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5-04-22

  公司代码:603192                                                  公司简称:汇得科技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4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75元(含税),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度。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公司主营业务是聚氨酯材料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技术服务。聚氨酯是一种新兴的有机高分子材料,具有性能范围广、适应性强、耐磨性能好、粘接性能好、耐老化、弹性及复原性优良等诸多优良特性,被誉为“第五大塑料”,应用领域十分广阔。中国是全球最大的聚氨酯生产国与消费国。

  报告期内,全球宏观经济环境仍然充满不确定性,国内市场在经济复苏和产业升级的双重影响下,呈现出结构性调整趋势。聚氨酯产业作为重要的化工细分领域,在原材料供应格局、下游需求结构以及行业技术创新等方面均发生了显著变化。受房地产市场低迷、消费电子需求不振等因素影响,传统终端市场整体需求回暖乏力。然而,新能源汽车、高端软体家具以及冷链物流等行业的快速发展,为聚氨酯材料的应用拓展提供了新的增长点。

  在聚氨酯材料的整体发展趋势上,聚氨酯材料的绿色化、高性能化和可持续发展成为行业共识。受政策推动,低VOC、环保型聚氨酯产品需求逐步扩大,企业竞争也逐渐向产品创新和供应链整合方向倾斜。预计未来市场竞争将更为激烈,行业企业需在技术研发、产品升级及市场布局等方面持续发力。

  公司的主营业务是聚氨酯树脂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与技术服务,主要产品为合成革用聚氨酯(PU浆料)、以及聚氨酯弹性体原液和热塑性聚氨酯弹性体(TPU)、聚酯多元醇和新能源电池用聚氨酯材料制品。上述产品运用市场广泛,主要以生活家居、汽车内饰、体育休闲、电子、轨道交通、建筑和新能源电池等领域为主。公司现有生产地位于上海金山、福建福鼎、浙江平湖三地,产品通过直销方式直接销售给需求客户,销售范围主要覆盖东南沿海、长三角地区、珠三角等经济发达地区,部分产品销往海外。

  报告期内,革用聚氨酯行业竞争依然激烈市场景气度一般,鞋材、服装、箱包等传统革用聚氨酯应用行业需求下降明显;汽车内饰、无溶剂、PUR等新兴革用聚氨酯市场增量明显;水性聚氨酯市场略有增长。革用聚氨酯业务作为公司的支柱业务,2024年实现销量17.80万吨,同比略有下降。但基于差异化的经营策略,大力开展产品结构的优化,借助公司的创新研发优势:低温耐折、高耐化学品汽车革用;可吸纹、发泡型无溶剂;水性汽车革面层树脂;生物基汽车革;半导体液晶屏抛光用、高回弹高定型电子包装用功能性树脂等新型聚氨酯树脂材料的量产和市场拓展,确保了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的基础。

  弹性体及原液主要应用在轮胎、泡沫、家具、鞋类、缓冲垫、手机套、薄膜等领域,2024年实现销量2.13万吨,同比增长39.88%。主要原因是公司热塑性聚氨酯弹性体(TPU)产品在产能受限的情况下,销量略有增长,其中特殊生物基TPU在鞋材、服装、汽车制造及体育用品领域得到客户认可和广泛应用;同时,轮胎用聚氨酯原液取得较大销量的增长。作为生产聚氨酯的主要原料之一:聚酯多元醇行业也呈现出稳步发展的态势。技术进步和环保法规的加强推动了产品性能的提升和生产过程的绿色化。常规产品竞争激烈,特殊性能产品利润率亦成下降趋势,需要强有力的研发支持,不断研制出性价比更优的产品来满足市场客户的需求。2024年公司聚酯多元醇业务实现销量3.45万吨,同比增长11.94%,主要是基于公司的研发技术优势,不断优化产品结构来满足不同客户需求,重点在环保型增塑剂、共聚酯、高分子量特殊聚酯等产品得以完善优化和突破。

  公司新业务领域:新能源电池用聚氨酯制件产品业务健康发展,稳中有进;多个产品取得大客户的认可,为后续业务增长打下了坚实基础;聚氨酯胶黏剂业务也取得较大进步,实现以进促稳的健康发展:在汽车内饰的水性胶黏剂业务拓展后,在汽车内饰热熔聚氨酯业务,汽车内饰无溶剂胶黏剂业务,汽车内饰溶剂胶业务也快速起步;进而同水胶产品产生协同效应,形成汽车内饰整体解决方案。报告期内,公司在新业务领域新增规模大客户26家,主要分布在动力电池新能源、汽车和家电行业。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4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67,092.29万元,同比下降1.51%;其中主营业务收入255,297.59万元,同比增长1.17%;主营业务毛利率14.24%,同比增长2.89个百分点;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455.98万元,同比增长95.0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11,361.83万元,同比增长84.86%。

  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223,582.75万元,比上年期末下降4.46%,净资产 155,212.88万元,比上年期末增长7.57%。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192            证券简称:汇得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5

  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汇得科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25年4月9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4月19日上午9:00时在江苏省泰州市泰兴市温德姆至尊酒店会议室现场召开,会议应到董事5名,实到董事5名。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钱建中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通过《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贾建军、王新灵)。

  (四)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五)审议通过《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对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六)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八)审议通过《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结果,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24,559,757.65元,其中2024年母公司实现税后净利润93,871,339.31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4,281,506.39元,加上前期滚存未分配利润484,805,850.91元,本期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574,395,683.83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75元(含税),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度。

  截至 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41,153,667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52,932,625.13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占2024年度合并口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42.50%。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7)。

  (十)审议通过《<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十一)审议通过《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二)审议通过《2024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2024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履行审计职责,完成了公司2024年度的各项审计工作及内控审计工作。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预计2025年度审计费不超过人民币96万元,2025年度内控审计费不超过人民币24万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8)。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及高管薪酬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讨论通过,公司董事和高管的薪酬方案是依据公司所处的行业、规模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制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2025年度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项目建设资金的需要,公司(包括全资子公司)拟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签署综合授信协议总额预计不超过30亿元(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保理、押汇、出口代付等)。为提高工作效率,保证融资业务办理手续的及时性,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全资子公司负责人在上述授信额度内确定授信银行及授信额度的具体调整事项,代表公司办理授信、借款、抵押等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无需再报董事会批准。以上综合授信额度以公司与各家银行等金融机构最终签署的协议为准,且不等同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上述授信、授权事项的有效期从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各全资子公司2025年日常生产经营及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降低本公司整体融资成本,公司拟为各全资子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3亿元融资担保,包含新增担保及存续担保,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2025年度新增担保总额未突破总体担保计划的情况下,可适度调整公司对各全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同时调整担保额度包含未来公司通过新设、收购的全资/控股子公司。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授信额度内确定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方式、担保范围、担保期限等相关事项,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授权2025年度对外捐赠额度的议案》

  公司长期注重社会效益,热心公益事业。为更好地参与社会公益和慈善事业,积极履行公司的社会责任,同时也为加强公司对外捐赠事项的管理,在充分维护股东、债权人及职工权益的基础上,拟授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5年度对外捐赠额度不超过300万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股权融资决策效率,根据相关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规定,公司决定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公司同步修订《公司章程》,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章程修改、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等相关手续。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1)。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相关制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现对相关公司治理制度进行重新制定。

  20-1、审议通过了制定汇得科技《股东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2、审议通过了制定汇得科技《董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3、审议通过了制定汇得科技《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4、审议通过了制定汇得科技《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5、审议通过了制定汇得科技《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6、审议通过了制定汇得科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制度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执行,原相关制度停止执行;

  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重新制定后的相关制度。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拟提名钱建中先生、颜群女士、钱洪祥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公司设职工董事一名,由职工代表大会另行选举产生,与非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第四届董事会。

  根据《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合并持有公司股份总额3%以上的股东可以向股东大会以临时提案的方式联合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如该等股东于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10日向公司董事会提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案的,在公司董事会审核并公告后由股东大会以差额选举方式进行选举,如在有效期内未有临时提案提出的,则股东大会将以等额选举方式进行选举。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公司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 拟提名贾建军先生、王新灵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根据《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股份总额 1%以上的股东可以向股东大会以临时提案的方式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如该等股东于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10日向公司董事会提出董事候选人提案的,在公司董事会审核并公告后由股东大会以差额选举方式进行选举,如在有效期内未有临时提案提出的,则股东大会将以等额选举方式进行选举。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提议于2025年5月 16日下午 14:00 时在上海市金山区金山卫镇春华路180号汇得科技公司会议室召开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对相关事项进行审议。本次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形式召开。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12)。

  特此公告。

  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

  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钱建中先生,1967年出生,中国国籍,EMBA。历任常州有机化工厂车间副主任,上海汇得树脂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钱建中先生为国家第四批“万人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第五届上海市工商业领军人物,现兼任上海市聚氨酯工业协会副会长、上海市化工行业协会理事、上海市新材料协会理事、上海市公共关系协会理事。现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截止目前,钱建中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钱建中先生直接持有公司控股股东上海汇得企业集团有限公司80%的股份,直接及间接持有上海湛然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9.57%的股份(上述上海汇得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及上海湛然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分别持有公司35%及11.97%的股份)。

  钱建中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与公司董事颜群女士为夫妻关系,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钱建中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何情形,具备董事的任职资格。

  颜群女士,1969出生,中国国籍,会计师,本科学历。历任常州有机化工厂技术员,交通银行常州分行职员,常州新区祥协物资公司会计,上海汇得树脂有限公司监事、执行董事。现兼任上海汇得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上海涟颖实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上海澄进商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

  截止目前,颜群女士直接持有公司3120万份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2.10%),同时颜群女士直接持有公司控股股东上海汇得企业集团有限公司20%的股份,直接持有上海湛然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7.69%的股份(上述上海汇得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及上海湛然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分别持有公司35%及11.97%的股份)。

  颜群女士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与公司董事长钱建中先生为夫妻关系,与其他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颜群女士不存在《公司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何情形,具备董事的任职资格。

  钱洪祥先生,1976年出生,中国国籍,大专学历。历任上海汇得树脂有限公司生产部部长、研发部部长、副总经理,公司生产部部长、研发部部长。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截止目前,钱洪祥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1,000股(股权激励获得),同时钱洪祥先生直接持有上海湛然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6.15%的股份,直接持有上海涌腾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0.60%的股份(上述上海湛然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上海涌腾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分别持有公司11.97%及4.60%的股份)。

  钱洪祥先生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钱洪祥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何情形,具备董事的任职资格。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贾建军先生:男,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复旦大学会计学博士,曾为美国罗德岛大学高级访问学者。曾任上海金融学院会计学院副院长、立信会计金融学院会计学院副教授,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苏州世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等。贾建军先生在会计研究、当代财经等核心刊物发表论文多篇,承担上海社科课题和上海市教委课题,荣获中国金融教育基金会金融教育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贾建军先生现为上海科技大学创业与管理学学院副教授、上海市浦东新区审计局特约审计员、英科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宁波方正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贾建军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贾建军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任何情形,己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具备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

  王新灵先生:男,1962年出生,中国国籍,博士研究生学历,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从事高分子新材料的研究,如功能化聚氨酯的设计、合成及应用研究,高性能3D打印材料的合成等。王新灵先生已完成多项国防科工委、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中国商飞及与多家著名化工企业的国际合作项目等;共发表SCI源论文约150篇。现任上海交通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上海市化学化工学会理事、高分子化学专业委员会主任,国际汽车轻量化绿色科技联盟执行理事,Journal of Polymer Engineering期刊(SCI)编委,宁夏中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王新灵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王新灵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任何情形,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具备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603192            证券简称:汇得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6

  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汇得科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25年4月9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4月19日下午15:00时在江苏省泰州市泰兴市温德姆至尊酒店会议室现场召开。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到3人,实到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强先生主持。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通过《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结果,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24,559,757.65元,其中2024年母公司实现税后净利润93,871,339.31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4,281,506.39元,加上前期滚存未分配利润484,805,850.91元,本期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574,395,683.83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75元(含税),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度。

  截至 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41,153,667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52,932,625.13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占2024年度合并口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42.50%。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利润分配的形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此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各方面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7)

  (四)审议通过《<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监管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五)审议通过《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六)审议通过《2024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2024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全体监事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规定,公司决定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予以相应废止,公司同步修订改《公司章程》。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3192            证券简称:汇得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7

  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75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第 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 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结果,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24,559,757.65元,其中2024年母公司实现税后净利润93,871,339.31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4,281,506.39元,加上前期滚存未分配利润484,805,850.91元,本期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574,395,683.83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75元(含税),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度。

  截至 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41,153,667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52,932,625.13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占2024年度合并口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42.50%。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利润分配的形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此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各方面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判断,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3192            证券简称:汇得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8

  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及

  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立信”)

  ●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汇得科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履行审计职责,完成了公司2024年度的各项审计工作及内控审计工作。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预计2025年度审计费不超过人民币96万元,2025年度内控审计费不超过人民币24万元。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4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96名、注册会计师2,498名、从业人员总数10,021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743名。

  立信2024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5.16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7.65亿元。

  2024年度立信为693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8.54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56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4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6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43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和纪律处分无,涉及从业人员131名。

  (二)项目信息

  1、人员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陈黎先生,1999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自2002年起开始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10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周琦慧女士,2024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开始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0家。

  拟担任独立复核合伙人:冯蕾女士,2000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3年开始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5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8家。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三)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进行审计的经验和能力,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能够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同意将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公司于2025年4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预计2025年度审计费不超过人民币96万元,2025年度内控审计费不超过人民币24万元。

  (三)本次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3192            证券简称:汇得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0

  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汇得科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授权期限为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授权事宜包括以下内容: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和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二)发行股票的种类、数量和面值

  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中国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三)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含)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四)定价方式或者价格区间、限售期

  (1)本次发行采取询价发行方式,本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宜的,本次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2)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所取得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届满后按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拟将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比例应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同时,本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用途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六)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七)决议有效期

  决议有效期为自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八)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具体事宜

  董事会在符合本议案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证券监管部门的规定或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发行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发行的实施时间、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具体认购办法、认购比例、募集资金规模及其他与发行方案相关的事宜;

  2、办理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的事宜,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股东大会作出的决议,结合证券市场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实际进度、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等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3、办理本次发行申报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要求,制作、修改、签署、呈报、补充递交、执行和公告与发行相关的材料,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监管部门的反馈意见,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发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包括但不限于承销与保荐协议、股份认购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重大合同和重要文件;

  5、设立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办理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事宜;

  6、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和发行情况,办理变更注册资本及《公司章程》所涉及的企业信息变更登记或备案;

  7、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新增股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8、根据本次发行方案的实施情况、市场条件、政策调整以及监管部门的意见,在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决议允许的范围内,终止本次发行方案或对本次发行方案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后继续办理本次发行的相关事宜;

  9、决定并聘请本次发行的相关证券服务中介机构,并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10、在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对再融资填补即期回报有最新规定及要求的情形下,根据届时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进一步分析、论证本次发行对公司即期财务指标及公司股东即期回报等的影响,制订、修改相关的填补措施与政策,并全权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11、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办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在获得上述授权的条件下,将上述授权事项转授予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行使。

  二、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经年度股东大会授权上述事项后,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在授权时限内启动简易发行程序及启动该程序的具体时间。在简易发行程序中董事会需在规定的时限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申请文件,报请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并需经中国证监会注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