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4-22

  证券代码:002788              证券简称:鹭燕医药            公告编号:2025-00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9日以邮件形式发出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下简称“董事会”)通知,会议于2025年4月20日以现场方式举行;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吴金祥先生召集和主持;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共7人,占公司董事总数的100%;公司全体监事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关于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通过议案,同意票数占全体有表决权票数比例100%。

  (二)审议《关于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通过议案,同意票数占全体有表决权票数比例100%。

  《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全文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独立董事叶少琴、宋培林、吴俊龙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报告全文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通过议案,同意票数占全体有表决权票数比例100%。

  《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全文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与本决议同日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关于2024年度公司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通过议案,同意票数占全体有表决权票数比例100%。

  《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全文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关于2024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度公司实现合并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45,644,716.96元,其中母公司净利润484,156,088.23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已提取2024年度税后利润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截至2024年12月31日,归属于母公司全体股东的未分配利润累计1,952,657,503.03元,其中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1,670,567,701.15元。

  为了回报公司广大股东,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章程》《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2年-2024年)》,公司拟以现有总股本388,516,73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5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35,980,857.60元。

  表决结果: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通过议案,同意票数占全体有表决权票数比例10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关于续聘2025年度公司财务审计机构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通过议案,同意票数占全体有表决权票数比例100%。

  《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续聘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与本决议同日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关于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对子公司担保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通过议案,同意票数占全体有表决权票数比例100%。

  《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对子公司担保事项的公告》与本决议同日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通过议案,同意票数占全体有表决权票数比例100%。

  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日常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为控制风险,投资品种仅限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在12个月以内(含)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国债、国开债或信托产品。

  《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与本决议同日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告。

  (九)审议《关于2024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通过议案,同意票数占全体有表决权票数比例100%。

  《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全文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审议《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通过议案,同意票数占全体有表决权票数比例100%。

  《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全文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一)审议《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通过议案,同意票数占全体有表决权票数比例100%。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说明》全文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二)审议《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通过议案,同意票数占全体有表决权票数比例100%。

  《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与本决议同日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告。

  (十三)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通过议案,同意票数占全体有表决权票数比例100%。

  《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公告》与本决议同日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通过议案,同意票数占全体有表决权票数比例100%。

  《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与本决议同日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关于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通过议案,同意票数占全体有表决权票数比例100%。

  同意重新制定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并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独立董事制度》《董事、监事薪酬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拟重新制定后的《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修订后的《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薪酬管理制度》全文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捐赠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通过议案,同意票数占全体有表决权票数比例100%。

  同意对公司《对外捐赠管理制度》进行修订。拟修订后的《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捐赠管理制度》全文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七)审议《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5年-2027年)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通过议案,同意票数占全体有表决权票数比例100%。

  《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5年-2027年)》全文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审议《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通过议案,同意票数占全体有表决权票数比例100%。

  《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刊登在2025年4月22日的《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三、备查文件

  (一)《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二)《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三)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

  (四)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五)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说明》。

  特此公告。

  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2788             证券简称:鹭燕医药             公告编号:2025-002

  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9日以邮件形式发出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以下简称“监事会”)通知,会议于2025年4月20日以现场方式在公司八楼会议室举行。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共3人,占公司监事总数的100%。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蔡梅桢女士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关于2024年度公司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议案,同意票数占全体有表决权票数比例100%。

  《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全文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议案,同意票数占全体有表决权票数比例100%。

  《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全文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与本决议同日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关于2024年度公司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议案,同意票数占全体有表决权票数比例100%。

  《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全文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关于2024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度公司实现合并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45,644,716.96元,其中母公司净利润484,156,088.23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已提取2024年度税后利润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截至2024年12月31日,归属于母公司全体股东的未分配利润累计1,952,657,503.03元,其中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1,670,567,701.15元。

  为了回报公司广大股东,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章程》《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2年-2024年)》,公司拟以现有总股本388,516,73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5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35,980,857.60元。

  表决结果: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议案,同意票数占全体有表决权票数比例10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关于续聘2025年度公司财务审计机构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按照相关业务规则提供审计服务。在担任公司各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能够优质高效地完成公司的审计工作。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议案,同意票数占全体有表决权票数比例100%。

  《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续聘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与本决议同日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关于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对子公司担保事项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该授信额度为信用、应收账款融资、资产担保或股权质押授信,可满足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融资需要。本次审议的担保事项,担保对象均为公司的子公司,信誉状况良好、信用风险较低,有能力按期偿还债务,且公司已制定了严格的对外担保审批权限和程序,能有效防范担保风险。本次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符合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

  表决结果: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议案,同意票数占全体有表决权票数比例100%。

  《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对子公司担保事项的公告》与本决议同日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在保障日常资金正常周转及公司业务正常开展的前提下,运用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已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日常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为控制风险,投资品种仅限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在12个月以内(含)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国债、国开债或信托产品。

  表决结果: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议案,同意票数占全体有表决权票数比例100%。

  《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与本决议同日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告。

  (八)审议《关于2024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覆盖公司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开展,确保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和保值增值。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运转有效,保证了公司完善内部控制所进行的重点活动的执行和监督。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全面、真实、准确,客观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议案,同意票数占全体有表决权票数比例100%。

  《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全文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九)审议《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议案,同意票数占全体有表决权票数比例100%。

  《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全文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审议《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议案,同意票数占全体有表决权票数比例100%。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说明》全文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一)审议《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议案,同意票数占全体有表决权票数比例100%。

  《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与本决议同日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告。

  (十二)审议《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议案,同意票数占全体有表决权票数比例100%。

  《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与本决议同日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5年-2027年)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议案,同意票数占全体有表决权票数比例100%。

  《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5年-2027年)》全文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一)《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二)《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三)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

  (四)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五)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说明》。

  特此公告。

  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2788                证券简称:鹭燕医药                公告编号:2025-004

  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R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R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R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388,516,73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5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R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公司所处行业基本情况及所处行业地位

  本公司从事医药分销和零售,隶属于医药流通行业,系福建省最大的医药流通企业。

  医药流通是指医药产业中连接上游医药生产厂家和下游经销商或零售终端客户的一项经营活动,主要是从上游厂家采购医药产品,直接出售给医院、诊所、药店等终端客户,或批发给下游经销商的流通过程。根据下游客户的性质,医药流通行业可分为分销业务、零售业务以及增值服务业务。其中:(1)分销业务主要包括纯销、调拨和代理三种模式。纯销模式是指医药流通企业直接向医院、卫生院等医疗机构以及零售药店提供药品销售及配送服务。调拨模式主要指医药流通企业将医药产品销售给另一个流通企业的模式。代理模式的主要形式为买断代理,即经营企业通过买断生产企业某一药品,获得全国或相应区域的总代理资格或独家经销权,并负责客户开发、订单处理、物流配送、推广促销、售后服务等基本环节的销售活动;(2)医药零售业务为以药店形式为终端消费者提供药事服务;(3)增值服务业务为医药流通企业通过提供信息服务、第三方物流、药房托管等增值服务获取盈利。

  纯销模式为本公司的主要经营模式,其特点为:以终端需求为导向,自主决策采购、销售及配送;以供应链管理、高效物流配送体系,提升运营效率;客户(主要是公立医疗机构)资信较好,但对服务要求较高,同时应收账款金额较高且账期较长。

  根据中国医药商业协会发布的全国医药批发企业主营业务收入百强排名,公司2023年位列第15位,已连续十五年稳居福建省医药流通企业第一。公司下属鹭燕大药房门店家数在福建省零售连锁药店中排名前列。根据《中国药店》揭晓的“2023-2024年度中国药店价值榜百强榜”,公司零售模块进入百强,位列第74位。

  (二)公司所属行业发展阶段、周期性特点

  报告期内,国家推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动医药行业高质量发展。2024年6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4年重点工作任务》,聚焦医保、医疗、医药协同发展和治理,明确提出推进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提质扩面,深化医疗服务价格、医保支付方式、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等七方面重点工作。

  2024年,医保改革持续深化,国家医保局推动按病组(DRG)和病种分值(DIP)付费等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医保各项费用及处方核查,“四同药品”价格治理及药品比价系统建立,医保药品追溯扫码等,医保药品、耗材费用管控措施不断推出,提高医保基金的使用效率,进一步促进医药行业的规范化发展;医保直接结算持续推进,在一定程度上缩短货款结算周期;在推进过程中,也阶段性存在新增业务结算覆盖比例不足,历史旧欠结算周期变长的情况。继续推进药品集中带量采购,第十批国家集采纳入62种药品,平均降幅达74.5%;国家医保局发布《关于完善医药集中带量采购和执行工作机制的通知》,鼓励定点零售药店通过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采购药品,专区专柜销售医保集采药品,有效降低药品价格。

  在政策推动下,药品流通行业加快转型升级步伐,行业集中度持续提高。药品流通行业在集约化发展方面取得显著成效,头部企业凭借规模、网络、品种和资金优势,加速整合资源,承接小企业市场份额,成为区域核心配送企业。根据商务部《关于“十四五”时期促进药品流通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到2025年,药品批发百强企业年销售额占比药品批发市场总额比重力争达到98%以上;药品零售百强企业年销售额占药品零售市场总额65%以上;药品零售连锁率接近70%。

  未来,医药行业将在政策引导与市场需求的双重驱动下,迈向更加规范、高效、创新的发展阶段。

  医药行业是民生基础行业,医药流通行业作为医药行业的子行业无明显的周期性和季节性。

  (三)公司主营业务情况

  本公司主营业务为药品、中药饮片、医疗器械等分销及医药零售连锁,主要收入来源为医药批发销售收入。目前,公司已形成了以医药分销为核心,并向医药制造延伸,积极探索和发展人工智能、大数据在医疗健康服务领域应用的产业链格局。

  公司现阶段的业务模式以纯销为主,于2009年实现了对福建省二级以上医疗机构100%覆盖;经过多年深耕以县级医院为龙头的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销售终端已覆盖各级医院、卫生站、诊所及终端药店,并完成了电子商务平台销售渠道的搭建。公司不断加大福建省内包括乡镇(社区)卫生院等基层医疗机构在内的各级医疗机构的开拓力度,公司对乡镇医疗机构实现常态化配送,且在药品专业经营、管理体系、专业人才、信息系统、医药物流专业设施、分销网络以及业内品牌知名度等方面树立了公司竞争优势。公司通过并购扩张,在四川、江西、海南、香港等区域布局医药分销业务。随着福建医改经验在全国的推广,公司在这些区域中市场份额持续提升,竞争力不断加强,已经成为众多医药产品生产厂家的核心合作伙伴。

  随着国家推动中医药振兴发展战略的实施,公司加大对中药饮片业务的投入,公司下属厦门燕来福制药有限公司业务不断拓展,产能持续扩大;公司以下属亳州市中药饮片厂为依托,建设“现代中药生产项目”,拓展全国中药饮片业务。

  公司依托完善的医药产品存储物流设施,高效的信息系统及完善的服务体系,为医药生产、流通企业提供信息服务、第三方物流等增值服务。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福建鹭燕医药发展有限公司、成都禾创西区科技有限公司均已取得药品和器械的第三方物流资质,为客户提供医药产品第三方物流服务。未来随着公司四川、江西、海南等区域的物流中心建设完成,公司的服务能力将进一步得到提升。

  (四)报告期内主要的业绩驱动因素

  报告期内,医药行业监管力度持续加大,集采持续深入、医保基金监管更加严格;公司规范经营,迎难而上,持续推进“四全”“四新”“四个融合”等战略举措的落地,企业经营业绩保持平稳。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2,047,076.61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1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4,564.47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4.9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4,720.3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0.33%。报告期内,公司各项工作开展情况如下:

  (1)推动“一个平台+两个抓手”发展战略实施。

  公司以鹭燕大健康事业为平台,持续创造价值,不断做强做大做优事业;以传统中医药现代化产业及新技术产业为两个抓手,创建鹭燕大健康生态圈,打造鹭燕事业发展新高地。

  (2)强化“三个能力”建设,转型提速,深化供应链管理,构建新形势下平台型商业合作模型。

  报告期内,公司充分发挥渠道优势,聚焦创新业务拓展及增值服务延伸,持续提升药品市场份额及专业营销能力。加强与主要供应商的深度合作,扩大公司新品引进优势。积极推进全域市场拓展策略,提升药事、准入、商销等业务综合服务能力,打造区域医药、医疗服务平台。推动批零一体化,四川、江西、海南已分别直接设立了多家院外药店。在管理层面,公司持续优化制度、流程,强化省级平台的日常经营管理作用,优化成员公司合法合规经营模式,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借助信息化手段,公司进一步加强管控的强制性及有效性,同时加强对成员公司的业务指导,协助业务引进及对接,促进模块间资源整合及协同发展,推动公司整体业务的可持续发展。

  (3)紧抓医疗器械耗材集采契机,优化业务结构,拓展市场空间。

  报告期内,公司以带量采购为契机,拓展四川、江西、海南等地器械业务,构建品类新高地,优化业务结构,推动高值耗材、低值耗材、检验试剂等品类销售增长,提升市场份额。公司通过持续优化存量业务,统筹重点项目。同时,创新业务模式,实现器械、第三方业务融合。此外,公司优化人才结构,引进外部专业人才,实施专业化、高质量的运营管理,全面提升经营管理水平及运营效率。

  (4)持续优化零售业务配送模式及统采平台,优化商品结构,持续打造零售核心能力。

  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加强统采平台建设,深化各区域、各业务形态间的协同和融合,强化规模效应和运营效率;进一步优化商品结构,建立各地门店经营目录,丰富经营品类,持续推动品牌企业合作,提高单品销售;统筹DTP业务发展,与创新药企开展合作,DTP业务较快增长。同时,通过新媒体运营、会员体系与服务模式的建设,探索和发展有差别性、有粘性的品牌提升有效路径;积极推动商业智能的建设,引入基于包括人工智能及大语言模型在内的前沿技术,推动零售业务从信息化向智能化的跨越。

  报告期内,优化门店网络布局,积极拓展新设门店,探索零售收购模式,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共有直营药店281家。

  报告期内,公司医药零售业务销售收入同比增长14.46%。

  (5)中药饮片坚持“全品种”战略,持续扩大产能。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推进中药饮片产能提升,丰富产品品类。通过对大宗品种行情分析,建立行情信息反馈机制,适时适当进行战略采购与储备,提升产品价格竞争优势。不断完善常态化招投标的应对机制,确保中标率和中标质量,进一步提升我司在医疗机构的市场份额;拓展多元化延伸服务,增强客户粘性;积极布局电商中药饮片零售市场,拓展销售渠道。依托优势大单品,与全国多家零售药店连锁达成合作意向并逐步落实。

  报告期内,全力推进亳州现代中药生产项目的建设,工程按计划顺利推进;同时,积极开展项目投产前的各项准备,做好管理团队及员工的招聘及培训;广邀全国目标客户,提升项目的行业影响力。

  报告期内,公司医药工业业务销售收入同比增长25.16%。

  (6)创新驱动,持续推动创新业务发展。

  报告期内,三方物流业务类型日益丰富多样,涵盖了第三方物流、多仓协同、保税仓业务以及疫苗储存与配送等多个领域。完成福建省首个医药保税仓库建设与货物流转,探索跨境电商新零售,推动一键代发电商集群平台建设。

  扎实推进物流集团化,搭建福建区域物流管理体系,设立异地分库,优化物流成本计费模型;四川省级现代医药物流中心正式投入运营,川西南、川南、川北运营中心和产业基地等多个市级区域物流中心建设基本完成;海南总部基地项目、江西省级运营物流中心建设按计划推进。随着公司四川、江西、海南等区域的物流中心建设提速,公司的服务能力将进一步得到提升。

  公司继续强化创新引领,聚焦落地,培育和孵化有创新潜力的新技术与新模式。公司自主研发的心电、胎心等领域的人工智能辅助诊断产品已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认证,并启动渠道销售。

  报告期内,鹭燕云商平台交易额有较大提升,平台不重复品规数量超2万个,基本实现了对于主流品种的全面覆盖。

  (7)高度重视党建工作,充分发挥党组织的引领作用,以高质量党建工作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坚持把党建工作与企业经营发展相结合,构建“共建互促、优势互补、党工一体化”工作格局,坚持“双培养”,把党员培养成生产经营骨干、把生产经营骨干发展为党员。突出政治引领,勇担社会责任,履行非公有制企业的社会公民责任,彰显上市公司担当。扎实开展各类党建常规工作,抓好党支部自身建设,完成上级党组织交办的工作任务。

  (8)完善集团化管理体系,全面提升企业经营管理水平。

  公司围绕建设组织体系、优化制度流程、提升员工素质能力、建设企业文化四个方面开展集团管理体系升级和效率提升。报告期内,公司以全面预算管理为抓手,落实企业经营管理各项关键指标,提升经营管理水平;加强风险管控效率,继续加强风险库存管控及应收账款催收,通过完善内部控制流程以自上而下的方式对部分客户(特别是民营用药单位)强化风险把控;持续推动福建省外成员公司的“鹭燕化”,强化成员公司业务规范及合规操作,减少政策及业务风险;加强资金使用效率的管理,优化资金管控模式,合理保障经营性流动资金需求;重构信息架构,完成硬件实施标准和多系统开发与优化,初步形成完善的IT管理架构;加大人才培养和梯队打造力度;持续提升企业品牌文化建设。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单位:元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R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公司子公司成都禾创药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禾创”)因收购前原股东刻意隐瞒的担保事项,于2019年11月7日收到成都铁路运输中级法院送达的《执行裁定书》((2019)川71执411号),成都禾创因其被公司收购前为贵阳德昌祥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昌祥”)信托贷款提供连带担保而被列为被执行人,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19年11月8日披露的《关于子公司收到〈执行裁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78)。2020年3月4日,成都铁路运输中级法院作出《执行裁定书》((2020)川71执异6号),裁定申请执行人由山东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华融渝富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融渝富”)。2023年2月17日,成都铁路运输中级法院作出《执行裁定书》((2023)川71执异19号),裁定申请执行人由华融渝富变更为厦门鑫桥合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鑫桥投资”)。

  2021年12月3日,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德昌祥破产重整申请。2022年1月7日,成都禾创收到成都铁路运输中级法院作出的《执行裁定书》,由于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1年12月3日做出(2021)黔01破申2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德昌祥的重整申请。裁定终结(2021)川71执恢65号案件中对被执行人德昌祥的执行。截止目前,成都禾创、华融渝富已按破产重整方案分别收到德昌祥破产管理人支付的破产财产分配款项780.05万元、5,539.11万元。

  2022年3月7日,成都铁路运输中级法院作出2022川71执异8号《执行裁定书》,追加成都禾创瑞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禾创瑞达”)为本案被执行人。2022年5月18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2022川执复174号《执行裁定书》,驳回禾创瑞达的复议申请,维持成都铁路运输中级法院作出2022川71执异8号执行裁定。

  2022年6月24日,成都铁路运输中级法院作出(2022)川71执恢51号《执行裁定书》之二,裁定执行禾创瑞达22,730.24万元。

  2023年10月9日,成铁中院作出(2023)川71执恢71号之一《执行裁定书》,裁定禾创瑞达东胜街39号房产以7,017万元价格司法拍卖成功。债权人鑫桥合创分得款项2,546.75万元。

  公司将持续推动本案相关各方积极履行义务,积极协调各方妥善解决执行案件相关事项。本案担保方较多,且部分担保方提供了物权担保,公司将推动案件抵押物优先用于清偿债务。

  2、为了维护公司合法权益,2021年9月,成都禾创提起诉讼,要求贵州明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禾创瑞达赔偿3,969.73万元及利息,贵州汉方制药有限公司承担连带保证责任。2022年12月27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2022)川民终117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贵州明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禾创瑞达赔偿成都禾创3,162.83万元及利息。成都禾创申请强制执行,已执行回款420.14万元,案件现已终结执行。

  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金祥

  二○二五年四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788            证券简称:鹭燕医药               公告编号:2025-009

  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0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自有暂时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同时授权公司经营层具体实施上述事宜。

  一、投资概况

  (一)投资目的: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自有暂时闲置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利用自有暂时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增加公司收益。

  (二)投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仅限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在12个月以内(含)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国债、国开债或信托产品。

  (四)投资期限:最长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五)资金来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

  (六)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利用自有暂时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属于重大资产重组,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二、风险控制措施

  (一)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由公司财务中心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财务中心将及时了解公司正常流动资金需求状况、分析和跟踪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二)公司审计部负责对产品业务进行监督与审计,每季度审查委托理财业务的审批情况、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等,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对,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审计结果。

  (三)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披露进行委托理财的情况。

  三、对公司的影响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公司以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且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在保障日常资金正常周转及公司业务正常开展的前提下,运用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已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备查文件

  (一)《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二)《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2788              证券简称:鹭燕医药            公告编号:2025-010

  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0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本次授权事宜包括以下内容:

  1、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小额快速融资”)的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2、发行股票的种类、数量和面值

  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中国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3、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小额快速融资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4、定价方式或者价格区间

  (1)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2)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本次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5、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小额快速融资募集资金用途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示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6、本次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公司新老股东按发行后的持股比例共享。

  7、上市地点

  在限售期满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8、决议有效期

  决议有效期为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9、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本议案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办理本次小额快速融资的申报事宜,包括制作、修改、签署并申报相关申报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

  (2)在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有关部门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募集资金金额、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及其他与小额快速融资方案相关的一切事宜,决定本次小额快速融资的发行时机等;

  (3)根据有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方案及本次发行上市申报材料,办理相关手续并执行与发行上市有关的股份限售等其他程序,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签署、修改、补充、完成、递交、执行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荐及承销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协议、与投资者签订的认购协议、公告及其他披露文件等);

  (5)根据有关主管部门要求和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6)聘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等中介机构,以及处理与此有关的其他事宜;

  (7)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完成后,根据本次小额快速融资的结果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向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其他相关部门办理商事变更登记、新增股份登记托管等相关事宜;

  (8)在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对再融资填补即期回报有最新规定及要求的情形下,根据届时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进一步分析、研究、论证本次小额快速融资对公司即期财务指标及公司股东即期回报等影响,制定、修改相关的填补措施及政策,并全权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9)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小额快速融资难以实施、或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或者小额快速政策发生变化时,可酌情决定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方案延期实施,或者按照新的小额快速政策继续办理本次发行事宜;

  (10)发行前若公司因送股、转增股本及其他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化时,授权董事会据此对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上限作相应调整;

  (11)办理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其他事宜。

  本次小额快速融资事宜须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在授权期限内启动小额快速融资,具有不确定性;董事会决定启动时,需在规定时限内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申请方案,报请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后方可实施。公司将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