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02 证券简称:美迪西 公告编号:2025-01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2025年4月20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CHUN-LIN CHEN先生召集并主持,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通知、召开及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与会董事审议并书面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4年度,董事会按照《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公司相关管理制度的要求,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决议,推动了公司治理水平的提高和公司各项业务的发展,提升了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4年度,公司管理团队在董事会领导下,本着对公司和股东高度负责的态度,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勤勉尽责、有效地执行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董事会认为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2024年度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的情况。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三)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2024年,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以及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通过各种方式了解、分析公司的经营管理情况,在董事会审议重大事项前,认真审阅会议资料并向公司充分了解情况,充分利用自己的工作经验和专业知识,积极地为公司发展建言献策,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规范、科学和高效,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2024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及公司制度等相关规定,在推动公司内控管理水平的提高与防范经营风险,健全财务管理与合法合规等方面发挥了积极有效的作用,较好地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五) 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在任独立董事对报告期内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司董事会对在任独立董事的独立性自查情况出具了专项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公司独立董事王剑锋、马大为、赖卫东回避表决。
(六) 审议通过《关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要求,公司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24年度的审计工作的履职情况作出评估,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七) 审议通过《关于<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2024年,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八)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24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3,774.57万元、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33,084.58万元,扣除非经常损益影响后的净利润-34,771.32万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2024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公司当前所处行业的特点、公司发展阶段、盈利状况以及资金需求等因素,为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董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2025年上半年利润分配方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出公司2024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 审议通过《关于<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建立和完善公司、股东和员工的利益共享机制,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员工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充分调动公司员工对公司的责任意识,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依据依法合规、自愿参与和风险自担原则,公司制定了《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充分征求员工意见,并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本议案关联董事CHUN-LIN CHEN、蔡金娜、QINGCONG LIN回避表决。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 审议通过《关于<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顺利进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本议案关联董事CHUN-LIN CHEN、蔡金娜、QINGCONG LIN回避表决。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实现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进行,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有关事宜,具体授权事项如下:
1、授权董事会及其下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拟定和修改本员工持股计划;
2、授权董事会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包括但不限于提名管理委员会委员候选人;
3、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和终止,包括但不限于按照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约定取消计划持有人的资格、提前终止本员工持股计划;
4、授权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和提前终止作出决定;
5、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含预留份额)所购买股票的锁定、解锁以及分配的全部事宜;
6、授权董事会确定或变更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管理机构(如有),并签署相关协议;
7、授权董事会对《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作出解释;
8、授权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内参与公司配股等再融资事宜作出决定;
9、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回购注销相关事项;
10、授权董事会变更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及确定标准;
11、授权董事会拟定、签署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合同及协议文件;
12、本员工持股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若在实施期限内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调整,授权董事会按照新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作出相应调整;
13、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终止之日内有效。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员工持股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本议案关联董事CHUN-LIN CHEN、蔡金娜、QINGCONG LIN回避表决。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 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征求董事候选人本人意见,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董事会拟提名王峥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王峥涛先生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为独立董事后,将同时担任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上述任期均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及委员的议案》
鉴于公司董事会人员拟发生调整,若王铮涛先生经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当选独立董事,则董事会同意选举王铮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六)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七)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为保持审计工作的稳定性、有效性,公司继续聘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5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立信协商确定相关审计费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0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本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本议案关联董事CHUN-LIN CHEN、蔡金娜、QINGCONG LIN、陈国铠回避表决。
(二十)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十一) 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根据公司经营战略及发展计划,董事会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子公司包含“控股子公司”和“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额度不超过12亿元人民币(或等额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审议相同事项的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二)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合理利用自有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活动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不超过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董事会同意授权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优质合作银行、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现金管理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十三) 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2025年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的需要,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开展,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审议程序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本议案关联董事马大为回避表决。
(二十四) 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事项。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本议案关联董事陈国铠、陈勇航回避表决。
(二十五)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
经核查,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核销的相关数据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会计相关政策的规定,是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作出的合理性判断,能够客观、公允、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止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24年度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公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十六)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环境、社会与公司治理(ESG)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环境、社会与公司治理(ESG)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十七)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经营效率,强化市场竞争力,保障投资者权益,稳定股价以及树立良好的资本市场形象,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十八)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88202 证券简称:美迪西 公告编号:2025-020
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就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65号文)核准,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美迪西”)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2,690,355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78.8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999,999,974.00元,上述募集资金在扣除此前未支付的承销及保荐费用含税金额10,599,999.72元后的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989,399,974.28元。此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扣除发行费用14,709,299.41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85,290,674.59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23年8月4日全部到位,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3年8月4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23]第ZA14977号《验资报告》。
(二) 2024年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
(二)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上述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公司于2023年8月24日与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浦东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金桥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全资子公司美迪西普瑞生物医药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迪西普瑞”)于2023年8月24日与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宝钢宝山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全资子公司美迪西普晖医药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迪西普晖”)于2023年8月24日与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
三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均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三) 募集资金专户的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有6个募集资金专户、10个募集资金理财账户,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内,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实际使用募集项目资金199,290,276.16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3年9月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总额人民币135,823,241.73元,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人民币705,660.38元。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相应核查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ZA15167号)。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3年8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90,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保本型收益凭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自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起12个月内,在不超过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2024年8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使用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43,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保本型收益凭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起12个月内,在不超过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收益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的金额为354,000,000.00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美迪西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美迪西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出具的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美迪西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上网公告附件
(一)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二)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
附表:
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
单位: 人民币 万元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期补充流动资金截至期末投入进度超过调整后投资总额,主要系募集资金产生的理财投资收益和利息收入循环投资使用于项目中。
证券代码:688202 证券简称:美迪西 公告编号:2025-023
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现金管理金额:在不影响正常经营活动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进行现金管理。
● 现金管理产品类型: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
● 现金管理期限:自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 履行的审议程序:2025年4月2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一、 现金管理概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在不影响正常经营活动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增加公司收益。
(二)资金来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本次用于现金管理的资金均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自有闲置资金。
(三)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不超过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四)授权事项
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优质合作银行、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现金管理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五)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财务部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控审计部负责审查现金管理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督促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在每个季度末对所有银行现金管理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二、 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所需资金的前提下进行,有助于提高资金利用效率,不影响日常经营资金的正常运转。通过对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合理的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三、 风险提示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总体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公司财务部会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控制投资风险。公司内控审计部负责审查现金管理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督促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 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合理利用自有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活动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不超过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董事会同意授权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优质合作银行、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现金管理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特此公告。
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88202 证券简称:美迪西 公告编号:2025-024
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否。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关联方所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业务往来,符合正常商业逻辑及公平原则,在双方平等协商达成的交易协议的基础上实施,交易条件及定价公允,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批准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进行上述相关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主营业务不构成重大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5年4月2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一致表决通过该议案,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提交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对该议案进行审议,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形成以下意见:公司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的事项属于公司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业务往来,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和发展的需要。公司预计的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定价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因此同意该项议案。
公司监事会就该事项形成了决议意见:公司2025年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的需要,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开展,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审议程序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涉及金额1,000万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则,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根据公司2025年的经营计划,对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预计如下:
单位:万元
注:占同类业务比例计算基数为2024年度经审计的主营业务收入。
(三)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2024年公司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占同类业务比例计算基数为2024年度经审计的主营业务收入。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韦恩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2、关联关系
韦恩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离任未满12个月的董事陈国兴子女控制的公司。
(二)维申医药(南通)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2、关联关系
独立董事马大为直接持有维申医药(南通)有限公司9.15%的股权,通过上海维旻医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上海维申医药有限公司5.08%的股权,并担任董事的公司。
(三)广州科恩泰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2、关联关系
独立董事马大为直接持有广州科恩泰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27.32%的股权,通过上海陟铭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广州科恩泰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2.19%的股权,并担任董事的公司。
(四)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均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具备良好履约能力。公司将就上述交易与相关方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向关联方提供新药研发服务,属于公司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业务往来,所有交易均将与相应的交易方签订书面协议,交易价格皆按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为依据,由双方协商确定。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该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及子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将根据业务开展情况签订具体的相关合同或协议。
四、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公司与关联方所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业务往来,符合正常商业逻辑及公平原则,在双方平等协商达成的交易协议的基础上实施,交易条件及定价公允,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批准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进行上述相关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主营业务不构成重大影响。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召开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并审议通过,监事会已发表同意意见。本次事项无需股东大会审议。上述公司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上述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属于公司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业务往来,未损害上市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不会对上市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上市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附件
1、《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