炼石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债务逾期的公告 2025-04-24

  证券代码:000697       证券简称:ST炼石      公告编号:2025-02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本次债务逾期基本情况

  炼石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2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批准了《关于借款展期的议案》。2024年4月18日,公司与成都西航港工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投司”、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双流支行签订了《委托贷款展期协议(2023-1 版)》,借款展期金额为9亿元人民币,展期期限自2024年4月23日至2025年4月22日,展期利率为固定利率5.25%。结息方式为到期一次性清偿贷款本息。对于此次借款展期,公司提供的担保方式为:1、公司继续提供连带责任保证;2、以持有成都航宇超合金技术有限公司93.8967%股权提供质押担保;3、成都航宇超合金技术有限公司以其所拥有的土地资产及地上建筑物为上述借款提供抵押担保;4、全资子公司加德纳航空科技有限公司以其所拥有的土地资产及地上建筑物为上述借款提供抵押担保。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编号为2024-033的《董事会决议公告》。

  截至2025年4月23日,公司上述借款出现不能按时履行偿还的情况,经测算,上述借款应于2025年4月22日支付到期本金及利息94,790.63万元。

  另外,公司应于2025年1月2日支付四川发展航空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到期债务本金及利息7,672.56万元,该笔债务也已逾期。

  上述逾期债务合计102,463.19万元,占公司2024年年末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1,018.48%。

  二、对公司的影响及应对措施

  1、由于债务逾期,公司或将面临支付由此产生的相关违约金、滞纳金等费用,同时因债务逾期也可能将面临诉讼、仲裁、履行担保责任、银行账户被冻结、资产被冻结等风险,可能对日常生产经营造成一定的影响。

  2、公司分别于2025年1月3日、2025年1月21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向法院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议案》,公司决定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重整及预重整。

  目前公司正与债权人、政府积极沟通,稳妥推进向法院申请重整及预重整事项前期准备工作,待相关准备工作完毕后依法向法院提交重整及预重整的正式申请。

  三、风险提示

  1、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的重整申请能否被法院裁定受理以及具体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

  2、公司股票交易存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4.1 条第(九)项规定,如法院依法裁定受理公司重整申请,公司股票将在重整申请受理后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ST)。

  3、公司股票可能存在终止上市的风险

  如法院正式受理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可能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公司将被实施破产清算,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4.18条第(八)项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4、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公司将根据债务逾期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炼石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697      证券简称:ST炼石     公告编号:2025-024

  炼石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介绍

  炼石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证券简称:ST炼石、证券代码:000697)股票于2025年4月21日、4月22日和4月23日连续3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6.58%,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关注、核实情况

  公司股票交易出现异常波动后,公司及时进行了核查,并问询了公司控股股东,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经核查,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经核查,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经核查,公司及子公司近期经营情况正常,公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或预计将要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分别于2025年1月3日、2025年1月21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向法院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议案》,公司决定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重整及预重整。

  目前公司正与债权人、政府积极沟通,稳妥推进向法院申请重整及预重整事项前期准备工作,待相关准备工作完毕后依法向法院提交重整及预重整的正式申请。

  3、《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炼石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