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67 证券简称:辰欣药业 公告编号:2025-01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20元(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 公司不存在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 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1)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343,534,134.31元,经董事会审议,公司2024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44元(含税),其中,2024年半年度已完成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2元(含税),合计已派发99,605,908.38元(含税);本次2024年年度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2元(含税),合计拟派发金额为99,605,908.38元(含税)。
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508,906,193.71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452,754,129股,以此为基数计算,2024年半年度、2024年年度派发现金红利合计人民币199,211,816.76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39.15%。剩余未分配利润 3,243,928,225.93 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2)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5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此议案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发展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等因素提出的;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严格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1、现金分红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公司发展阶段、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的每股收益、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资金需求,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2、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03367 证券简称:辰欣药业 公告编号:2025-018
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提请股东大会决定
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辰欣药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特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满足相关条件的情况下决定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具体安排如下:
一、公司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安排
1、中期分红的前提条件
(1)公司在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
(2)公司的现金流情况及与资本开支、经营性资金需求的匹配情况。
2、中期分红的上限
公司2025年中期分红金额不超过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40%。
3、分红时间
公司计划于2025年下半年实施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
4、中期分红的授权
为适当简化分红程序,特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
(1)授权内容: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符合前述中期分红的前提条件下,择时择机论证、制定、实施公司2025年度中期分红方案,以及办理与2025年度中期分红相关的事项。
(2)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公司章程》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3)授权期限:自本议案经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实施完毕之日止。
二、相关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的相关事项,尚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后续是否能够顺利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03367 证券简称:辰欣药业
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杜振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续新兵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续新兵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杜振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续新兵 会计机构负责人:续新兵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3月
编制单位: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司负责人:杜振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续新兵 会计机构负责人:续新兵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3月
编制单位: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杜振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续新兵 会计机构负责人:续新兵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5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杜振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续新兵 会计机构负责人:续新兵
母公司利润表
2025年1—3月
编制单位: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杜振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续新兵 会计机构负责人:续新兵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5年1—3月
编制单位: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杜振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续新兵 会计机构负责人:续新兵
(三)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