筑工程装饰奖、AAA级资信等级、广东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等荣誉。
报告期内,公司未出现重大项目质量问题。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单位:元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R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一)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事项
基于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以及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2024年6月24日至2024年7月9日,大横琴股份(香港)有限公司管理的资产账户“大横琴股份(香港)有限公司-1号-R”以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30,324,645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00%。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5)、《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达到总股本1%暨增持计划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1)、《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达到总股本2%暨增持计划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6)等相关公告。
(二)控股股东要约收购公司股份事项
为进一步提高对公司的持股比例,提振投资者信心,稳定股价并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大横琴集团向宝鹰股份除大横琴集团、大横琴股份(香港)有限公司、珠海航空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古少明以外的所有股东所持有的宝鹰股份全部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发出的部分要约,要约价格为1.60元/股。在2024年8月1日至2024年8月30日要约收购期间,最终有101个账户,共计13,803,660股股份接受大横琴集团发出的要约。本次要约收购完成后,大横琴集团直接持有公司20.37%股份,其全资子公司大横琴股份(香港)有限公司持有公司2.00%股份,同时珠海航空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古少明分别将持有的公司11.54%和4.05%的股份对应的表决权委托给大横琴集团,故大横琴集团持有公司37.96%股份表决权,仍为公司控股股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董事会关于珠海大横琴集团有限公司要约收购事宜致全体股东的报告书》《关于珠海大横琴集团有限公司要约收购公司股份完成过户的公告》等相关公告。
(三)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事项
2024年11月29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4年12月27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关于〈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为提升公司可持续经营能力和盈利能力,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宝鹰慧科向大横琴集团出售合计持有的宝鹰建设100%股权,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已于2024年12月27日完成交割。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关于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之标的资产过户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20)等相关公告。
(四)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叠加其他风险警示的事项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2024年期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条第(二)项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同时,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被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四)项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因此,公司股票自2025年4月28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证券简称由“宝鹰股份”变更为“*ST宝鹰”,证券代码仍为“002047”。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叠加其他风险警示暨股票停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27)。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吕海涛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047 证券简称:宝鹰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4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4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会议于2025年4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吕海涛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其中现场出席会议的董事为:吕海涛先生、肖家河先生、徐小伍先生、张亮先生,通讯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为:古朴先生、穆柏军先生、黄黎黎女士、高刚先生,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独立董事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3、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16)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2024年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024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董事会认为:鉴于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同时结合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和短期经营发展情况,为保障公司现金流的稳定和公司长远发展,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上述预案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公告编号:2025-017)。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公司董事会对2024年度公司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并在此基础上编制了《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7、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2025年度融资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均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以下统称“子公司”)生产经营和战略实施需要,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拟向包括但不限于银行、保理公司、融资租赁公司、融资担保公司等金融机构或类金融机构申请合计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的融资额度,融资类型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汇票贴现、保函等(具体业务品种以相关金融机构审批为准)。上述融资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融资期限内额度可循环使用。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经营需要和金融机构实际审批情况,在上述总额度范围内办理相关手续;公司和各子公司之间的融资额度可进行调配,实际融资和具体合作机构将视公司及子公司实际资金需求而定(各金融机构实际融资额度以签订协议为准)。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支持公司及子公司对业务发展资金的需求,在具体融资业务办理过程中,公司及子公司拟为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或类金融机构融资提供累计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的担保,担保额度包括新增担保、原有存量担保及原有存量担保到期续做担保。在上述预计担保总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相关担保手续,具体每笔担保的担保期限和方式以担保方与金融机构签订的相关担保协议为准,融资期限内额度可循环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融资及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
9、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在保证正常经营、资金安全和确保流动性的前提下,适时利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开展低风险的理财业务,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短期理财产品和进行国债逆回购投资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及子公司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上述额度的有效期为自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此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任一时点公司投资理财的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9)。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向包括但不限于国内商业银行及商业保理公司等具备相关业务资格的机构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保理融资金额总计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上述额度有效期自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每笔保理业务期限以单项保理合同约定期限为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及子公司管理层行使具体操作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及子公司预计与控股股东大横琴集团及其控制的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0.40亿元,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经营需要和实际情况,在预计期限及预计额度范围内与相关关联方签署有关合同和协议。关联董事吕海涛先生、肖家河先生、穆柏军先生、黄黎黎女士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大横琴集团及其关联方需回避表决。
12、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的情况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的情况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提交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全体成员对本议案无异议,因议案涉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全体委员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委员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时,因本议案涉及全体董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在审议本议案时均回避表决,因此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3、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管治(ESG)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管治(ESG)报告》。
14、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3)。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5、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16、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17、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度否定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涉及事项的基本情况,董事会尊重和认可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性、独立性和职业判断,同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董事会已经识别出公司存在的内部控制缺陷,并将其包括在企业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中。董事会将继续督促公司管理层尽快落实各项整改措施,全面加强内部控制管理,尽早消除相关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董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度否定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18、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5年5月15日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24)。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4、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5、第八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047 证券简称:宝鹰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4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定于2025年5月15日召开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现就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拟审议的有关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5月15日(星期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5月1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5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5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6、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12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2025年5月12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公司董事会同意列席的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车公庙泰然四路303栋三楼多功能会议室。
二、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注:公司独立董事将在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二)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其他
1、议案7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议案10.00为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股东珠海大横琴集团有限公司、珠海航空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大横琴股份(香港)有限公司-1号-R、古少明先生对上述议案回避表决,也不得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3、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的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5年5月14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2、登记地点:深圳市福田区车公庙泰然四路303栋三楼宝鹰股份董事会办公室(信函登记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代理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以上文件需加盖公章)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以上文件需加盖公章)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信函、传真以登记时间内送达公司登记地点为准。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4、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人:吴仁生
联系电话:0755-82924810
传真号码:0755-88374949
邮 箱:zq@szby.cn
地 址:深圳市福田区车公庙泰然四路303栋三楼
邮 编:518040
(2)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 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六、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2024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047”,投票简称为“宝鹰投票”。
2、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或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表决结果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5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15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5月15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人单位名称或姓名(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
委托人证券账号:
委托人持股性质和数量: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25年 月 日
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注:1、请对表决事项根据股东本人的意见选择“同意”、“反对”、“弃权”之一,并在相应栏内打“√”表示,三者必选一项。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加盖法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3、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
证券代码:002047 证券简称:宝鹰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5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4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于2025年4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长古少波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其中现场出席会议的监事为:古少波先生、吴柳青女士,通讯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为:禹宾宾先生,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年度,公司监事会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等进行了认真检查,对公司合规运作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等情况进行了有效监督,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16)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是结合公司2024年度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规划提出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持续发展,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公告编号:2025-017)。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6、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2025年度融资额度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均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以下统称“子公司”)2025年度申请融资额度事项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和战略实施需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包括但不限于银行、保理公司、融资租赁公司、融资担保公司等金融机构或类金融机构申请合计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的融资额度,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事项有利于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正常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有利于公司及子公司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接受担保对象为公司及子公司,其经营活动均在公司统一管控体系内,提供担保的风险处于可控的范围之内。我们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为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或类金融机构融资提供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的担保,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融资及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
8、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为提升公司整体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水平,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短期理财产品。本次事项不会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9)。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符合公司目前的经营需求,有利于加快公司的资金周转,提高资金利用率和增强公司盈利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并同意将本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会议以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是根据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过程的实际情况所作出的合理预计,符合公司正常经营与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联监事禹宾宾先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届时关联股东大横琴集团及其关联方需回避表决。
11、审议《关于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的情况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的情况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
因本议案涉及全体监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监事在审议本议案时均回避表决,因此本议案将直接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管治(ESG)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管治(ESG)报告》。
13、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3)。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4、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度否定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度否定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