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68 证券简称:蓝焰控股 公告编号:2025-011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R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R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R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96750266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R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1.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主要产品及其用途 公司主要业务为煤层气勘查、开发与利用及煤矿瓦斯治理,公司的主要产品为煤层气(煤矿瓦斯),是赋存在煤层及煤系地层的烃类气体,属优质清洁能源,通过管输、压缩、液化三种方式销往山西及周边地区,主要作为燃料用于工业和民用领域。 2.公司的主要经营模式 公司是开发利用煤层气(煤矿瓦斯)的专业化企业,建立了与煤层气开采(地面瓦斯治理)相关的规划、设计、施工、运营、运输和销售等完整业务体系,形成了与主营业务相适应的采购模式、生产(施工)模式和销售模式。公司的主要收入来源为煤层气销售、瓦斯治理、煤层气工程设计咨询和施工、道路货物运输服务等。作为山西省煤矿瓦斯抽采全覆盖工程的骨干企业,公司与有关煤炭企业签订了瓦斯治理协议,有偿提供瓦斯抽采服务。在自有煤层气矿业权区块范围内开展煤层气地面抽采,与有关煤炭企业合作在其煤炭采矿权范围内开展煤层气地面抽采,与国内大型油气企业合作在其矿业权范围内开展煤层气地面抽采,对生产的煤层气进行销售。此外,还为有关企业提供煤层气工程设计咨询、施工服务以及LNG和CNG运输服务。 3.公司所处的市场地位 公司是国内最早从事煤层气开发利用的A股上市公司,拥有一整套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煤层气地面开发利用技术,创立了“采煤采气一体化”综合开发模式,立足自身专业技术优势,与山西省属大型煤炭企业深入合作,从源头上治理煤矿瓦斯,保障煤矿安全生产,为煤层气行业规模化、商业化开发积累了宝贵经验,并在深部煤层气勘探开发领域进行积极探索,为推动我国煤层气产业发展起到了重要的示范和引领作用。与此同时,公司依托气源地煤层气资源和产业链等优势,按照“就近利用、余气外输”的原则,为山西省及周边地区提供稳定的气源保障,创造了良好的经济效益,也带来了显著的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 4、公司主要的业绩驱动因素 报告期内,公司突出主业发展,聚焦增储上产,全面强化煤层气井精细化生产管理和“数智强晋”项目建设,统筹推进老井稳产和新井提产,显著提高生产效率;构建客户价值分级管控体系,积极开拓省外市场,持续巩固竞争优势;强化创新驱动,加大科研投入,组建产学研协同攻关团队,加强地质攻坚,促进科研成果转化;以连续两年入选国务院国资委“双百企业”为契机,深入开展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高效开展预算管理、成本管控、清收清欠工作,探索建立ESG管理体系,持续提升管理效能。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单位: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减少19.58%,主要因为公司报告期收到并确认的煤层气财政补贴等其他收益同比减少0.81亿元。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R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债券基本信息
(2) 公司债券最新跟踪评级及评级变化情况
根据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 6月 24日出具的《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2024 年跟踪评级报告》(联合【2024】4083 号),确定维持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并维持“20蓝焰01”的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报告期内评级未发生变化。
(3)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三、重要事项
(一)主营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响应国家“双碳”发展战略,紧紧围绕煤层气增储上产中心任务,在安全管控、增储上产、科技攻关、市场开拓、对外合作和改革创效等方面精准施策,持续增强内生动力,连续两年成功入选国务院国资委“双百企业”。但是由于报告期内公司收到并确认的煤层气财政补贴等其他收益同比减少0.81亿元,叠加气井建造工程收入同比减少等因素,公司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2.66亿元,同比下降4.8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4.34亿元,同比下降19.58%。 1.强化安全管控,持续筑牢安全发展根基 报告期内,公司以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为契机,压紧压实安全责任,狠抓安全生产管理,顺利实现“六个为零”年度安全管理目标。持续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强化过程管理,有效防范安全风险;强化“双预控”机制建设,针对长输管道、特殊作业、雨季三防、消防安全等重点部位及环节开展全覆盖排查及整治,系统性化解安全风险隐患;扎实开展燃气管道“带病运行”专项治理活动,保障煤层气输送安全;强化应急管理,积极开展受限空间、管道泄露、冬季三防等应急演练,不断提高应急处置和风险防范能力;常态化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创新“以赛代训、以考促学”模式,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持续提升员工安全意识和技能。 2.狠抓生产建设,全力保障增储上产取得新进展 报告期内,公司锚定煤层气增储上产核心目标,按照“一井一策”原则,坚持老井稳产和新井提产双轨并进,全年累计完成钻井144口,投运151口,圆满完成全年生产任务。一是推动老井稳产增产,重点加强郑庄、吕梁区块等已投运井的精细化排采管理,提产效果显著;二是加快新井建设及投运,完成侯甲-龙湾一期项目建设,日产气量稳定在12万方。对沁水老区煤系地层进行挖潜,施工薄煤层加密井,有效弥补井下采掘和自然衰减影响;三是加快“智慧气田”项目建设,全年完成设备安装167台,覆盖276口重点井,有效提高智能化排采水平;四是成立深部煤层气技术攻关小组,持续加大武乡、横岭区块勘探开发力度,开展“地震-地质-工程一体化”应用,优化施工工艺适配性,推动深部气勘探开发取得新进展;五是提高资源储备规模,完成和顺横岭区块提储,新增探明含气面积38.3平方公里,新增煤层气探明地质储量57.22亿立方米;马坊东区块完成煤层气勘查探矿权变更及延续,已取得新的探矿许可证。 3.强化科技创新,打造产业核心竞争力 报告期内,公司始终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持续完善创新制度体系,制定下发《科技创新激励方案(试行)》,从制度、组织、资金等方面为技术人员提供支持,有效调动员工科技创新积极性;持续创优创新生态,积极开展柔性引才工作,聚焦高端技术型人才,为公司勘探开发工作提档升级、尽快突破技术瓶颈储势蓄能;持续深化创新合作,依托煤与煤层气共采全国重点实验室,以山西省科技重大专项、揭榜挂帅项目等重点研发项目为牵引,围绕煤层气增产上量核心技术开展攻关研究,2024年完成科研项目19项,获得授权专利23项、省部级奖励7项,科研投入0.9亿元;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平台示范引领作用,获批山西省煤层气勘探开发工程研究中心等省级创新平台2个,市级创新平台2个,为助推公司增储上产提供坚实的技术支撑。 4.优化销售体系,持续提高销售收益 报告期内,公司不断改进完善销售模式,坚持以产定销、以销促产,全年实现煤层气销量12.62亿方。优化生产系统运行,加快推进重点场站建设,重点完成胡底压改增、横岭撬装站等项目建设,正在加快推进侯甲增压站、郑庄南山站机组扩建等项目建设,有效提高管网运行效率和对外输送能力;加强煤层气销售管理,积极开拓省外市场,进一步延伸销售链条,增加产品市场份额;优化销售体系战略布局,统筹区域资源,提升资源调控水平,增强燃气保供能力;调整客户结构,统筹抓好CNG、LNG销售管理,在完成保供任务基础上保障优质客户、重点项目用气需求;持续推行预付款制度,降低运营风险。 5.拓展对外合作,打造互利共赢新局面 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深化与央企在煤层气开发领域的合作,加快推进侯甲-龙湾等合作区块产能建设,深入推进意向合作区块的商务洽谈,积极应对央企资源合作政策调整,探索新的合作模式;加大“采煤采气一体化”瓦斯治理合作推广力度,加强与省内大型煤炭企业的沟通对接,编制地面瓦斯治理方案,逐步扩大专业化瓦斯治理服务覆盖范围;坚持“走出去”战略,积极推进新疆吉木萨尔县水溪沟项目建设,高质量完成全部21口钻井、压裂、投运任务,同时与新疆、宁夏、甘肃等省外意向企业加强沟通,争取在区块合作、资源共享、技术施工等领域达成合作,推动煤层气资源高效开发利用。 6.全面深化改革,持续提升管理效能 报告期内,公司以连续两年入选国务院国资委“双百企业”为契机,加快推进合规管理体系建设,完善管理制度,加强合规审查,着力构建“风险-内控-合规”三位一体风险防控体系;深化全面预算管理,强化经营业绩考核,持续推动“清收清欠”等专项行动,严控带息负债规模,降低应收账款,多措并举降本增效;结合行业趋势和实践,制定公司《数智化发展(五年)规划》,规划建设五大业务场景,打造两个智能业务中心,实现数智化转型;探索建立ESG管理体系,将ESG理念融入公司战略决策和生产经营全过程,首次披露2024年度ESG报告,全力打造具有煤层气产业特点的品牌形象;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建立持续、稳定、科学的投资者回报机制,向市场传递公司价值及发展信心。 (二)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1.矿业权及储量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取得《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山西省沁水盆地和顺横岭煤层气田T-08井区石炭系太原组15号煤层煤层气探明储量新增报告〉评审备案的复函》(晋自然资储备字〔2024〕46号),新增煤层气探明含气面积38.3平方公里,新增探明储量57.22亿立方米,进一步提升了公司煤层气探明地质储量规模。2025年2月,完成和顺马坊东区块探矿权延续工作,目前已取得新勘查许可证(证号T1400002023081020057473)。截至目前,公司共取得煤层气(采)矿权23宗,合计矿业权面积2501.454平方千米,累计探明煤层气地质储量531.91亿立方米。 报告期内,公司取得和顺横岭、武乡南等区块部分区域的储量报告评审备案,并已完成煤层气资源开发利用与矿区生态保护修复方案、绿色矿山建设方案的编制工作,正在申请办理上述区域的采矿权许可证。 2.勘查区块进展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深化勘查区块的地质研究,提升三维地震资料应用水平,开拓设计思路,积极借鉴行业先进技术,创新压裂技术工艺,厘清区块储层特征,精细规划气井布局。目前以武乡南、和顺横岭为主的勘查区块,部分试验井在新工艺、新技术运用上已取得较好的试验效果,下一步将继续深化勘探开发一体化技术攻关,优化产能建设与生产管理,推动资源向储量-产量高效转化,促进区块规模化经济开发。 3.新疆煤层气合作项目进展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依据与昌吉国投签署的《煤层气勘探开发合作框架协议》及相关技术服务、施工合同,对吉木萨尔水溪沟矿区煤层气项目提供全方位技术支撑与工程管理服务。截至2024年底,公司承建的21口煤层气井已全部完成建设并投产,正在根据开发方案执行标准化排采试气作业,稳步释放产能。项目实施过程中,援疆技术团队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在高质量完成二标段工程的同时,同步开展二期工程前期技术指导及人员培训,有序推进区块产能建设。
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0968 证券简称:蓝焰控股 公告编号:2025-021
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4日以电子邮件、传真及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了《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的通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5年4月24日(星期四)在山西省太原市高新开发区中心街6号4层会议室以现场结合视频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刘联涛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9人。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列席了本次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 审议通过《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三) 审议通过《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 审议通过《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初母公司报表账面未分配利润为246,424,816.91元。2024年度因全资子公司山西蓝焰煤层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向公司分红170,000,000.00元,公司实现净利润144,929,249.44元,提取法定公积金14,492,924.94元和扣除2023年度分红164,475,452.2元后,2024年末母公司报表账面未分配利润为212,385,689.21元。根据利润分配相关规定,公司2024年年末可供分配利润为212,385,689.21元。
为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的经营成果,同时考虑公司未来可持续发展,公司以2024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967,502,660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9,025,079.80元,占本年度母公司可分配利润的13.67%,剩余183,360,609.41元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本次不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五)审议通过《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六)审议通过《2024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4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
(七)审议通过《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八)审议通过《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公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由于刘联涛先生、王春雨先生在华新燃气集团有限公司任职,余孝民先生在晋能控股装备制造集团有限公司任职,此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刘联涛先生、王春雨先生、余孝民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控股股东及关联股东在股东大会上对上述议案应回避表决,其所持股份不计入有效表决权总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调整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确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的议案》
此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田永东先生、张慧玲女士、杨军先生、丁宝山先生、赵利新先生、刘毅军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6票;表决通过。
此议案中关于确认董事2024年度薪酬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第四节-公司治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十二)审议通过《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此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田永东先生、张慧玲女士、杨军先生、丁宝山先生、赵利新先生、刘毅军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6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十五)审议通过《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十六)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十七)审议通过《2024年度合规管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及提名第八届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拟提名茹志鸿先生、田永东先生、张慧玲女士、丰建斌先生、张志勇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股东大会选举茹志鸿先生、田永东先生、张慧玲女士、丰建斌先生、张志勇先生担任董事之后,兼任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1.董事候选人茹志鸿先生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2.董事候选人田永东先生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3.董事候选人张慧玲女士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4.董事候选人丰建斌先生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5.董事候选人张志勇先生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对每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及提名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提名丁宝山先生、赵利新先生、刘毅军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1.独立董事候选人丁宝山先生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2.独立董事候选人赵利新先生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3.独立董事候选人刘毅军先生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等有关部门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请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授权期限为2024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主要涉及取消监事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原监事会职权、调整股东会及董事会职权等内容。本次《公司章程》修订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同步废止。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公司章程(修订稿)》。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稿)》。
(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稿)》。
(二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二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二十六)审议通过《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0968 证券简称:蓝焰控股 公告编号:2025-019
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定召开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5月15日(星期四)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5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5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5月12日。
(七)出席对象:
1.于2025年5月12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地点:山西省太原市高新开发区中心街6号4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会议议题
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独立董事作2024年度述职报告。
(二)议案内容的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5年4月25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特别说明:第1、2项提案需采取累积投票制对每位候选人逐项表决,应选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5名、独立董事3名。需采取累积投票制对每位候选人选举,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第12项提案涉及日常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在股东大会上对上述议案应回避表决,其所持股份不计入有效表决权总数;第11、13、14、15项提案,应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电话、传真或邮件
2.登记时间:2025年5月14日(星期三)9:00-17:00
3.登记地点:山西省太原市高新开发区中心街6号东楼18层1815室
4.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5.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6.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
(二)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山西省太原市高新开发区中心街6号东楼1815室
邮政编码:030032 联系部门:公司证券部
联系人:祁倩 联系电话:0351-2600968
传真:0351-2531837 电子邮件:lykg000968@163.com
(三)会议费用:
出席现场会议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 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受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968;投票简称:蓝焰投票。
2.公司无优先股,故不设置优先股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①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②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5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5,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5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如提案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5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15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5月15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股票账号:
委托人持有股份的性质: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
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作出明确投票指示的,受托人可否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可以 □不可以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有效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0968 证券简称:蓝焰控股 公告编号:2025-022
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4日以电子邮件、传真及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了《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的通知》。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5年4月24日(星期四)在山西省太原市高新开发区中心街6号4层会议室以现场结合视频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卢军灵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监事4人,实际参加监事4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通过《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三)审议通过《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情况: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五)审议通过《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六)审议通过《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公告》。
(七) 审议通过《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基于募投项目建设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作出的合理决策,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发展的实际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该事项。
表决情况: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调整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九)审议《关于确认监事2024年度薪酬的议案》
由于职工监事卢军灵先生、赵淑芳女士需回避表决,监事会同意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第四节-公司治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十)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公司章程(修订稿)》。
(十一)审议通过《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0968 证券简称:蓝焰控股 公告编号:2025-014
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就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太原煤气化股份有限公司向山西晋城无烟煤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3160号),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90,885,507股,发行价格为6.9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1,317,109,998.30元,扣除发行费用19,098,094.98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298,011,903.32元。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于2017年3月17日全部存入公司专用账户,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关于太原煤气化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认购资金实收情况的验资报告》(瑞华验字〔2017〕第01710003号)。
报告期初,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总计1,195,614,558.83元,其中:向山西晋城无烟煤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支付重大资产置换的现金对价500,000,000.00元;支付压裂及钻机配套设备购置款407,602,611.57元;支付33口L型井及二次压裂改造工程款288,011,947.26元。累计收到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38,954,579.14元。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使用金额47,607,508.95元,其中:支付压裂及钻机配套设备购置款43,007,706.60元;支付33口L型井及二次压裂改造工程款4,599,802.35元。收到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419,123.15元。
报告期末,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1,243,222,067.78元,其中:向山西晋城无烟煤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支付重大资产置换的现金对价500,000,000.00元;支付压裂及钻机配套设备购置款450,610,318.17元;支付33口L型井及二次压裂改造工程款292,611,749.61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95,163,537.83元,其中:募集资金专户本金余额54,789,835.54元;累计收到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40,373,702.29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修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于2020年12月11日、12月28日分别通过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公司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对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严格履行申请和审批程序。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有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2017年3月21日,公司(甲方)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双塔西街支行(乙方)、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丙方)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甲方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为 75260188000193475。该专户仅用于甲方“晋城矿区低产井改造提产项目”和“向晋煤集团支付重组现金对价5亿元”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上述协议与《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有关方均严格按照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进行管理。
2017年3月21日,公司(甲方)与山西蓝焰煤层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乙方)、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双塔西街支行(丙方)、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丁方)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乙方在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为75260188000193393。该专户仅用于“晋城矿区低产井改造提产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上述协议与《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有关方均严格按照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进行管理。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蓝焰煤层气共有2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47,607,508.95元,用于支付压裂设备及钻机设备购置款、二次压裂改造及33口L型井工程款。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晋城矿区低产井改造提产项目有关实施进展如下:
1.工程项目:33口L型井、157口二次压裂井工程均已完工,报告期内使用募集资金4,599,802.35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92,611,749.61元。
2.设备购置:6套钻机设备、2套压裂设备、1套连续油管设备目前均已全部采购完毕。报告期内使用募集资金43,007,706.60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450,610,318.17元。
本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将专项用于“晋城矿区低产井改造提产项目”。
报告期内,公司为进一步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创造合理经济价值,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结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及保证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的情况下,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内对部分募集资金办理了协定存款业务。
报告期内,共实现募集资金收益1,418,673.67元,且由于募集资金并未转出专户,因此收益已及时、足额存入专户账户。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后,公司募集资金将严格按照变更后项目投入。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表2。
(二)未达到计划进度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未达到计划进度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三)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本公司已按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000968 证券简称:蓝焰控股 公告编号:2025-020
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营业收入、净利润和净资产无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2023年8月,财政部发布了《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2023〕11号),对数据资源的会计处理及披露提出了具体要求。
2024年12月,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 号),对“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进行进一步规范及明确。
2.变更时间
根据《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相关规定,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相关规定,公司自该规定印发之日起施行。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的会计政策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上述新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规定了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确认为无形资产或存货等资产类别的数据资源,以及企业合法拥有或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但由于不满足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资产确认条件而未确认为资产的数据资源的相关会计处理。
2.《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规定对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进行会计核算时,应当按确定的金额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企业根据国家会计政策变更的要求进行相应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执行《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不存在追溯调整以前年度已披露年度财务报告的情形,对公司股东权益、营业收入、净利润和净资产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