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5-04-25

  证券代码:000968                证券简称:蓝焰控股                公告编号:2025-01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R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R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R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03月31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刘联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存忠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鹏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刘联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存忠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鹏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0968    证券简称:蓝焰控股   公告编号:2025-013

  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分别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和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初母公司报表账面未分配利润为246,424,816.91元。2024年度因全资子公司山西蓝焰煤层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向公司分红170,000,000.00元,公司实现净利润144,929,249.44元,提取法定公积金14,492,924.94元和扣除2023年度分红164,475,452.20元后,2024年末母公司报表账面未分配利润为212,385,689.21元。根据利润分配相关规定,公司2024年年末可供分配利润为212,385,689.21元。

  为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的经营成果,同时考虑公司未来可持续发展,公司以2024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967,502,660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9,025,079.80元,占本年度母公司可分配利润的13.67%,剩余183,360,609.41元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本次不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自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利润分配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股本若因新增股份上市、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原因发生变化的,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相应调整。

  三、现金分红预案的具体情况

  (一)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未触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及其原因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为251,550,691.60元,占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512,620,489.26元)的49.07%。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合理性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蓝焰控股《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1.现金分红总额低于当年净利润30%的原因

  当前,全球宏观经济面临复杂多变的形势,对经济发展形成多维冲击,能源行业首当其冲,面临能源价格剧烈波动、供应链稳定性承压等严峻挑战。煤层气行业属于资金密集、技术密集型产业,具有投资开发成本较高、投资回报期较长等特点。尽管公司近年来在资源储量、深部煤层气勘探开发、技术创新等方面取得一定进展,但受整体经济形势影响,依然承受较大的资金和经营压力。

  在此背景下,公司基于对产业发展趋势的研判、行业特性的理解及未来战略发展的长远规划,同时考虑近年开发区块新井建设及勘探区块创新试验所需各项投资等因素,综合评估后拟决定对2024年度现金分红比例进行适度调整。这一决策旨在平衡短期股东回报与长期价值创造,既兼顾公司抗风险能力建设,也为把握能源转型机遇期、推动核心业务拓展和技术创新预留必要资金储备,确保公司实现可持续发展,持续为股东创造长期价值。

  2.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根据公司发展战略补充营运资金,主要用于保障气井稳产高产、加快工程建设、推动勘探区块突破、开展前瞻性技术研究及日常经营需要等,从而提高生产能力,增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近年来,虽然受市场环境、技术瓶颈等因素影响,公司盈利水平有所波动,但近三年净资产收益率仍维持在10%左右,处于行业合理水平。

  3.为中小股东参与决策提供便利的情况

  公司根据需要将召开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对可能涉及现金分红相关方案进行说明。同时,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投票方式进行表决,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便利。

  4.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措施

  公司将继续秉承为投资者带来长期持续回报的经营理念,持续增强投资者回报能力。一是聚焦主责主业,科学精准施策,加强智能化排采管理,充分利用煤层气智能排采控制系统提升生产效率,同时优化设备选型、老井技术改造、加强修井管理等多种增产措施,激活增储上产新动力;二是加强勘探工作,完善施工工艺,充分利用“地震-地质-工程一体化”研究成果,扎实做好三维地震精细刻划,加强地质分析,优选布井区域,开展小规模精细化开发,推动勘探区块新突破;三是坚持创新驱动,强化数智赋能,不断提高自我攻关的能力,同时加强与高校、科研院所及产业链内其他优秀企业的沟通交流,广泛开展技术学习,持续提升科研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技术水平,培育转型发展新动能;四是全面深化改革,以连续两年入选国务院国资委“双百企业”为契机,深入开展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高效开展预算管理、成本管控、清收清欠工作,探索建立ESG管理体系,持续提升管理效能。

  公司未来将结合宏观经济形势以及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按照三年股东回报规划相关内容,继续优化利润分配方案,增厚投资者回报。

  (三) 公司最近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等资产情况

  公司2023年度及2024年度经审计的其他流动资产在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金额分别为人民币0.57亿元、人民币0.64亿元,其分别占总资产的比例为0.48%、0.56%。不涉及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3.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0968        证券简称:蓝焰控股       公告编号:2025-016

  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已实施完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现拟对募投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时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相关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予以终止,现就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太原煤气化股份有限公司向山西晋城无烟煤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3160号),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90,885,507股,发行价格为6.9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1,317,109,998.30元,扣除发行费用19,098,094.98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298,011,903.32元。

  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于2017年3月17日全部存入公司专用账户,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关于太原煤气化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认购资金实收情况的验资报告》(瑞华验字〔2017〕第01710003号)。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所在银行及保荐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上述监管协议主要条款与《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协议各方均按照监管协议的规定履行了相关职责。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蓝焰煤层气共有2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三、募投项目变更情况

  2020年4月22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的议案》,该议案经2020年5月13日召开的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2)。

  原募投项目变更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四、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为“支付重大资产置换的现金对价项目”和“晋城矿区低产井改造提产项目”,“支付重大资产置换的现金对价项目”已执行完毕,“晋城矿区低产井改造提产项目”已建设完毕,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因此公司决定将募投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实际节余资金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

  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与节余情况如下:

  (一)支付重大资产置换的现金对价项目

  已于2017年执行完毕,支付山西晋城无烟煤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重大资产置换的现金对价500,000,000.00元 。

  (二)晋城矿区低产井改造提产项目

  工程项目:33口L型井、157口二次压裂井工程均已完工,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92,611,749.61元;设备购置:6套钻机设备、2套压裂设备、1套连续油管设备目前均已全部采购完毕,正常使用。累计使用募集资金459,238,814.17元。项目整体累计使用募集资金751,850,563.78元。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五、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本着合理、有效、节约的原则,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在保证项目质量和控制实施风险的前提下,加强项目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对各项资源进行合理调度和优化配置,有效降低了项目建设成本和费用。

  公司在募投项目的实施过程中,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对短期内暂时闲置的部分募集资金办理了协定存款等业务,获得了一定的银行利息收入。

  六、剩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为更合理使用募集资金并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将剩余募集资金86,686,276.04元(包含银行利息,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上述资金将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本次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将注销对应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七、募投项目结项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是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作出的合理决策,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强公司营运能力,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影响,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八、审议程序

  (一) 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一致同意此项议案。

  (二) 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基于募投项目建设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作出的合理决策,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发展的实际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该事项。

  (三)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核查后认为:公司本次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上市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上述事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八、 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3.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蓝焰控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专项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0968          证券简称:蓝焰控股        公告编号:2025-015

  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为顺利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及提名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及提名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本次换届选举的提名程序、表决程序及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等进行了审查。

  《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茹志鸿先生、田永东先生、张慧玲女士、丰建斌先生、张志勇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丁宝山先生、赵利新先生、刘毅军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目前暂时缺额一名董事,公司将尽快完成董事补选工作。

  第八届董事会换届选举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候选人和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将分别采用累积投票制逐项进行表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独立董事候选人丁宝山先生、赵利新先生、刘毅军先生均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中赵利新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上述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兼任境内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均未超过三家,也不存在连任公司独立董事超过六年的情形,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三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与其他五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一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候选人名单中,候选人人数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数的比例没有低于董事会人员的三分之一,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七届董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责,不得有任何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公司对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及董事会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附件:

  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茹志鸿,男,1970年4月出生,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中共党员。历任晋煤物流信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山西煤炭运销集团信息工程有限公司副经理,华新燃气集团有限公司LNG加工中心主任,山西压缩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山西华新液化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执行董事、总经理。2025年4月至今,任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

  截至目前,茹志鸿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其他相关规定。

  田永东,男,1969年7月出生,研究生学历、工学博士学位、正高级工程师、中共党员,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历任山西晋丹能源开发有限公司部门经理,山西蓝焰煤层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执行董事,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山西燃气集团副总经理、总工程师;2021年7月至今任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

  截至目前,田永东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其他相关规定。

  张慧玲,女,1974年11月出生,研究生学历、管理学硕士学位、正高级会计师、中共党员。历任山西省乡镇煤炭运销集团有限公司铁运处副处长,山西省乡镇煤炭运销集团有限公司稽核审计处处长,山西省国新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工会副主席,山西华润国新交通能源有限公司支部书记、董事长,山西中石油国新能源有限公司董事长。2021年5月至2021年7月,任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专职副书记;2021年7月至2021年12月,任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专职副书记、董事;2021年12月至今,任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专职副书记、董事、工会主席。

  截至目前,张慧玲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其他相关规定。

  丰建斌,男,1980年4月出生,研究生学历、管理学硕士学位、高级会计师、中共党员。历任山西省国新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财资管理处副处长,山西国新液化煤层气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山西压缩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山西煤层气(天然气)集输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副总经理,山西省国新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阳泉区域管理委员会主任,山西国新晋药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2021年5月至2021年7月,任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2021年7月至今,任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2022年4月至今,任山西华焰煤层气有限公司董事长。

  截至目前,丰建斌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其他相关规定。

  张志勇,男,1970年1月出生,在职大学学历、高级会计师、中共党员。历任晋煤集团上海申地自动化有限公司总会计师,山西蓝焰煤层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会计师,晋煤集团金属镁项目筹建处处长;2021年9月至2021年12月,任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总经济师,山西蓝焰煤层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会计师;2021年12月至2025年3月,任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总经济师,山西蓝焰煤层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总会计师。

  截至目前,张志勇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其他相关规定。

  丁宝山,男,1963年1月出生,经济学博士、高级经济师。历任国务院研究室工交贸易司副处长、处长,广汽集团总经济师、副总经理。曾任骏威汽车(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0203)执行董事,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比优集团(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08053)董事局主席、执行董事;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超盈国际控股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7月任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11月任林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林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丁宝山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其他相关规定。

  赵利新,男,1967年10月出生,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曾任太原会计师事务所副所长、山西晋元会计师事务所副所长、山西天元会计师事务所副所长;2024年2月任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香港常盛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内核委员、龙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格林大华期货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赵利新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其他相关规定。

  刘毅军,男,1965年8月出生,管理学博士、中共党员。1987年7月至1989年8月在沈阳师范学院数学系任教;1992年7月至今在中国石油大学(北京)任教,曾任系副主任、主任、应用经济学学科负责人,2024年2月任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经济管理学院教授、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刘毅军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其他相关规定。

  

  证券代码:000968        证券简称:蓝焰控股       公告编号:2025-017

  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所属子企业根据日常生产经营需要,拟对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调整,包括新增、调增、调减项目,总计调整57,283.1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拟新增9项关联交易共计15,669.47万元,主要包括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接受关联人提供劳务及关联租赁。

  2.拟调增8项关联交易共计50,938.69万元,主要包括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及接受关联人提供劳务。

  3.拟调减1项关联交易共计9,325万元,为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本次公司及所属子企业累计调增及新增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66,608.16万元,已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根据《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本议案除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外,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5年2月18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及所属子企业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为265,208万元。本次调整后,公司及所属子企业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为322,491.16万元。

  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独立董事于2025年4月1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参与该议案表决的6名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本议案,关联董事刘联涛先生、王春雨先生、余孝民先生回避表决。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控股股东及关联股东在股东大会上对上述议案应回避表决,其所持股份不计入有效表决权总数。

  (二)预计调整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1.预计新增的日常关联交易

  (单位:万元)

  

  2.预计调增的日常关联交易

  (单位:万元)

  

  3. 预计调减的日常关联交易

  (单位:万元)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本议案涉及的关联方信息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22日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关联交易内容:本次交易内容主要包括公司及所属子企业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销售煤层气、接受关联方提供劳务服务及关联租赁业务。

  定价原则及依据:煤层气采购与销售均按照市场定价,由双方协商确定,并根据市场价格变化及时调整。服务类和租赁类业务按市场价格执行。

  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采购、销售煤层气产品按月结算;其他按合同约定执行。

  (二)新增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日常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交易原则,在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范围内与各关联方签署具体协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必要性

  上述关联交易预计的调整主要是基于进一步优化公司销售体系、逐步提高资源调控能力的战略布局。各项交易均属于日常经营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和持续发展的需要,有助于提升公司经营业绩,是合理的、必要的。

  (二)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定价依据市场公允价格确定,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三)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以上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与关联方发生的业务往来,有利于提高公司管网运行效率,增加产品市场份额,从而提高经营效益,符合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需要。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具备可持续性特征,对公司当期以及未来独立运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

  五、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于2025年4月1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发表意见如下:

  经审议,全体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调整的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有助于提升公司经营业绩,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会损害公司和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六、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3.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4.蓝焰控股关于调整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概述表。

  5.关联交易失信人查询表。

  特此公告。

  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