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上接D263版) 2025-04-22

  (上接D263版)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中的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章节、条款序号相应进行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章程》全文,上述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的内容为准。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指定人员办理有关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的具体事宜。

  特此公告。

  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88322          证券简称:奥比中光          公告编号:2025-022

  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下简称“《监管指引第2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及《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编制了《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849号),公司由联席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采用余额包销的方式,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40,001,000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30.99元,共计募集资金1,239,630,990.00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61,981,549.50元(不含增值税)后的募集资金为1,177,649,440.50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于2022年7月4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0,309,421.70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157,340,018.8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336号)。

  (二)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和期末结余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合计数与加计数若存在差异,系数字进行四舍五入计算形成的尾差(下同)。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监管指引第2号》和《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公司连同中信建投于2022年6月分别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区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连同中信建投于2022年7月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奥芯微视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奥芯”)、奥诚信息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奥诚”)连同中信建投于2022年9月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公司于2023年7月将保荐机构从中信建投变更为中金公司,并与存放募集资金的监管银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及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奥芯及上海奥诚连同保荐机构中金公司与存放募集资金的监管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公司于2024年4月同中金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11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桂中支行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的下属分支机构,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管。上述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注:募集资金专户存放余额159.02万元与实际结余募集资金余额14,659.02万元差异14,500万元,系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金额。

  三、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2024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情况,参见“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见附表)。

  (二)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三)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分别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实施、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投资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公司于2024年4月8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实施、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6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投资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审议相同事项的董事会召开之日止。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在审议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余额为人民币14,500万元。

  (四)募投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公司募投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五)募投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3D视觉感知技术研发项目是围绕公司现有主营业务核心技术的持续研发投入,有利于巩固现有主营业务的底层技术优势,拓展新的技术应用场景,拓宽现有业务的市场边界,保证商业可持续性,但该项目较难单独核算其直接经济效益。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4年11月22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整体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募投项目予以整体结项,并将募投项目“3D视觉感知技术研发项目”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网(www.jjckb.cn)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募投项目整体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6)。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已将节余募集资金10,990万元转至一般户。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其他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特此公告。

  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

  附表:

  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688322         证券简称:奥比中光        公告编号:2025-028

  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加2024年度科创板机器人行业

  集体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线上交流时间:2025年5月6日(星期二)下午15:00-17:00

  ● 会议召开方式:线上文字互动

  ● 线上文字互动平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

  ● 投资者可于2025年4月24日(星期四)至4月30日(星期三)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ir@orbbec.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5年4月22日在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4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发展理念,公司计划于2025年5月6日下午15:00-17:00参与由上交所主办的2024年度科创板机器人行业集体业绩说明会,此次活动将采用线上文字互动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上交所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参与线上互动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4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方式

  (一) 会议线上交流时间:2025年5月6日(星期二)下午15:00-17:00

  (二) 会议召开方式:线上文字互动

  (三) 线上文字互动平台: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 参加人员

  董事长、总经理:黄源浩先生

  董事、首席财务官:陈彬先生

  独立董事:陈淡敏女士

  董事会秘书:靳尚女士

  (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将可能进行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5年5月6日(星期二)15:00-17: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5年4月24日(星期四)至4月30日(星期三)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preCallQa),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ir@orbbec.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755-26402692

  电子邮箱:ir@orbbec.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交所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