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059 证券简称:信达证券 公告编号:2025-00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4月24日以现场与视频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设在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甲127号金隅大厦B座16层1608会议室。本次会议的通知和会议资料于2025年4月2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艾久超先生召集和主持,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艾久超先生现场参会,祝瑞敏女士、宋永辉女士、刘力一先生、刘俊勇先生、黄进先生、华民先生以视频方式参会),公司3名监事、董事会秘书和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审议,本次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审议<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合规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事先经公司董事会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审议<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合规管理有效性评估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事先经公司董事会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审议<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议案事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变更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聘任王雪筠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简历详见附件),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议案事先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附件: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王雪筠女士简历
王雪筠女士,1973年9月出生,硕士研究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职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等单位。曾任公司法律合规部总经理、综合质控部总经理。2025年4月至今任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办公室主任。
截至目前,王雪筠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其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所列情形。
证券代码:601059 证券简称:信达证券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 母公司的净资本及风险控制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三)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四)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25年2月14日收到控股股东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信达)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拟将其所持有的中国信达的股权全部划转至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汇金公司)。本次划转尚需履行的程序包括取得金融监管机构批准。划转完成后,汇金公司将持有中国信达58.00%股份,中国信达对公司持股比例不变。公司控股股东仍为中国信达,实际控制人将由财政部变更为汇金公司。该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于2025年2月14日披露的《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股权结构变更暨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的提示性公告》(2025-001)及于2025年2月19日披露的《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股权结构变更进展情况的公告》(2025-002)。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祝瑞敏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毅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晓乾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3月
编制单位: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祝瑞敏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毅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晓乾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3月
编制单位: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祝瑞敏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毅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晓乾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5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祝瑞敏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毅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晓乾
母公司利润表
2025年1—3月
编制单位: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祝瑞敏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毅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晓乾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5年1—3月
编制单位: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祝瑞敏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毅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晓乾
(三)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1059 证券简称:信达证券 公告编号:2025-008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5年4月24日以现场与视频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设在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甲127号金隅大厦B座16层1608会议室。本次会议的通知和会议资料于2025年4月2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马建勇先生、郑凡轩女士现场参会,张德印先生以视频方式参会),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由全体监事推举马建勇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审议,本次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审议<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合规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审议<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合规管理有效性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审议<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1059 证券简称:信达证券 公告编号:2025-009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2025年4月24日,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王雪筠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公司原证券事务代表郑凡轩女士因工作调整原因不再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
王雪筠女士具备担任证券事务代表所必须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及相关任职条件。王雪筠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自律规则规定的不得担任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
王雪筠女士的简历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之附件。
二、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83252610
传真号码:010-83252871
电子邮箱:ir@cindasc.com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甲127号金隅大厦B座
特此公告。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