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33 证券简称:征和工业 公告编号:2025-02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R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R适用 □不适用
资产构成变动情况
单位:元
负债构成及变动情况
经营成果构成及变动情况
现金流量分析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R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25年1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2025年2月11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并签订投资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投资建设高端装备关键零部件产业园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1月25日和2025年2月12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对外投资并签订投资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3)和《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05)。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03月31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金玉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国范 会计机构负责人:于为宁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金玉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国范 会计机构负责人:于为宁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04月22日
证券代码:003033 证券简称:征和工业 公告编号:2025-024
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以书面方式发出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21日在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香港东路195号青岛上实中心T3号楼17层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监事长赵国林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20)。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三、备查文件
1、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3033 证券简称:征和工业 公告编号:2025-025
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办2024年度暨2025年第一季度
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25年4月28日(周一)15:00-16:30在全景网举办2024年度暨2025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本次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届时公司将就公司治理、发展战略、经营状况等投资者所关心的问题与投资者在线交流。投资者可登陆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s://ir.p5w.net)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兼总裁金玉谟先生,副总裁、财务总监李国范先生,董事会秘书张妮娜女士,独立董事吴育辉先生。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4年度暨2025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2025年4月25日(星期五)16:30前访问https://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公司将在2024年度暨2025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网上说明会。
(问题征集专题页面二维码)
特此公告。
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3033 证券简称:征和工业 公告编号:2025-022
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定于2025年5月12日(星期一)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2025年5月12日(星期一)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5月12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5月12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2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7日(星期三)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至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7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山东省青岛市平度市重庆路303号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如下:
2、特别提示和说明
(1)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除议案9.00、议案10.00全体董事、监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外,其他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以及2025年4月22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2)上述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3)上述议案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议案序号为议案9.00。
(4)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股东。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加盖印章或亲笔签名)、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加盖印章或亲笔签名)、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采用书面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办理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以2025年5月9日17:00时前到达本公司为准。
2、登记时间:2025年5月9日9:00-17:00;
3、登记地点:山东省青岛市平度市重庆路303号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妮娜
电话:0532-88306381
传真:0532-83303777
电子邮箱:choho@chohogroup.com
5、会议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二、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3033”,投票简称为“征和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5月12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12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5月12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5月12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单位(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
注:1、每项议案只能有一个表决意见,请在“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的栏目里划“√”;
2、在本授权委托书中,股东可以仅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 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具体提案投票为准;
3、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需签字;
4、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时止。
委托人名称及签章(法人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持有股份的性质和数量: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3033 证券简称:征和工业 公告编号:2025-021
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辞职暨选举第四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并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独立董事辞职情况
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吴育辉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吴育辉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吴育辉先生不再公司以及子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日,吴育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鉴于吴育辉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董事会中独立董事人数低于董事会总人数的三分之一,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吴育辉先生将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其在董事会下设各专门委员会中的相关职责,直至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
吴育辉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勤勉尽责、忠于职守,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及董事会对吴育辉先生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独立董事改选情况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独立董事及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提名王贞洁女士(简历附后)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王贞洁女士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担任独立董事后,将接任吴育辉先生原担任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董事候选人王贞洁女士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
附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王贞洁女士:1982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中国海洋大学管理学院会计系副主任、博士生导师、教授。现任山东省管理学会财务与会计专业委员会主任、中国会计学会财务成本分会理事、山东省企业管理研究会理事、青岛市商贸会计学会理事等职务,入选2022年度财政部高层次财会人才素质提升工程(中青年人才培养-学术班)。现任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贞洁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股份以上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 003033 证券简称: 征和工业 公告编号:2025-027
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声明人王贞洁作为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 本人已经通过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是 □否
二、 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 □否
三、 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 □否
四、 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 □否
五、 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是 □否
六、 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七、 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八、 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九、 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 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一、 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二、 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三、 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四、 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五、 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是 □否
十六、 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候选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是 □否 □不适用
十七、 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否
十八、 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是 □否
十九、 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是 □否
二十、 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是 □否
二十一、 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是 □否
二十二、 本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是 □否
二十三、 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是 □否
二十四、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否
二十五、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否
二十六、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是 □否
二十七、本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是 □否
二十八、本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是 □否
二十九、本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是 □否
三十、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是 □否
三十一、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是 □否
三十二、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是 □否
候选人郑重承诺:
一、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及提供的相关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三、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立即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四、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 如任职期间因本人辞职导致独立董事比例不符合相关规定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的,本人将持续履行职责,不以辞职为由拒绝履职。
候选人(签署):王贞洁
2025 年 04 月 22 日
证券代码: 003033 证券简称: 征和工业 公告编号:2025-026
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王贞洁为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作为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是 □否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 □否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 □否
四、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 □否
五、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是 □否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五、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是 □否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被提名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是 □否 □不适用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否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是 □否
十九、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是 □否
二十、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是 □否
二十一、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是 □否
二十二、被提名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是 □否
二十三、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是 □否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否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否
二十六、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是 □否
二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是 □否
二十八、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是 □否
二十九、被提名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是 □否
三十、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解除职务,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是 □否
三十一、包括本次提名的公司在内,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是 □否
三十二、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是 □否
提名人郑重承诺:
一、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 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性要求及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提名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 会报告并督促被提名人立即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提名人(签署/盖章):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04 月 22 日
证券代码:003033 证券简称:征和工业 公告编号:2025-023
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21日在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香港东路195号青岛上实中心T3号楼17层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金玉谟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20)。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独立董事及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独立董事辞职暨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并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该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三)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的部分议案涉及股东大会审议职权,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故公司董事会提议于2025年5月12日(星期一)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22)。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三、备查文件
1.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