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亿道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5-04-22

  证券代码:001314                证券简称:亿道信息                公告编号:2025-015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R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R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R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41,446,300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9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是一家以研发设计为核心的电子产品及解决方案提供商,以“让前沿科技更平易近人”为使命,通过产品研发技术的创新,不断提升用户的产品体验。公司产品和解决方案覆盖消费类及工业类使用场景,广泛应用于人们的生活娱乐、智能办公、智慧教育、智能制造、智慧零售等多元化场景。

  公司以“让前沿科技更平易近人”为使命,精准把握客户需求和技术迭代,快速响应并进行产品设计、研发,凭借较强的研发能力、完善的供应链管理体系,向客户实现及时、高质量的产品交付,产品能够全方位覆盖多元化的应用场景,包括生活娱乐、商务办公、在线教育、物流仓储、工业控制、智能家居等众多领域。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R 否

  单位:元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R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R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2024年1月1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4年度与关联方杭州灵伴科技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发生各项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5,000,000.00元(不含税)。

  2、2024年1月1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部分设备及软件、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投资金额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调整募投项目 部分设备及软件,并将募投项目延期至2025年6月30日。

  3、2024年4月2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并经2024年5月20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为全资子公司亿道数码、亿道数码国际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73,000万元的担保额度(包含对上述子公司新增担保和原有担保的展期或续保)。上述担保的额度,可在各子公司之间进行担保额度调剂,但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仅能从股东大会审议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处获得担保额度;本次担保的适用期限为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在本次担保额度内实际发生的担保期限以签署的合同为准)。

  4、2024年8月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及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增加全资子公司次元之造为公司募投项目“坪山研发及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实施主体,调整“坪山研发及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并使用6,000万元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亿道数码、使用2,000万元募集资金向次元之造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

  5、2024年9月25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布吉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对亿道数码向中国银行申请1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最高额保证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各债务保证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前述担保合同为原担保合同到期续签。

  6、2024年10月2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并经2024年11月14日召开的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为全资子公司亿道数码、亿道数码国际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03,000万元的担保额度(包含对上述子公司新增担保和原有担保的展期或续保)。上述担保的额度,可在各子公司之间进行担保额度调剂,但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仅能从股东大会审议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处获得担保额度;本次担保的适用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本次担保额度内实际发生的担保期限以签署的合同为准)。

  7、2024年10月31日,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光大银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对全资子公司深圳市亿道数码技术有限公司向光大银行申请1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综合授信协议》项下的每一笔具体授信业务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为自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约定的受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8、2024年12月30日,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签订了《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对亿道数码向招商银行申请8,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授信协议》项下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或招商银行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三年。任一项具体授信展期,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后另加三年止。前述担保合同为原担保合同到期续签。

  9、2025年3月1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整体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经2025年3月26日召开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坪山研发及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时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相关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将予以终止。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证券代码:001314         证券简称:亿道信息       公告编号:2025-019

  深圳市亿道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实施2023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拟回购注销的A股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000,300股,占回购注销前公司股本总额的0.7072%。

  2、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41,446,300股变更为140,446,000股。

  深圳市亿道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道信息”或“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慎研究,拟终止实施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已授予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同时一并终止与之相关的《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配套文件。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3年6月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2023年6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同时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相关意见,同意公司实行本次激励计划。

  3、2023年6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同意公司实行本次激励计划。

  4、2023年6月16日至2023年6月26日,公司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通过公司内部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关于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异议。2023年6月27日,公司披露《监事会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

  5、2023年7月3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及相关事项的议案,独立董事赵仁英向全体股东公开征集了委托投票权。同时,公司披露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6、2023年7月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本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由201人调整为174人,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95.7万股调整为155.31万股;并确定以2023年7月7日作为激励计划的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174名激励对象授予155.31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相关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亿道信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7、2023年11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3年12月18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公司本激励计划中2名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的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1,000股进行回购注销。监事会对上述议案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事务所对上述议案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8、2024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4年5月20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公司本激励计划中3名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的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52,300股,及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169名激励对象拟于第一个行权期解锁的446,94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合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499,240股。监事会对上述议案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事务所对本议案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9、2024年7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公司应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23.42元/股调整为23.09元/股。监事会对上述议案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事务所对上述议案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10、2024年12月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公司本激励计划中7名因离职、1名因担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1名因被提名为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现已选举为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的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42,560股进行回购注销。监事会对上述议案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事务所对上述议案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11、2025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的议案》,拟终止实施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已授予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同时一并终止与之相关的《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配套文件。监事会对上述议案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事务所对本议案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激励计划终止实施的原因

  公司推出激励计划的目的是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核心人员的积极性和凝聚力,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受宏观经济、市场环境等多方面因素发生变化的影响,公司继续实施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将难以达到预期的激励目的和激励效果。为充分落实对员工的有效激励,结合公司自身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战略发展,经公司董事会审慎研究,公司拟终止实施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已授予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同时一并终止与之相关的《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配套文件。

  三、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由于公司拟终止实施本次激励计划,所涉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应由公司回购注销。公司董事会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终止实施本次激励计划后办理相关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

  1、回购数量

  公司本次拟回购注销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160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全部限制性股票100.03万股,占回购前公司股本总额的0.7072%。

  2、回购价格和资金总额

  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2024年7月2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价格为23.09元/股,并按照激励计划的规定向回购对象支付利息,公司拟用于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约为2,358.90万元。

  3、回购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限制性股票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四、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141,446,300股变更为140,446,000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注:本次变动后,公司股本结构将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实际登记数据为准。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五、本次激励计划终止实施的影响及后续安排

  公司因终止实施本次激励计划而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将导致公司股份总数减少1,000,300股。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对终止本次激励计划进行会计处理。本次激励计划的终止实施和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最终股份支付费用对公司净利润的影响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为准。

  根据《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关于终止实施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承诺自该次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月内,不再审议和披露股权激励计划草案。

  本次终止实施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事项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亦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与骨干员工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和骨干员工仍将勤勉尽责、认真履职,积极推进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努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六、监事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意见

  (一)监事会核查意见

  公司终止实施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继续实施本次激励计划预计难以达到预期的激励目的和激励效果,本次终止及回购注销事项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终止实施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

  (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意见

  公司实施股权激励的目的是稳定员工、激励员工并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吸引市场优秀人才,在公司继续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将难以达到预期的激励目的和激励效果的情况下,终止实施激励方案符合公司的整体发展方向,不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管理层及核心员工的勤勉尽责,相关人员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公司本次终止实施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七、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终止暨注销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终止暨注销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随着本次终止暨注销的进行,公司尚需根据《公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继续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减少注册资本和股份注销登记等手续。

  八、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4、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亿道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终止实施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亿道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1314          证券简称:亿道信息        公告编号:2025-021

  深圳市亿道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暨

  回购报告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深圳市亿道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1、拟回购数量:不低于150万股且不超过300万股;

  2、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73.77元/股;

  3、回购金额:按照回购数量上限300万股和回购价格上限73.77元/股测算,预计回购金额不超过22,131.00万元,具体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金额为准。

  4、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5、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回购期间、未来三个月及未来六个月的增减持计划。后续如前述主体提出增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6、特别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存在因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上限,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2)本次回购存在因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或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等将导致本计划受到影响的事项发生的风险。

  (3)存在因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未能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股权激励对象放弃认购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票无法全部转让的风险。若出现上述情形,存在启动未转让部分股份注销程序的风险。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本次回购方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和用途

  基于对公司价值的判断和未来可持续发展的坚定信心,为了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同时建立长效激励约束机制,提高团队凝聚力和竞争力,充分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核心骨干人员的积极性,助力公司的长远发展,在综合考虑公司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盈利能力的情况下,依据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后期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

  (二)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相关规定: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一年;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原则上应当符合上市条件;公司拟通过回购股份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的,应当符合相关规定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

  5、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

  1、回购股份的方式:本次回购股份拟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

  2、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为保护投资者利益,结合近期公司股价,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为不超过人民币73.77元/股(含),回购价格上限未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150%。具体回购价格由公司董事会在回购实施期间结合公司股票价格、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及其他等除权除息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四)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回购股份的种类为本公司发行的A股股票,拟回购股份数量为150万股-300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约为1.06%-2.12%,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或发行股本权证等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股份数量。

  按照回购数量上限300万股和回购价格上限73.77元/股测算,预计回购金额不超过22,131.00万元。

  (五)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

  (六)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1、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公司董事会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2、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2)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3、公司不得在以下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七)预计回购完成后公司股权的变动情况

  按照回购股份数量上限300万股测算,根据公司最新的股权结构,若回购股份全部用于股权激励及/或员工持股计划并全部锁定,则预计回购且股份转让后公司总股本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按照回购股份数量下限150万股测算,根据公司最新的股权结构,若回购股份全部用于股权激励及/或员工持股计划并全部锁定,则预计回购且股份转让后公司总股本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注:上述变动情况为测算结果,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完成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八)管理层关于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盈利能力、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影响和维持上市地位等情况的分析

  公司本次回购体现了管理层对公司内在价值的肯定和对未来可持续发展的坚定信心,有利于保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有利于完善公司的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中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及骨干人员的积极性,助力公司的长远发展。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如下:总资产为 311,151.81 万元,流动资产金额246,455.01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206,093.05万元。按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及本次最高回购资金上限22,131.00万元测算,回购资金约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总资产的7.11%、流动资产的8.9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10.74%。

  根据公司目前经营、财务及未来发展规划,公司回购资金总额人民币22,131.00万元(含)上限不会对公司经营、盈利能力、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等产生重大影响,股份回购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或增减持公司股份的行为,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的行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回购期间、未来三个月及未来六个月的增减持计划。后续如前述主体提出增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以及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36个月内实施前述用途,未使用部分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公司届时将根据具体实施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就注销股份及减少注册资本事宜履行通知债权人等法律程序,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十一)对办理本次回购相关事宜的具体授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董事会审议,为保证本次股份回购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按照最大限度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的原则,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及其他相关事宜;

  2、在回购期限内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的时间、价格和数量等;

  3、依据有关规定及监管机构的要求调整具体实施方案,办理与股份回购有关的其他事宜;

  4、制作、修改、补充、签署、递交、呈报、执行本次回购公司股份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并进行相关申报;

  5、依据有关规定(即适用的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所必需的事宜。

  本授权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公司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二、本次回购股份的审议程序

  2025年4月2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回购股份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者员工持股计划的,需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回购方案的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存在因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上限,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2、本次回购存在因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或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等将导致本计划受到影响的事项发生的风险。

  3、存在因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未能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股权激励对象放弃认购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票无法全部转让的风险。若出现上述情形,存在启动未转让部分股份注销程序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其他说明

  1、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了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该账户仅用于回购公司股份。

  2、公司已根据规定披露了回购方案和回购报告书。 在实施回购期间,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亿道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1314         证券简称:亿道信息         公告编号:2025-017

  深圳市亿道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中国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深圳市亿道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信永中和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从事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的资质和能力,与公司和公司关联人无关联关系,不影响在公司事务上的独立性,不会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信永中和信用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且在中国证监会等各类监管机构的历次评价和检查中,无任何重大不良记录,有着良好的口碑和声誉,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在担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期间,信永中和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各项工作,为保持审计工作连续性,公司董事会拟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110万元人民币,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0万元,公司将根据2025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59人,注册会计师178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700人。

  信永中和2023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40.46亿元、审计业务收入30.1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9.96亿元。2023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64家,收费总额4.56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采矿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38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除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之外,信永中和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7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和纪律处分0次。5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17次、自律监管措施10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王熙女士,2014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3家。

  拟担任质量复核合伙人:季晟先生,2001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0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5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孙玉巧女士,2021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3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为1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公司2024年度审计费用共计130万元(含税),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110万元(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0万元(含税)。公司董事会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决定2025年度审计费用。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对信永中和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信息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信永中和具备为公司服务的资质要求,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为公司2025年度的审计服务机构,同意将该事项提交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二)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5年4月21日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为本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承担年度审计工作。本次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及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年度审计业务量及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五、备查文件

  (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二)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三)信永中和相关资料。

  特此公告。

  深圳市亿道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1314          证券简称:亿道信息         公告编号:2025-026

  深圳市亿道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亿道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5年4月11日发出会议通知,2025年4月21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治宇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其中赵仁英女士、林国辉先生、饶永先生、邓见鼎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董事会会议的举行和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充分讨论和审议,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年度报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15)。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独立董事向董事会递交了《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董事会根据独立董事提交的《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经核查后出具了《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和《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股本141,446,3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9元(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合计分配现金股利12,730,167.00元。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编号:2025-016)。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亿道信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七)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八)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九)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终止实施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9)、《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亿道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终止实施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董事陈粮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十)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十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21)。

  (十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22)。

  (十三)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董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已严格按照《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使用和管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于专项账户集中管理,募集资金的存放和管理均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亿道信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核查意见》,以及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4年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十四)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5年5月12日(星期一)下午15: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有关本次股东大会的具体情况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23)。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亿道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