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基金服务的便捷性,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及控股子公司兴业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兴晟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自2025年4月24日起启用电子签章。
经我司审批同意加盖的电子签章件与实物印章具备同等法律效力。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电子签章的使用范围与对应实物印章的使用范围一致。
二、为维护您的合法权益,您可在以下契约锁电子印章平台上传文件进行溯源验证,详细地址为:https://www.qiyuesuo.com/verify.html。
经溯源验证未通过或无法验证的电子签章件,均为虚假印章或失效印章;若有疑问,请及时通过我司官网客服电话进一步核实。
三、对于任何伪造、冒用、盗用我司电子签章之行为,我司将依法追究侵权主体的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公告。
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