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11 证券简称:金海高科 公告编号:2025-01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回购股份方案的基本情况
浙江金海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后续实施股权激励或者员工持股计划,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5.15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2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
二、 收到股票回购贷款承诺函的情况
近日,公司取得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诸暨支行出具的《贷款承诺函》,主要内容如下:
1. 借款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6,000,000元
2. 借款期限:不超过36个月
3. 利率:由借款合同约定,且符合监管规定
4. 借款用途:专项用于回购公司股票
5. 担保条件:信用
6. 承诺函有效期:自出具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2026年04月15日
双方具体的权利义务将载明至授信协议/借款合同及相关协议中。
三、 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收到贷款承诺函可为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提供融资支持,具体贷款事宜以双方签订的贷款合同为准。本次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贷款承诺函不代表公司对回购金额的承诺,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本次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金海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