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21 证券简称:山东华鹏 公告编号:临2025-01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财光华”成立于1999年1月,总部位于北京,是国内最早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三十多年以来中兴财光华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中兴财光华首席合伙人为姚庚春,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号万通金融中心A座24层。
2、人员信息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中兴财光华合伙人187人,注册会计师838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331人。
3、业务信息
最近一年(2023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110,263.59万元
最近一年审计业务收入:96,155.71万元
最近一年证券业务收入:41,152.94万元
上年度(2023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92家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主要行业:制造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建筑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等。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17,626.74万元
上年度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0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在投资者保护能力方面,事务所执行总分所一体化管理,以购买职业保险为主,2024年购买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3.27亿元,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4.28亿元。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近三年不存在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诚信记录。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7次、监督管理措施22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纪律处分4次。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8次、监督管理措施25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和纪律处分4次,累计涉及58名从业人员。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
李兆春先生,中国资深注册会计师,从事审计工作20余年,对大型国有企业年报和上市公司购并审计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近2年服务上市公司2家。
(2)质量控制复核人:
李津庆女士,注册会计师,合伙人,1997年进入事务所,专注于上市公司、新三板、大型国有企业审计及审核业务。审计经验丰富,有较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具备较强的专业胜任能力。近2年服务上市公司2家。
(3)拟签字注册会计师:
李兆春先生,中国资深注册会计师,从事审计工作20余年,对大型国有企业年报和上市公司购并审计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近2年服务上市公司2家。
李晓艳女士,注册会计师,2010年起从事审计业务,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10年,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无兼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近2年服务上市公司1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中兴财光华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审计工作人员的经验、级别及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确定。2024年度审计费用以2023年度审计费用为基础,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及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情况,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并履行相关决策程序。经商定,2024年年报审计费89万元,内控审计费50万元。
2025年度审计费用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兴财光华具备应有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良好的诚信状况,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三)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03021 证券简称:山东华鹏 公告编号:临2025-018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24年度不进行现金股利的分配,不进行股票股利的分配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须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公司 2024年度可供分配利润情况
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母公司2024年度净利润为81,947,921.83元,其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1,947,921.83元,截止2024年末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01,536,357.01元。
二、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鉴于母公司2024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为81,947,921.83元,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不满足利润分配条件,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和资金需求,经董事会研究,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拟为:2024年度不进行现金股利的分配,不进行股票股利的分配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鉴于截至2024年末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负,公司没有可供分配的利润,因此不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三、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修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母公司2024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为81,947,921.83元,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等实际情况,公司2024年度不满足利润分配条件,公司董事会综合考虑2025年经营情况和资金需求,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经营,公司对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全体股东长远利益。 四、董事会审议表决情况
2025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结合公司未来经营情况以及发展需要做出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六、相关风险提示
《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03021 证券简称:山东华鹏 公告编号:临2025-020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为客观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各类资产进行了分析和评估,经资产减值测试,公司认为部分资产存在一定的减值损失迹象,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可能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2、计提减值准备情况
减值损失按项目列示:
单位:元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说明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主要项目为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相关情况如下:
1、根据相关会计准则和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对于应收票据、应收款项融资和应收账款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当单项应收票据、应收款项融资和应收账款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应收款项融资和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票据,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本期公司及子公司对应收票据计提减值共计人民币-1,632,555.04元;应收账款计提减值准备共计人民币7,930,265.85元。
2、根据相关会计准则和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资产负债表日,当单项其他应收款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公司及子公司对其他应收款计提减值准备共计人民币319,992.63元。
3、根据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本期公司及子公司共计提存货跌价准备4,483,961.26元,前期计提了存货跌价准备的存货本期销售时将原计提的跌价准备同时转销4,980,639.13元。
4、根据相关会计准则,对子公司辽宁华鹏在建工程计提减值3,228,879.95元;对子公司山东华鹏石岛玻璃制品有限公司固定资产计提减值4,589,017.03元,在建工程计提减值25,805,426.49元,对子公司山东华鹏石岛玻璃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共计提30,394,443.52元;对子公司甘肃石岛固定资产计提减值7,196,333.77元;对子公司安庆华鹏固定资产计提减值1,890,857.87元。本年度对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共计提减值准备42,710,515.11元。
三、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公司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预期信用损失率计提减值准备,信用减值损失6,617,703.44元;出于谨慎性原则,对存货及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资产减值损失47,194,476.37元,影响净利润金额-53,812,179.81元。
四、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使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理由充分、合理。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事宜。
特此公告。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03021 证券简称:山东华鹏 公告编号:临2025-021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威海市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
申请授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威海市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公司经营计划和融资需求,公司拟向威海市商业银行、兴业银行、烟台银行、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7亿元的综合授信,授信期限为自审批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以上授信额度用于办理包括但不限于非流动资金贷款、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业务(混用信用证)、非融资性保函等综合业务,融资期限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实际授信额度以金融机构最终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以上授信具体业务使用条件、品种、期限、金额以签订的具体业务合同为准。在额度内发生的具体业务,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授权代表具体负责与金融机构签订(或逐笔签订)相关合同或协议,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在授信有效期内(包括当年授信延长期)签订的合同或协议无论到期日是否超过授信有效期截止日期,均视为有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向威海市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03021 证券简称:山东华鹏 公告编号:临2025-027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4月30日(星期三)上午 09:00-10:00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问题征集方式:投资者可于2025年4月23日(星期三) 至4月29日(星期二)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hp577@huapengglass.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发布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为方便广大投资者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4年度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5年4月30日上午9:00-10:00举行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普遍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业绩说明会以网络互动方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4年度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1、召开时间:2025年4月30日(星期三)9:00-10:00
2、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3、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董事长、总经理刘东广,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介保海,独立董事魏学军、王攀娜。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1、投资者可在2025年4月30日(星期三)上午 09:00-10: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2、投资者可于2025年4月23日(星期三)至4月29日(星期三)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hp577@huapengglass.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本次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部门:证券部
联系电话:0631-7379496
邮箱:hp577@huapengglass.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1日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财光华”)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中兴财光华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包含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中兴财光华审会字(2025)第316027号)。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4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公司监事会认真审阅了董事会出具的专项说明,并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中兴财光华出具了包含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公司监事会同意《董事会关于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监事会将充分发挥本职功能,持续关注并监督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提升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03021 证券简称:山东华鹏 公告编号:临2025-017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4月21日上午在公司七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晓渤主持,应参加会议监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3人,会议以现场与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经审议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24年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4年年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2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2、审议通过《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3、审议通过《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4、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母公司2024年度净利润为81,947,921.83元,其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1,947,921.83元,截止2024年末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01,536,357.01元。
2024年度公司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2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18)。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6、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2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19)。
7、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2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20)。
8、审议通过《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中兴财光华出具了包含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公司监事会同意《董事会关于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监事会将充分发挥本职功能,持续关注并监督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提升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22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9、审议通过《关于确认2024年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2025年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4年度薪酬考核方案,现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发放情况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披露如下:
(1)2024年度薪酬发放情况
(2)2025年度薪酬方案
公司董事薪酬标准:
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的董事,依据其与公司签署的相关合同、在公司担任的职务和实际负责的工作,以及公司薪酬管理制度领取薪酬,并享受公司各项社会保险及其它福利待遇,公司不再另行支付董事津贴。
未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且未与公司就其薪酬或津贴签署任何书面协议的非独立董事,不从公司领取任何薪酬、津贴, 也不在公司享有任何福利待遇。
独立董事享受每人每年度人民币8万元(税前)的独立董事津贴,并不再从公司领取其它薪酬或享有其它福利待遇。
公司监事薪酬标准:
未在公司担任除监事外的其他职务的非职工监事,且未与公司就其薪酬或津贴签署任何书面协议的非职工监事,不从公司领取任何薪酬、津贴, 也不在公司享有任何福利待遇。
在公司担任除监事以外其他职务的监事执行个人岗位技能工资,每月津贴1000元。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
公司总经理执行每年度人民币50万元(税前)的薪酬,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执行每人每年度40万元(税前)的薪酬。另,鉴于前任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李永建多年来对公司发展做出的积极贡献,公司将在2025年特予发放奖励10万元。
(3)其他规定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按月以75%预发,剩余部分次年根据考核结果发放,多退少补;独立董事津贴按月发放。
上述薪酬或津贴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均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其薪酬或津贴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监事陈殿胜回避表决。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 年修订)、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订了《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人员办理上述事项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2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25)。
特此公告。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