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4-23

  证券代码:688619         证券简称:罗普特         公告编号:2025-006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5年4月21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叶美萍女士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参与表决人数及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会议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经监事会审议通过之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全体监事对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进行了认真的审核,并发表意见如下: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在编制2024年年度报告中,监事会未发现参与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会议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经监事会审议通过之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会议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和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会议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经监事会审议通过之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发表如下意见: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盈利能力以及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兼顾了股东的长远利益与公司的正常经营及未来发展,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会议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经监事会审议通过之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会议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管2024年度薪酬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会议表决结果: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

  本议案涉及全体监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监事回避对该议案的表决,直接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发表如下意见:公司本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此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

  会议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发表如下意见: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依据充分,符合会计谨慎性原则,能够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信息;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会议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发表如下意见: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公司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

  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会议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监事会发表如下意见:公司《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建立对投资者科学、持续、稳定的回报机制,兼顾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可持续发展目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会议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该议案经监事会审议通过之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实缴出资并增资的议案》

  监事会发表如下意见:公司本次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实缴出资并增资的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会议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及制定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拟修订的《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薪酬委员会工作制度》以及制定的《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市值管理制度》《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自愿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符合最新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有利于增强公司的治理水平,提高公司的合规运作规范性。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本议案。

  会议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发表如下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作出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和公司利益的情况,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会议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全体监事对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的审核,并发表意见如下: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在编制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中,监事会未发现参与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会议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88619        证券简称:罗普特          公告编号:2025-007

  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2024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由于公司目前处于发展期,未来资金需求较大,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负,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为负,考虑公司目前产品研发及市场推广等资金需求量大的实际情况,为保障公司长远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经公司审慎研究讨论,拟定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

  ● 公司不会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 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9,323.21万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4,615.25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22,207.58万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的利润为-5,881.16万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根据公司2024年实际经营情况,考虑到目前产品研发、市场拓展及订单实施等活动资金需求量较大,为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保障公司长期稳定发展,除2024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外,公司2024年度拟不再进行现金分红,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视同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纳入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公司2024年度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金额为30,105,745.17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因此,公司通过回购股份的方式回报了投资者。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由于公司2024年度净利润为负,因此不会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七十二条第三项公司进行利润分配的条件及比例:公司在当年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且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情况下,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公司应当优先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合并报表)10%。且任意连续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原则上应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具体每个年度的分红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公司年度盈利状况和未来资金使用计划提出预案。

  根据以上规定,鉴于2024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负,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为负,同时考虑公司目前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为保障公司未来发展的现金需要,公司董事会拟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除2024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外,公司2024年度不再进行现金分红,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盈利能力以及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兼顾了股东的长远利益与公司的正常经营及未来发展,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盈利能力以及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长期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二)其他风险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88619        证券简称:罗普特          公告编号:2025-014

  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解释17号”)、《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2023〕11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以下简称“解释18号”)的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的变更和调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相应变更,无需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解释17号》,规定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相关内容,该解释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2023年8月1日,财政部发布《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规定了数据资源的相关会计处理,并对数据资源的披露提出了具体要求,该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2024年12月6日,财政部发布《解释18号》,规定了“关于浮动收费法下作为基础项目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该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根据上述会计准则解释有关要求,公司对原采用的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时间

  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三)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内容

  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解释17号》《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及《解释18号》的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情况。

  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18号》,按要求对可比期间的财务报表进行相应调整。主要影响如下:

  单位:元

  

  特此公告。

  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88619        证券简称:罗普特        公告编号:2025-016

  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1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5月15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厦门市集美区软件园三期凤歧路188号罗普特科技园8F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15日

  至2025年5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注: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4月2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6、9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股票账户卡原件、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

  (二)登记办法

  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信封上请注明“股东会议”字样。

  (三)登记时间、地点

  登记时间:2025年5月12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登记地点:厦门市集美区软件园三期凤歧路188号罗普特科技园公司董秘办。

  六、 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二)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0592-3662258

  传真号码:0592-3662225

  电子邮箱:ir.ropeok@ropeok.com

  联系地址:厦门市集美区软件园三期凤歧路188 号罗普特科技园

  特此公告。

  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619           证券简称:罗普特       公告编号:2025-017

  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5年4月21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以电子邮件送达公司全体董事。本次董事会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延行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参与表决人数及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会议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本议案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会议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本议案审议通过。

  该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完成了《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工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会议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本议案审议通过。

  该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4年实际经营情况,考虑到目前产品研发、市场拓展及订单实施等活动资金需求量较大,为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保障公司长期稳定发展,除2024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外,公司2024年度拟不再进行现金分红,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7)。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会议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本议案审议通过。

  该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会议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本议案审议通过。

  董事会审议通过该项议案后,独立董事将在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报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的报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会议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本议案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按要求编制了《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司年审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专项报告出具了鉴证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专项报告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09)。

  会议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本议案审议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和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财务部门根据公司2024年的财务决算情况以及2025年的财务预算情况,编制了《2024年度财务决算和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会议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本议案审议通过。

  该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司的内部控制活动,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要求,对2024年度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自我评价,并编制了《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会议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本议案审议通过。

  (十)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费用(含内控审计)预计为人民币120万元(含税),较上一年度持平。如因审计范围或内容变更导致审计费用变更,提请股东会授权管理层可根据实际情况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2025年度最终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8)。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会议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弃权0票,反对0票,本议案审议通过。

  该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会议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本议案审议通过。

  该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合计作废处理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665,000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1)。

  董事吴东先生、董事吴俊女士、董事陈水利先生系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回避对该议案的表决。

  会议表决结果:同意6票,弃权0票,反对0票,回避3票,本议案审议通过。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本次计提的减值准备计入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科目,合计影响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9,217.17万元(合并报表利润总额未计算所得税影响)。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会议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本议案审议通过。

  (十四) 审议通过《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管2024年度薪酬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会议表决结果: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0票,回避9票。

  本议案涉及全体董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回避对该议案的表决,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1亿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协定存款等,使用期限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期限和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

  会议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本议案审议通过。

  (十六)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审计委员会切实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24年度的审计工作情况履行了监督职责。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罗普特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会议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本议案审议通过。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年度评估报告暨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为积极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理念,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公司结合自身发展战略、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于2024年4月23日发布了《2024年“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在总结过往经验的同时,公司进一步制定了《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评估报告暨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

  会议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本议案审议通过。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年度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良好的诚信状况,履职过程中能够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地发表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会议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本议案审议通过。

  (十九)审议通过《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董事会认为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定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会议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本议案审议通过。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及制定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定了《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市值管理制度》《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自愿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修订了《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

  会议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本议案审议通过。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的变更和调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

  会议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本议案审议通过。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

  为了持续提升为客户创造价值的能力,从而推动公司长期发展和战略目标的顺利实现,拟对公司现行组织架构进行调整。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会议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本议案审议通过。

  (二十三)审议通过《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为完善和健全公司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积极回报投资者,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理念,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制订《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会议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本议案审议通过。

  该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四)审议通过《关于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实缴出资并增资的议案》

  为满足项目实施的需要,优化公司资源配置,加快募投项目的实施建设,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拟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实缴出资并增资以开展募投项目,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决定和办理与本次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实缴出资并增资的有关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实缴出资并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

  会议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本议案审议通过。

  (二十五)审议通过《关于调整核心技术人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的战略布局以及原核心技术人员工作侧重和岗位的变化,原核心技术人员张翔因工作内容调整,不再认定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仍继续在公司任职;新增认定卢天发、李仁杰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核心技术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

  会议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本议案审议通过。

  (二十六)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本议案审议通过。

  (二十七)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完成了《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工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会议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本议案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88619        证券简称:罗普特          公告编号:2025-015

  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核心技术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罗普特”或“公司”)根据战略发展规划,综合考虑公司研发项目的管理和执行情况,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对公司现有核心技术人员进行调整:原核心技术人员张翔因工作内容调整,不再认定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仍继续在公司任职;新增认定卢天发、李仁杰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原核心技术人员张翔自所持首发前股份限售期满之日起4年内,每年转让的首发前股份不得超过上市时所持公司首发前股份总数的25%,上述人员离任核心技术人员岗位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公司首发前股票,后续还将继续履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关于核心技术人员的相关承诺,不存在应履行未履行的其他承诺。

  公司一直重视自主知识产权的研发,建立了完善的研发管理体系和知识产权保护管理体系。本次核心技术人员的调整不存在涉及职务发明专利权属纠纷或潜在纠纷的情形,也不影响公司专利权属的完整性,亦不会对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技术优势、业务及产品创新能力产生实质影响。

  公司本次新增认定的核心技术人员为公司现有研发骨干人才,有助于高效推进公司研发项目,为公司核心产品的技术升级提供有力支撑。

  一、核心技术人员调整的具体情况

  (一)调整核心技术人员的情况

  根据公司的战略布局以及原核心技术人员工作侧重和岗位的变化,原核心技术人员张翔不再认定为核心技术人员,但仍继续在公司任职。

  1、原核心技术人员的具体情况

  张翔先生:1984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6年7月至2018年12月,任职于罗普特(厦门)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前身),先后担任技术员、副总监、总监等职务;2019年1月至2025年1月,担任公司副总经理;2019年1月至今,担任公司核心技术人员。

  2、知识产权情况

  公司享有上述人员在公司任职期间形成的知识产权所有权。公司与上述人员不存在涉及职务发明专利权属纠纷或潜在纠纷,也不存在影响公司知识产权权属完整性的情况。

  3、履行保密和竞业限制情况

  公司与上述人员分别签署了《保密协议》及《竞业限制协议》,对公司核心技术和知识产权保护、竞业禁止等事项作了明确规定,双方明确约定了保密内容和违约责任。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现上述人员有违反上述相关协议的情形。原核心技术人员张翔自所持首发前股份限售期满之日起4年内,每年转让的首发前股份不得超过上市时所持公司首发前股份总数的25%,上述人员离任核心技术人员岗位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公司首发前股票,后续还将继续履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关于核心技术人员的相关承诺,不存在应履行未履行的其他承诺。

  (二)新增核心技术人员的情况

  公司结合未来发展规划,综合考虑研发人员任职情况、教育背景、工作履历、技术经验、主要知识产权、科研成果、研发统筹能力等因素,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新增认定卢天发、李仁杰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

  简历如下:

  卢天发,大学本科学历,中级工程师,现任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大数据研究院轮值院长,是福建省高层次人才、厦门市海洋产业发展优秀人才、2023年重点产业人才、工信局专家库专家。牵头参与公司技术团队建设,带领团队深耕人工智能领域10多年,累计获得18项国家授权发明专利,相关专利及课题荣获第七届厦门市专利奖一等奖、2019年度厦门市科技进步奖三等奖。曾作为公司技术主管及主要开发工程师,负责整体设计、规划及技术把控、核心模块开发的项目,被成功应用于厦门市公安局2017年金砖国家领导人厦门会晤的安保工作中。

  李仁杰,大学本科学历,从事技术研发、研发管理等工作18年,现任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大数据研究院轮值院长。目前已累计获得22项国家授权发明专利,1项实用新型专利。2023年荣获厦门市海洋产业领军人才,福建省人工智能学会理事,海丝安全联盟研究院科学家等荣誉。获得第七届厦门市专利奖一等奖、2018年度厦门市科技进步奖二等奖、2019年度厦门市科技进步奖三等奖、2020年度厦门市科学技术进步奖三等奖、2022年中国测绘学会测绘科学技术奖二等奖、厦门市中层及以上技术和管理人才贡献奖等各类奖项。2011年入职罗普特以来,参与组建罗普特集团研发团队,主导和参与多个国家、省市级以上政府科研课题,主要包括:2021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社会治理与智慧社会科技支撑(平安中国)-市域社会治理协同化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示范》《2022 厦门市海洋与渔业发展资金项目——“基于海洋空间信息与水文数据的海洋数字经济产业化研究与应用”》《2022 年福建省科技重大专项专题(科教联合支持)项目--集装箱码头装备群体智能协同作业关键技术研发及产业化》的政府研究课题。

  (三)调整后核心技术人员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共有核心技术人员5人,本次调整前后核心技术人员具体如下:

  

  二、核心技术人员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历来重视前沿性技术研发和行业领军人才的引导作用,通过行业领军人才的引领、合作和交流,不断强化人才团队综合实力。

  本次核心技术人员调整后,原核心技术人员仍继续在公司任职并正常履行工作职责,不会对公司的产品研发及经营管理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公司本次新增认定的核心技术人员为公司现有技术研发骨干人才,有助于高效推进公司研发项目,为公司核心产品的技术升级提供有力支撑。

  公司一直重视自主知识产权的研发,建立了完善的研发管理体系和知识产权保护管理体系。本次核心技术人员的调整不存在涉及职务发明专利权属纠纷或潜在纠纷的情形,也不影响公司专利权属的完整性,亦不会对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技术优势、业务及产品创新能力产生实质影响。

  三、公司采取的措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相关核心技术人员工作内容调整已完成,公司各项研发项目有序推进。公司高度重视核心技术及产品的持续研发与创新,未来公司将持续聚焦核心技术研发,保持公司产品核心竞争力。同时,公司将不断完善研发团队建设,构建坚实的人才梯队,持续提升公司的综合技术创新能力。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1、罗普特研发团队、核心技术人员总体相对稳定,罗普特核心技术人员张翔先生因工作内容调整不再认定为核心技术人员,其在公司工作期间参与的研发项目相关技术成果所有权均归属于公司,其职务调整不影响公司专利权的完整性。本次核心技术人员的调整不会对公司技术研发及生产经营带来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持有的核心技术。

  2、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罗普特的技术研发和日常经营均正常进行,本次核心技术人员调整未对罗普特的日常经营、核心竞争力与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3、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调整核心技术人员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