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74 证券简称:国轩高科 公告编号:2025-02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2024年度末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原因
为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情况,依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公司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及子公司于2024年末对应收款项、存货、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使用权资产、商誉、其他债权投资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和拟计入的报告期
经过公司及子公司对2024年末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清查,拟计提各项减值准备116,531.60万元,明细如下表:
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拟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二、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一)金融资产减值
公司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等,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
1、减值准备的确认方法
公司在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的基础上,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1)一般处理方法
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对于处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分别进行计量。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的,处于第一阶段,公司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如在具有较高信用评级的商业银行的定期存款、具有“投资级”以上外部信用评级的金融工具),公司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2)简化处理方法
对于应收账款、合同资产、租赁应收款及与收入相关的应收票据,未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或不考虑未超过一年的合同中的融资成分的,公司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对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规范的租赁应收款,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2、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的判断标准
如果某项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显著高于在初始确认时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则表明该项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显著增加。
无论公司采用何种方式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如果合同付款逾期超过(含)30日,则通常可以推定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显著增加,除非公司以合理成本即可获得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证明即使逾期超过30日,信用风险仍未显著增加。
除特殊情况外,公司采用未来12个月内发生的违约风险的变化作为整个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变化的合理估计,来确定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
3、以组合为基础评估信用风险的组合方法和确定依据
公司对于信用风险显著不同具备以下特征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和其他应收款单项评价信用风险。如:与对方存在争议或涉及诉讼、仲裁的应收款项;已有明显迹象表明债务人很可能无法履行还款义务的应收款项等。
当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单项金融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款项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公司将计提或转回的损失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公司在将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的同时调整其他综合收益。
(二)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提取存货跌价准备。
1、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1)库存商品(产成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
(2)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
(3)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公司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4)为生产而持有的材料等,用其生产的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高于成本的,该材料仍然按照成本计量;材料价格的下降表明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的,该材料按照可变现净值计量。
2、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1)单项计提
公司通常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存货跌价准备。
(2)按存货类别计提
对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原材料、周转材料、在产品等按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按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存货,公司综合考虑保管状态及库龄、生产经营使用情况和其可用性、预计售价等因素确定存货跌价金额。
(3)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三)长期资产减值准备
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公司对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至少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
公司进行资产减值测试时,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在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时,按照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公允价值占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公允价值总额的比例进行分摊。公允价值难以可靠计量的,按照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占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账面价值总额的比例进行分摊。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再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这些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包括所分摊的商誉的账面价值部分)与其可收回金额,如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三、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2024年度公司共计提各项减值准备116,531.60万元,公司2024年度利润总额减少116,531.60万元。合并影响2024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减少91,713.10万元,相应减少2024年12月31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91,713.10万元。
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遵循谨慎性、合理性原则,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更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操纵利润、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特此公告。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074 证券简称:国轩高科 公告编号:2025-010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R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R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R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回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主要从事新能源行业动力电池系统、储能电池系统以及输配电设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T4754-2017),公司所处行业属于门类“C制造业”中的大类“C38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一)主要业务概述
公司作为一家在新能源领域深耕多年的高新技术企业,始终坚持以科技创新为核心驱动力,致力于动力电池系统、储能电池系统以及输配电设备的技术革新与应用拓展。报告期内,公司紧密围绕国家绿色低碳发展战略,深耕新能源产业链上下游,巩固动力电池和储能电池市场的领先地位,积极布局低空飞行、工程机械、电动船舶、便携式储能等新兴应用场景,致力于实现从技术研发到产品应用的全方位突破。
(二)主要产品及用途
公司主要产品分为动力电池系统、储能电池系统和输配电设备。具体如下:
1、动力电池系统
公司系国内最早从事新能源汽车动力锂离子电池自主研发、生产和销售的企业之一,产品主要为磷酸铁锂材料及电芯、三元材料及电芯、动力电池组等。公司与国际众多知名新能源汽车企业建立了长期战略合作关系,产品广泛应用于纯电动乘用车、商用车、专用车、重型卡车以及混合动力汽车等领域。
2、储能电池系统
公司在储能电池方面拥有成熟的技术体系、完整的产品矩阵和综合解决方案,产品主要包括储能电芯、标准化电池箱、电池簇、电力储能用锂离子电池舱、工商业储能用锂离子电池户外柜、户用储能系统等,满足集中式电力储能、工商业储能和家用储能等多场景应用需要,并已获得国家强制标准GB、美国UL 安全标准、国际IEC、CSA等标准认证。公司在发电侧、电网侧、电源侧和用户侧四大储能领域重点布局,覆盖国际储能市场。
3、输配电设备
输配电设备是公司的传统业务板块,主要产品有高低压开关成套设备、电器数字化设备、配网智能化设备、变压断路器、一体化充电桩和储能机柜等,广泛应用于火电、水电、核电、风电、轨道交通、冶金、化工等行业领域。近年来,公司积极通过技术创新推动产业转型,拓展输变电运维服务及EPC工程总包等业务。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单位:元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R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R适用 □不适用
(1) 债券基本信息
(2) 公司债券最新跟踪评级及评级变化情况
报告期内,根据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东方金诚主评字【2024】0186号”主体信用评级报告,公司主体信用等级由AA调整至AA+。
(3)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三、重要事项
1、公司于2023年12月4日分别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股份,每股回购价格不超过34.00元,回购总金额不低于3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自2024年1月11日-2024年8月28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5,436,229股,累计支付总金额为300,039,302.01元(含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回购股份进展暨回购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8)。
2、2024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注册和发行中期票据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注册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20亿元)的中期票据和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10亿元)的超短期融资券。该事项已经公司2024年11月20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拟注册和发行中期票据和超短期融资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5)。
3、2024年12月11日,公司控股股东国轩控股、李缜及李晨(以下合称“创始股东方”)与公司战略股东大众中国签订了《股东协议之补充协议》,大众中国同意延长放弃表决权承诺期限,即自非公开发行和股份转让涉及的公司相关股份均登记至大众中国名下起72个月内或大众中国自行决定的更长期间内,其将不可撤销地放弃其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的表决权,以使大众中国的表决权比例比创始股东方的表决权比例低至少5%。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1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战略股东继续放弃表决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8)。
4、2024年12月13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99)。经中国证券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421号)核准,公司向战略投资者大众中国非公开发行384,163,346股股票于2021年12月15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限售期为36个月。上述限售股份的限售期已届满,解除限售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12月16日。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074 证券简称:国轩高科 公告编号:2025-008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4月14日以《公司章程》规定的通知方式发出了通知。会议于2025年4月24日在上海市嘉定区恒定路95号公司上海国际总部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应参与表决的董事9名,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缜先生主持。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4年,在董事会的领导下,公司经营管理团队率领全体员工,坚定推动公司战略落地,积极应对市场竞争加剧、产品价格持续下滑、贸易壁垒等不利因素,坚守“产品为王、人才为本、用户至上”的理念,聚力奋发,业绩保持平稳增长。在市场开拓方面,公司集中力量攻坚重点客户和重点产品,在动力电池领域实现中高端市场突破,获得多家客户车型定点,在储能领域与多家海内外公司和机构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项目遍布十余个国家;在研发创新方面,公司加大研发投入,提高产业化速度,持续推动产品力提升,推出新系列高性能产品满足市场需求;在生产经营方面,公司通过工业AI、智能制造技术等先进制造工艺,有效利用现有产能并提升产能利用率,加快海外基地项目建设;在管理能力方面,公司致力于打造国际化的供应链管理体系,积极提升财务管理、风险控制、数字化运营、国际化协同等能力,促进运营机制更趋规范。
与会董事认真听取了公司总经理李缜先生所作的《公司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认为该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管理层2024年度经营成果,合理、务实地提出2025年工作规划。
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孙哲先生、乔贇先生、邱新平先生和王枫先生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要求,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经认真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公司董事会出具了《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此议案已经公司2025年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此议案已经公司2025年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
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ESG(环境、社会与公司治理)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24年度ESG(环境、社会与公司治理)报告》。
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此议案已经公司2025年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公司审计机构出具了鉴证报告。保荐机构出具了《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核查意见》。
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综合公司2024年度盈利情况、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行业情况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因素,在重视对投资者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上,公司董事会提出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回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转增股本。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的《关于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为公司股东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此议案已经公司2025年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此议案已经公司2025年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经核查,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970.00亿元(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形式及用途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融资租赁、保理等综合业务。在股东大会批准上述综合授信额度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授信总额度内调整各控股子公司之间与各金融机构之间的授信额度。
具体授信额度以各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授信额度有效期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审议下一年度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议案的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授权期限内,综合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公司将视生产经营和投资建设的实际资金需求来确定具体融资金额。
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经核查,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申请2025年度对外提供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900.00亿元(或等值外币),用于公司或公司控股子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和参股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时提供担保,以及公司或公司控股子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和参股公司开展业务提供的履约类担保等。上述担保有效期为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审议下一年度公司担保额度预计议案的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该担保额度包括现有担保、新增担保及原有担保的展期或者续保,提供担保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含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等)、抵押担保、质押担保或多种担保方式相结合等形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的《关于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阶段性闲置自有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董事会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亿元自有闲置资金(含外币)进行委托理财,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购买由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风险可控、流动性好、风险较低、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增加公司的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的《关于2025年度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为防范汇率及利率波动风险,增强财务稳健性,董事会同意公司对未来所需的部分外汇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该业务所需交易保证金(含占用金融机构授信额度的保证金)上限不超过人民币20.00亿元或等值其他外币金额,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人民币200.00亿元或等值其他外币金额。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的《关于2025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核查,董事会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预计,上述关联交易均遵循独立主体、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交易价格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公司董事李缜先生、Olaf Korzinovski先生、Rainer Ernst Seidl先生系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参与了本议案的表决。
此议案已经公司2025年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的《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赞成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
此议案已经公司2025年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的《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审议了《关于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的《关于2025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议案已提交公司2025年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鉴于此议案与全体董事利益相关,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此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为进一步完善公司产能布局,满足客户对高性能锂电池的需求,董事会同意在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年产20GWh大众标准电芯项目”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和投资总额不变的情况下,将该募投项目变更为“大众标准电芯产线项目”,建设内容拟变更为“年产28GWh动力锂离子电池”,将其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2024年12月调整为2026年12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的《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
保荐机构出具了《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核查意见》。
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国轩材料年产30,000吨高镍三元正极材料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董事会同意将该募投项目予以结项,并将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合计15,001.30万元(截至2025年3月31日统计数据,包含尚未支付的合同尾款和扣除手续费的利息收入,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保荐机构出具了《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董事会同意公司继续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亿元的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使用有效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保荐机构出具了《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董事会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10.00亿元的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保荐机构出具了《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
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持股计划”)第三个锁定期已于2025年1月17日届满。根据《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和《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董事会认为本持股计划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本次解锁比例为本持股计划持股总数的30%,实际可解锁的标的股票数量为860,905股。本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将择机出售相应的标的股票,并将股票出售所得现金资产在依法扣除相关税费后按照持有人所持份额进行分配。
此议案已经公司2025年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的《关于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
公司董事李缜先生、Steven Cai先生和张宏立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均参与了本议案的表决。
赞成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
修订后的制度全文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4月)、《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4月)、《证券投资及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4月)、《委托理财管理制度》(2025年4月)。
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于2025年5月28日下午14:30在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566号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环球会议厅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的《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074 证券简称:国轩高科 公告编号:2025-027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公司决定于2025年5月28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28日(周三)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28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28日9:15-15:00。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19日(周一)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5年5月1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566号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环球会议厅。
二、 会议审议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上述议案中,议案9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其他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上述议案中,议案6、9-12、14、15、17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在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单独列示。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 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代理人有效身份证进行登记。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法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由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证券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5年5月2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30)。
3、登记地点: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566号公司证券事务中心。
4、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国宏
电话:0551-62100213
传真:0551-62100175
邮箱:gxgk@gotion.com.cn
邮政编码:230051
5、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的食宿、交通费自理。
四、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 备查文件
1、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4、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074。
2、投票简称:国轩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5月2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5年5月28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单位/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注:1、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2、如欲投票同意议案,请在“同意”栏内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内填上“√”,多选无效。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074 证券简称:国轩高科 公告编号:2025-009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4月24日在上海市嘉定区恒定路95号公司上海国际总部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4日以《公司章程》规定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杨大发先生主持。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决策程序合法,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能履行诚实、勤勉义务,执行公司职务时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24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出具的审计意见和对有关事项的评价客观、真实、公正。
《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
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制定较为完善、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的内控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各项内部控制在生产经营等公司营运的各个环节中得到了持续和严格的执行。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系基于公司的发展阶段和财务状况等实际情况,综合考虑了股东利益和公司未来发展需求,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和股东的长远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的《关于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因此,同意公司本次变更相关会计政策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科学、合理地反应了公司2025年经营发展规划。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2025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宜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董事会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申请2025年度对外提供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900.00亿元(或等值外币,下同)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及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60.00亿元的担保额度,公司控股子公司为其他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亿元的担保额度,公司或公司控股子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亿元的担保额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的《关于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能够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投资收益,能够为公司及广大股东创造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亿元自有闲置资金(含外币)进行委托理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的《关于2025年度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围绕公司日常经营进行的,目的是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的影响,而非单纯以盈利为目的。公司基于规避外汇市场风险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具备合理性和可行性,且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制措施是可行的。本次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的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项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的《关于2025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发生的2025年度关联交易为日常经营需要,交易金额的确定符合公司经营实际,公司审批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和预计全年关联交易金额的程序符合相关法规规定,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不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广大股东利益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的《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会计师事务所期间,勤勉尽责,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我们同意续聘其为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的《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关于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的《关于2025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鉴于此议案与全体监事利益相关,全体监事回避表决,此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年产20GWh大众标准电芯项目”募集资金用途,系公司结合当前市场环境及未来战略发展规划,审慎认真考虑原募投项目实施的经济性和有效性做出的合理调整,变更后的募投项目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其募投项目建设背景、技术方案未发生重大变化。本次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同时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优化资金和资源配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的《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
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募投项目“国轩材料年产30,000吨高镍三元正极材料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将上述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违背募投项目实施计划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监事会同意公司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相关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的要求,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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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