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国芳工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2025-04-22

  证券代码:601086         证券简称:国芳集团        公告编号:2025-02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甘肃国芳工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25年4月18日、4月21日连续2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 自2025年4月1日起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价累计上涨176.41%;公司最新市盈率为133.3倍,行业平均值为23.76倍,显著高于同行业水平;2025年4月18日、4月21日公司股票平均换手率为11.74%,显著高于日常换手率。近期公司股票交易价格涨幅居高,交易频繁,存在非理性炒作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 根据公司于2025年4月12日披露的《2024年度报告》显示,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57亿元,同比下降21.9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800.83万元,同比下降63.23%。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股票交易非理性炒作风险。

  ● 经公司自查,并书面发函询问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确认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截至2025年4月21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盘,公司股票于2025年4月18日、4月21日连续2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公司对相关问题进行了必要核实。现说明如下:

  (一)生产经营情况

  公司从事以百货业为主、超市为辅的连锁零售业务。根据公司于2025年4月12日披露的《2024年度报告》显示,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57亿元,同比下降21.9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800.83万元,同比下降63.23%。

  经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及内部经营秩序一切正常,公司主营业务、生产经营情况以及经营环境与前期披露的信息相比未发生重大变化。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二)重大事项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国芳及实际控制人张春芳书面征询核实,确认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外,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重大交易类事项、业务重组、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尚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亦未涉及市场热点概念等事项。除公司已披露信息外,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公司自查,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公司及有关人员未泄漏尚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三、 相关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充分了解股票交易市场风险,切实增强风险意识,理性决策,审慎投资。鉴于近期公司股价波动较大,现对公司有关事项和风险说明如下:

  (一)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公司股票于2025年4月18日、4月21日连续2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自2025年4月1日起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价累计上涨176.41%;公司最新市盈率为133.3倍,行业平均值为23.76倍,显著高于同行业水平;2025年4月18日、4月21日公司股票平均换手率为11.74%,显著高于日常换手率。近期公司股票交易价格涨幅居高,交易频繁,存在非理性炒作风险。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基本面亦未发生重大变化,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投资。

  (二)其他风险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近期公司股票异动与风险提示情况,具体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8日、2025年4月9日、2025年4月11日、2025年4月12日、2025年4月15日、2025年4月18日、2025年4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股票交易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5-007)、《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公告编号:2025-008)、《股票交易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关于股票交易严重异常波动暨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5-019)、《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股票交易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

  四、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审慎投资,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特此公告。

  甘肃国芳工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